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汽車過戶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汽車過戶需要的證件: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登記副表;車輛購置附加稅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如果是外地戶口,需要攜帶暫住證,買方的暫住證需要滿一年。
注意:所有的證件信息必須與原車主的一致,只有車子的車主才能對車子進行過戶。
汽車過戶流程:准備好過戶所需的所有材料,之後到二手車市場開具二手車交易發票,交回行駛證和原有車牌後提檔,選牌照入檔,列印行駛證後辦理車牌號的郵寄,最後交費即可。
❷ 汽車過戶都需要什麼證件和手續
一、車輛過戶需要什麼材料
賣方要提供的材料:
1、個人身份證原件;
2、過戶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
3、車輛行駛證原件;
4、車輛交通強制險保單(正本或副本)
買方要提供的材料:
個人身份證原件
二、車輛過戶流程
過戶流程:
1、簽訂舊機動車買賣合同。
2、查詢違章,如有違章或是驗車超期都不能過戶。
3、前往二手車交易市場,或任何可開具發票的地方,開具過戶票。
上牌流程:
4、前往車管所,或車管所駐二手車交易市場處辦理上牌流程。
5、工作人員會對車輛進行檢查、拓號、拆牌和照相,需繳納拓號費。領取車輛照片,貼於檢查記錄表上。
6、查驗違章,通過後,持相關的證件和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表/轉入申請表與過戶票到相關的窗口辦理,交付原來的車輛手續和車輛號牌、選號、出新的行駛本、稅務登記證、新號牌。
綜合以上介紹,二手車過戶需要相應的資料,包括買賣雙方個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車輛行駛證原件等資料,在提交相應的資料後,可以按照流程進行過戶。
❸ 車過戶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車過戶需要的手續和證件具體如下:
1、賣方需要准備的手續包括車主的身份證、登記證、行駛證、購車發票的原件和復印件,購置車稅證明,
2、買方需要准備的手續包括新車主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表或轉入申請表。個人小客車配置指標原件和復印件。如果是外地戶口上當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內暫住證。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三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應當遵循依法、公開、公正、便民的原則。
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應當依法受理申請人的申請,審查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按規定查驗機動車。對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的標准、程序和期限辦理機動車登記。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書面或者電子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符合規定的,應當書面或者電子告知不予受理、登記的理由。
車輛管理所應當將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的有關辦理機動車登記的事項、條件、依據、程序、期限以及收費標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表示範文本等在辦公場所公示。
省級、設區的市或者相當於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互聯網上發布信息,便於群眾查閱辦理機動車登記的有關規定,查詢機動車登記、檢驗等情況,下載、使用有關表格。
❹ 過戶車子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一、汽車過戶需要什麼證件,汽車過戶需要哪些手續
1、汽車過戶程序賣方需要准備的手續:
(1)原車主(或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張(若是公戶,則為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
(2)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張
(4)如果買方是外地戶口上當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內暫住證13
3、汽車過戶程序過戶
(1)簽訂舊機動車買賣合同。
(2)查詢違章,如有違章或是驗車超期都不能過戶。
(3)前往二手車交易市場,或任何可開具發票的地方,開具過戶票。
4、汽車過戶程序上牌
5、前往車管所,或車管所駐二手車交易市場處辦理上牌流程。
6、工作人員會對車輛進行檢查、拓號、拆牌和照相,需繳納拓號費。領取車輛照片,貼於檢查記錄表上。
7、查驗違章,通過後,持相關的證件和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表/轉入申請表與過戶票到相關的窗口辦理,交付原來的車輛手續和車輛號牌、選號、出新的行駛本、稅務登記證、新號牌。
二、外地車怎麼過戶,外地車過戶到本地需要什麼手續
異地車輛過戶手續及流程
1、詢問當地車管所
確認本地的車管所接不接受你准備購買的車型比如有些城市不接受年限過長的車;不接收化油器車等;
2、准備以下資料:
(1)身份證件,雙方的,要准備兩份,一份原件一份復印件;
(2)買汽車的時候的原始發票;
(3)車輛行駛證,需要原件和復印件;
(4)需要過戶汽車的機動車登記證;
3、再到車輛的注冊登記地辦理以下手續:
(1)在車輛本地車管所進行嫌疑車調查,確認相符沒有問題;
(2)開具二手車交易發票;
(3)收回原牌照,然後車管所會發一個臨時的牌照;
4、然後再到車輛的轉入地辦理以下手續:
(1)拿著轉出地的車管所郵寄過來的檔案在轉入地申請行駛證和牌照,一定要帶上未開封的資料;
(2)了解入戶政策,了解清楚就可以進行入戶;
5、車輛異地過戶注意事項:
(1)外地車跨省入戶一定要及時辦理車險過戶,不要造成耽誤;
