⑴ 要是車子出車禍要怎麼才能看得出來呢
首先,小刮擦事故在外覆面就能看得出來,一些油漆刮蹭的痕跡,或者是一些輕微的變形,然後修復以後再要去看就比較麻煩,小刮擦事故修復後可以從油漆的光滑程度與車頂(因為車頂很少會做噴漆的)油漆做對比,漆面的波紋等等,然後修補過得油漆可能會存在或多或少的輕微灰塵點,然後看漆面附近的橡膠部分,在噴漆覆蓋不嚴的情況下可能會存在橡膠部分沾染油漆的情況。嚴重一點的事故可以從大梁的痕跡,整過的大梁平整度沒那麼高,然後車體的鈑金連接部分得塗膠也能看得出來,新車機器塗膠會比較平整順滑,後補的手工塗膠沒有那麼順滑的。另外如果是買新車的話還可以看一下車頭各部件的螺絲、卡箍有沒有緊固痕跡看出
⑵ 汽車被撞了如何處理發生了交通事故了怎麼辦
1、事故現場
(1)當發生了交通事故以後,車主必須要在第一時間內亮起車輛的危險警告燈,並在車後面設置危險警告標識牌。這樣做的好處就是防止有後面的車進行追尾的碰撞,從而保障車內的人員以及車輛自身的安全。
(2)除了設立了警示標識以後,還要對事故的現場進行拍照取證,這是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論的事故證據,在移動車輛之前進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為了避免車主不認問題出現。再填寫相應的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這樣就可以到定損機構進行車輛定損,從而完成相應的維修與檢測工作。
2、馬上停車
在汽車運行安全的情況下馬上停車,關掉引擎(以免汽車起火)並打開緊急燈讓其閃亮;立即記下對方車的牌號(車上應隨時備有筆和紙,甚至照相機),以防對方在出交通事故後開車跑掉。
3、發出警示
保護好現場;向其他車輛發出警告,亮起危險警告燈;在路上擺放三角形警告牌;如有需要,再用其他方式示警。
4、護理傷者
切勿移動受傷者,除非傷者面臨危險(如著火、有毒物體滲漏),因為您的移動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傷害。如果傷者仍在呼吸,且流血不多,則旁人不可做任何事情,除非確實懂得怎樣護理傷者;不可給傷者喂任何食物或飲料。
5、防止危險
關掉所有肇事車輛的發動機;禁止吸煙;當心其他易燃物品;盡可能防止燃油泄露;當心危險物品,慎防危險性液體、塵埃及氣體積聚。
⑶ 兩車相撞怎麼處理 兩車相撞處理流程
兩車相撞是我們常見的交通安全事故,那兩車相撞怎麼處理呢?下面一起來看看兩車相撞處理流程。
兩車相撞怎麼處理
一、停車熄火
不管事故大小,既然它發生了我們就要認真面對,千萬不可動歪腦筋,要知道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終生禁駕,另外逃逸情節嚴重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在這里編輯告誡大家,事故不論大小,一定要勇於面對,避免不必要的爭端與麻煩。
二、開“雙閃” 擺放三角牌
將車內的三角警告牌取出,擺放在車後方。需要注意的是,三角牌擺放距離一定要足夠遠,如果距離過近,後方來車發現時已經來不及做出反應,起不到警示作用。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在常規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將三角警示牌設置在車後50米至100米處;而在高速公路上,則要在車後150米外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若遇上雨霧天氣,還得將距離提升到200米。如果是在夜間,則最好將距離在此基礎上增加50米。
三、查看事故情況
在做好警示工作後,要查看事故現場情況,評估事故嚴重程度。如果事故並不嚴重,無人員傷亡、車輛可以移動,那麼建議採取快速處理的方式解決。需要注意的是,要盡量保護好事故現場,在拍照記錄之前,最好不要移動車輛,防止事故責任難以認定。
如果事故造成人員受傷,則優先救助傷者。除非傷者面臨危險(如車輛起火或有害物質泄漏等),不要移動傷者,以免造成二次損傷。
兩車相撞怎麼處理
四、拍照記錄 互留信息
在查看事故情況的同時,最好對事故情況進行拍照記錄,為事故責任認定提供依據。拍照時要注意,不單單只拍碰撞部位,要從事故車(最好全部事故車在同一照片內)的前後左右四個方向進行拍攝。
拍攝內容包括事故車(牌照、碰撞部位、駕駛員等)、行駛方向、信號燈、標志標線、路牌、地標建築等等。如果當時沒有拍照的工具,可以用紙筆記錄下事故信息,最好可以畫出事故的草圖,便於取證。
五、報案
拍照記錄後雙方如果對責任認定沒有爭議,事實清楚,那麼可通過協 商 私了。畢竟私了比較快捷,免去了後期報案、定損、理賠的過程。雙方協商一致,私了是個不錯的解決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能夠快速處理的事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事故車輛投保了強制險;
2、沒有人員傷亡且財產損失較少(一般不超過2000 元 );
3、事故當事人對事故責任無爭議;
4、事故車可以開動。
以下情況是絕不能進行私了的:
1、駕駛人無駕駛證;
2、事故車輛無牌照;
3、涉嫌酒駕、毒駕的。
如果雙方協商不 成功 ,或者對事故責任認定有爭議,那麼最好報案解決。撥打122報警電話向交警部門報案,描述事故地點、經過以及雙方車輛、人員信息,等待交警現場勘查。交警在勘查結束後,會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在撥打122報警之後,可以撥打自己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電話,向保險公司報案。注意,事故發生後一定要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一般超過48小時未報案,就可能無法獲得保險公司的賠付了。
