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汽車年檢日期怎麼算
汽車年檢時間根據新車入戶的時間而定,如機動車行駛證的登記初始日期是2015年6月,那麼,汽車年檢時間就是每年6月。
同時,按照新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也就是說如6月參加年審的車輛,可在4、5、6月前往檢測線參加年檢。
年檢日期只要登錄各地公安交通管理局網站就可以查詢,也可以電話查詢。根據道交法規定,檢驗不合格不予核發年檢標志,且所有年檢形成的檔案必須保存3年以備查詢。
(1)汽車年限怎麼算擴展閱讀
車輛年檢注意事項
車的外表不能有改裝。
1.加包圍
2.車身顏色
3.玻璃太陽膜防爆膜顏色不能過深(一米以外能看清車內物品;主要指包面車、貨車,5座以下的小車沒關系)
4.麵包車和貨車都要有尾部擴大號
5.彈簧弓片的片數不能增減
6.麵包車座不能多或者少,要有滅火器
7.廂式貨車車廂不能改裝(不能開側門,不能開頂,不能加尾板)
8.輪胎大小不能有改動、同軸輪胎的花紋要一致
9.車輛有未處理的交通違章,或車輛被法院查封的,不可以年審
年檢的結果有:
①定期檢驗合格的車輛,分別在行駛證和《機動車定期檢驗表》加蓋印章;
②定期檢驗不合格的車輛,要在規定的時間內修復,逾期仍然不合格的,車輛管理機關有權收繳不合格車輛的號牌和行駛證,這樣的話將不能在道路上行駛,也不可以轉籍。
2. 汽車的使用年限如何計算的(出廠日期 初次登記日期)
私家車是不限制使用年限的。
3. 汽車報廢時間怎麼算按年限還是公里表
營運汽車、摩托車、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等機動車按使用年限計算,但是對達到一定行駛里程的機動車也引導報廢。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沒有使用年限限制,只要能通過年檢就能一直使用。
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第五條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第七條國家對達到一定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引導報廢。達到下列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其所有人可以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
(二)租賃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練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教練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
(四)公交客運汽車行駛40萬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80萬千米;
(六)專用校車行駛40萬千米;
(七)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
(八)微型載貨汽車行駛50萬千米,中、輕型載貨汽車行駛60萬千米,重型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行駛70萬千米,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行駛40萬千米,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行駛30萬千米;
(九)專項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行駛50萬千米;
(十)正三輪摩托車行駛10萬千米,其他摩托車行駛12萬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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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第六條變更使用性質或者轉移登記的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有關要求確定使用年限和報廢:
(一)營運載客汽車與非營運載客汽車相互轉換的,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的規定報廢,但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轉為營運載客汽車的,應按照本規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計使用年限,且不得超過15年;
(二)不同類型的營運載客汽車相互轉換,按照使用年限較嚴的規定報廢;
(三)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和摩托車需要轉出登記所屬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的,按照使用年限較嚴的規定報廢;
(四)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半掛車與其他載貨汽車、半掛車相互轉換的,按照危險品運輸載貨車、半掛車的規定報廢。
距本規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內(含1年)的機動車,不得變更使用性質、轉移所有權或者轉出登記地所屬地市級行政區域。
4. 二手車年限是怎麼計算的
按照登記日期起開始計算。
轎車、客車過戶年限
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的轎車、客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無過戶年限限制;
9座以上非營運的載客汽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20年。
貨車過戶年限
微型貨車總質量在1.8噸以下,車長在3.5米以下,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8年;
微型貨車總質量在1.8噸以上,車長在3.5米以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15年;
重、中、輕型貨車,總質量1.8噸以上微型貨車、專項作業車、半掛牽引車、半掛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15年;
全掛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12年。
租賃車過戶年限
租賃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15年。
出租客運過戶年限 微小型載客汽車,排氣量小於1升的,出租客運或2001年3月以後出租營轉非的,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6年;
中、小型載客汽車,排氣量大於1升(含1升)的出租客運或2001年3月以後出租營轉非的,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8年;
大型載客汽車(20座以上),出租客運、出租營轉非,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12年。
農用運輸車過戶年限 三輪農用運輸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9年;
四輪農用運輸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12年。
側三輪摩托車過戶年限 側三輪摩托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11年。
5. 車齡怎麼算一年
汽車年限是從車輛注冊登記之日開始算的,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我國頒布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取消了私家車的使用年限,將私家車的使用年限更改為行駛里程,行駛里程限制為60萬公里,這種政策大大提高了汽車的使用率,雖然汽車的使用年限取消,但是並不是意味著每一輛家用轎車都可以行駛到60萬公里。
《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第八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要求機動車所有人將報廢機動車交售給指定的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
第九條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對回收的報廢機動車,應當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將注銷證明轉交機動車所有人。
《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樣式由國務院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買賣或者偽造、變造《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6. 汽車折舊年限怎麼算
汽車折舊年限為四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屬於固定資產,其折舊的最低年限為四年。但是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按照規定認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7. 汽車6年免檢年限怎麼算
汽車六年免檢年限,新車六年內是不需要上線進行審車的,每兩年更換一次驗車標志就可以,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
8. 車輛報廢年限怎麼計算的
關於車報廢年限的計算,一般是根據車輛的類型進行計算的,超過法律規定使用年限的車輛會強制報廢,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法律依據】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五條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