(2)外地車跨省過戶各地有各地的標准,車主在進行異地過戶前要去到當地的車管所進行了解,然後再進行准備工作,因為各地有各地不同的要求,對資料的准備要求也不同,以上說的是一個普遍大概的情況。
❺ 車輛過戶都需要帶什麼材料
車輛過戶需要:身份證、車輛行駛本、購車原始發票、買賣合同。賣方需要:車主的身份證、過戶車輛的車輛行駛本、登記證、購車原始發票(過戶票)以及以上證件的復印件,原車主必須到場。買方需要:身份證以及所有復印件。
【法律依據】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二手車交易完成後,賣方應當及時向買方交付車輛、號牌及車輛法定證明、憑證。車輛法定證明、憑證主要包括:
(一)《機動車登記證書》;
(二)《機動車行駛證》;
(三)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五)養路費繳付憑證;
(六)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
(七)車輛保險單。
❻ 車輛過戶需要帶哪些證件
車輛過戶需要帶以下證件:
1、賣車人的身份證;
2、機動車行駛證;
3、車輛的登記證明;
4、原始購車發票;
5、機動車號牌應與行駛證登記號牌一致;
6、車架號應與行駛證上登記的號碼一致;
7、保險單,上了保險才能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將車主的損失降到最低;
8、如車輛是運營性質的需要道路運輸證;
9、稅費繳訖證明。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❼ 汽車辦理過戶手續需要什麼證件
汽車辦理過戶手續需要原車主身份證、新車主身份證、車輛行駛證正、副本、購置稅本、養路費收據、車船使用稅完稅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刑偵驗車單、保險單,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車輛過戶需要准備好以下資料:
1、提供《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原件。
2、提供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提供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原件或者原件及復印件。其中,二手車銷售發票、《協助執行通知書》和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單位出具的調撥證明應當是原件。
4、提供行駛證原件。
5、提供機動車查驗記錄表原件(張貼機動車標准照片和車架號拓印)。
6、《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原件(海關監管的機動車)。
7、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8、提供機動車標准照片1張。
9、提供《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請的機動車登記和相關業務)。
❽ 汽車過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汽車過戶需要的材料如下:
1、汽車過戶需要辦理轉讓登記,辦理轉讓登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如果是外地戶口,需要攜帶暫住證;
(2)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二手車交易發票);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6)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2、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二十五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讓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讓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讓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二十六條
申請轉讓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交驗機動車,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讓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查驗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讓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在機動車抵押登記期間申請轉讓登記的,應當由原機動車所有人、現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車輛管理所一並辦理新的抵押登記。
在機動車質押備案期間申請轉讓登記的,應當由原機動車所有人、現機動車所有人和質權人共同申請,車輛管理所一並辦理新的質押備案。
二、不予辦理轉讓登記的情形:
1、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
2、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海關未解除監管或者批准轉讓的;
3、距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內的機動車;
4、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5、機動車來歷證明被塗改或者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6、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7、機動車被監察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8、機動車屬於被盜搶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