在報案之後,保險公司會通過簡訊回復給報案人一個報案號,需要我們留存好,便於接下來的快速處理程序。保險公司在受理案件之後,勘查員會到事故現場進行拍照,將事故經過簡單梳理。接下來,事故當事人可以到交通事故快速處理中心定損,按雙方各自應承擔的責任,預交維修費用。
如果事故發生時撥打保險公司報案,但沒有撥打122報警,那麼也可以通過現場照片,在交通事故快速處理中心的交警處認定事故責任,並填寫《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建議大家列印幾份放在車里,以備不時之需。點此下載
六、其他注意事項
關於報警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一定要冷靜,撥打122報警,如有人員傷亡要及時撥打急救電話進行搶救。切不可害怕承擔責任而選擇逃逸,那樣將承擔嚴重的法律責任。
如遇到碰瓷、責任難認定、私了要求過高等“非正常”情況,建議您還是第一時間報警,以免發生不必要的麻煩。
關於挪車
上文中提到,對事故現場拍照後就可以將車挪到一邊。這里細說一下,上文中不可以私了的幾種情況,都不可私自移動車輛,包括:事故車輛無牌照、駕駛人無駕駛證、涉嫌酒駕、毒駕的。
還有幾種情況,在對現場進行標記後,可以將車輛移動,例如:
1、無交強險標志的;
2、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及其他設施的;
3、一方逃逸的;
4、無檢驗合格標志的;
5、未在本市投保交強險的;
如果是發生單方交通事故,僅造成自身車輛損壞的,駕駛人應迅速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向保險公司報案,等候保險公司處理。
上面介紹了兩車相撞怎麼處理的相關內容,下面一起來看看如何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努力鑽研,不斷提高駕駛技術
安全駕駛車輛需要駕駛員必須有較市制駕駛技能。努力鑽研業務,加強學習,掌握安全行車常識,不斷總結安全行車經驗,特別是通過分析別人發生的事故案例,從中吸取教訓,指導行車實踐,在道路上正確處理好人、車、路三者之間的關系,不斷提高駕駛技術,這樣才能確保行車安全。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具有對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責任感,認真對待自己的特殊職業,謹慎駕駛,規范行車,保證旅客、貨物、行人及自身的安全,既是完成運輸任務的前提,也是汽車運輸最基本要求。可以說,沒有安全就沒有一切,安全的重要性是由安全在汽車運輸中的地位所決定的。作為一名汽車駕駛員,只有對此重要性有足夠的認識,才能自覺的履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因此,駕駛員必須養成良好的自覺遵章守法習慣,文明駕駛車輛,不闖紅燈,中速行駛,不開英雄車,酒後不開車,不開帶病車。所以,我對單位組織每月兩次的交通安全學習從不遲到早退,經常抽出一定的時間認真學習交通法規、汽車駕駛員等書籍,並且在干中學,借鑒行之有效的安全行車經驗,從中受益;把實際經驗與書本中的相結合,使知識面更加擴展了,認識更加深刻了,運用也更加自如了。牢固樹立交通安全意識,這是避免交通事故發生的關鍵。“違章是事故的隱患,事故是違章的結果”,這是血的教訓總結。同行們切記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是因超速行駛、違章駕駛、注意力不集中、駕駛技術不熟練、車況不良,以及不安全的道路條件,行人和乘客的原因等造成的。
經驗檢查維護車輛
人勤車況好,人懶車拋錨。作為一名駕駛員,只有檢查維護好車輛,才能安全行車,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因此,不管工作多忙、多累,都應認真檢查車輛。出車前重點檢查轉向系、制動系及燈光、喇叭、刮水器、後視鏡是否齊全有效,傳動系的螺栓是否松動,做好車輛清潔工作,做到心中有數。行車中應注意各儀表的工作狀況,察聽有無異響,發現異常現象立即停車,查明原因,及時排除故障。收車後及時總結一天的行車經歷,消除隱患,做好第二天的行車准備,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為安全行車打下良好基礎。可見,自覺地遵章守紀,樹立安全意識,保持車況良好是預防和減少事故的關鍵。用“預防”換安全是非常值得的,極其重要的。安全是福!是最大的節約。
以上就是關於兩車相撞怎麼處理以及兩車相撞處理流程的全部內容分享,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9⑷ 交通事故現場如何勘查
法律分析:(一)沿車輛行駛路線尋找現場痕跡
1、剎車印跡。車輛遇情況採取緊急制動後與地面磨擦會出現炭黑拖印。
2、碰撞、碾壓、刮、擦、擠等痕跡。車輛與車輛、車輛與行人、車輛與牲畜、車輛與其他物體接觸後雙方留下的痕跡。
3、現場遺留物。車輛發生碰撞後所剝落的漆皮、玻璃碎片、脫落破碎的汽車零件。
(二)確定肇事接觸部位
確定肇事接觸點。對處理事故起關鍵作用。接觸點是形成事故的焦點,又是判定事故責任的重要依據。接觸部位是多種多樣的,要經過深思熟慮,全面細致地進行分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三十三條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當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及時提取、採集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等,製作現場勘查筆錄。現場勘查過程中發現當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實施其他犯罪的,應當妥善保護犯罪現場和證據,控制犯罪嫌疑人,並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應當進行現場攝像,必要時可以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參加現場勘驗、檢查。現場圖、現場勘查筆錄應當由參加勘查的交通警察、當事人和見證人簽名。當事人、見證人拒絕簽名或者無法簽名以及無見證人的,應當記錄在案。
⑸ 發生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門應當如何勘察現場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現場勘查,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 ]在接到交通事故報案到達事故現場後,對現場進行拍攝、收集證據的過程。交通警察調查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客觀、全
面、及時、合法地收集證據。現場查勘方法有:
(一)沿車輛行駛路線尋找現場痕跡:剎車印跡。車輛遇情況採取緊急制動後與地面磨擦會出現炭黑拖印。
(2)碰撞、 碾壓、刮、擦、擠等痕跡。車輛與車輛、車輛與行人、車輛與牲畜、車輛與其他物體接觸後雙方留下的痕跡、現場遺留物、車輛發生碰撞後所剝落的漆皮、玻
璃碎片、脫落破碎的汽車零件。
(二)確定肇事接觸部位:確定肇事接觸點,對處理事故起關鍵作用。接觸點是形成事故的焦點,又是判定事故責任的重要依據。接觸部位是多種多樣的,要經過深思
熟慮,全面細致地進行分析。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三十二條 交通警察應當對事故現場開展下列調查工作:(一)勘查事故現場,查明事故車輛、當事人、道路及其空間關系和事故發生時的天氣情況;(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現場證據材料;(三)詢問當事人、證人並製作詢問筆錄;現場不具備製作詢問筆錄條件的,可以通過錄音、錄像記錄詢問過程;(四)其他調查工作。
⑹ 汽車在路上出現了事故,這時候該怎樣處理
首先要豎起警示牌。發生交通事故後,首先要做的就是在車後豎起警示牌,不管是在行車路上,還是在不影響行車的路上。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後,一定要看相應的證件,即駕照和車輛行駛證。如果遇到證件不全,比如忘記帶駕照等,一定要立即報警等待處理,因為不能開車。每個人都知道擁有駕照的後果。
再者雙方協商責任。雙方協商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寫下雙方的時間、地點、原因、車輛損壞、責任,以及事故發生的車牌號、保單號、駕照號、聯系電話.檢查事故具體情況,並確保核對對方的駕照和保險憑證等,以方便日後聯系,前往快速理賠中心確定損失並理賠,或通知相關保險公司現場解決索賠。
⑺ 被車撞了怎麼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立即停車,看是否有人傷亡,有傷員的立即搶救,並報告交警部門,等待交警部門到來後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後,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事故雙方可以事故認定書中劃分的責任大小協商賠償事宜。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採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託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⑻ 汽車出現了交通事故應該怎麼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1、當事人應該立即停車,在車後方50-100米處設置警示標志,高速公路上應在車後方150米處設置警示標志,在高速公路上,車上人員迅速轉移到路外安全地帶;
2、造成人身傷亡的,需要確認受傷者情況,搶救受傷人員,撥打120急救電話;
3、保護事故現場,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或發生嚴重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0或122,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者執勤的交通警察,如肇事車輛欲逃逸,記下其號牌、車型等特徵;
4、收集必要的證據,24小時內電話通知所投保保險公司,進行保險理賠。
處理交通事故的途徑有哪些?
1、由交警部門對造成當事人輕傷、重傷或死亡的交通事故按照一般程序進行處理;
2、由交警部門對未造成人身傷亡,僅有財產損失(或僅受輕微傷)的交通事故按照簡易程序進行處理;
3、沒有造成人身傷亡,只有財產損失的,當事人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即「私了」。除了存在以下情況,可以自行協商:
(1)沒有駕駛證駕駛車輛的;
(2)無號牌的;
(3)沒有年檢標志、保險標志的;
(4)有飲酒、吸毒等嫌疑的;
(5)造成人員傷亡的;
(6)碰撞建築物或公共設施的;
(7)對事故責任有異議的
提醒您一句,對於沒有人員傷亡或者是造成的車輛損失較少的輕微的交通事故可以採取私了的方式解決事故糾紛,但對於無證駕駛、無車牌號、醉駕等對事故有異議的情形,可以私了,必須保護好現場,等待交警和保險公司指示下一步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