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汽車檢驗員與駕駛員有什麼區別
您好,
一、資質不同:
1、查驗員是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對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查驗員進行培訓、考試,核發查驗員資格證書。
2、檢驗員需要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合格,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交通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二、職責不同:
1、檢驗員具有較強的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能力,熟練掌握機動車檢測維修操作技術,能夠准確判斷機動車故障並提出解決方案;能夠獨立處理機動車檢測維修過程中較復雜的技術問題,指導機動車檢測維修人員工作,具有處理與本專業相關技術問題的能力。
2、辦理機動車登記和校車業務時,查驗員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標准確認機動車。
三、法律依據及標准不同:
1、查驗員:根據《機動車查驗工作規程》第3條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的規定:
3.2 查驗員 inspector 具有相應的知識和技能,經培訓考試合格並獲得查驗員資格證書,從事機動車查驗工作的人員。
2、檢驗員:根據《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測站管理辦法》第四條 檢測站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第二項的規定:
每一條檢測線至少有工程師或技師技術職務的主任檢驗員一名,具有一定的汽車理論知識和修理經驗,並能熟練地運用檢測設備對機動車輛的安全性能做出了正確評價的檢驗員若干名。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望採納!
B. 審車這個工作是什麼我爸說讓我去審車工作! 了解的請給答案。
審車流程
外觀檢測
1.外觀檢測 到達檢測場後,第一步是外觀的檢驗,車主需要把車輛停在專門檢驗外觀的場地,把車輛中的滅火器和三角警示牌准備好,並把車輛的發動機艙蓋和後備廂打開,等待工作人員檢驗;
2.在外觀檢驗時,工作人員會拿出兩張表格,分別是機動車檢驗記錄單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有的檢測場是需要車主自己去業務大廳領取這兩份表格的)。工作人員會檢查並記錄車輛車架號、發動機號等數據,同時還會查看三角警示牌和滅火器等安全裝置是否齊全。當工作人員檢查外觀合格後,會在表格的外觀這一項簽字;
3.外觀檢測需要注意的是,三角警示牌和滅火器這樣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還有車身的顏色、外觀是否與行駛證上的照片一致。很多年輕人喜歡在自己的車上貼一些個性車標,這在驗車時是不會通過的,車主需要先把車標清理干凈,才會通過外觀檢驗。不過也有特例,「實習」標等經過公安機關備案審批的合法車貼是被允許的。如果你是新買的車也不要馬上貼上自己喜歡的帖紙,需要在上牌完成之後再貼。
C. 汽車年檢要做些什麼工作
一、車輛年檢需提交有限期內的車輛保險單、汽車尾汽排放合格證明、臨檢未有落檢、無交通違章記錄(或罰款均已上交,處理完畢)、滅火器(狀態良好)、三角警示牌,同時將車輛的外觀及綜合性能調試好,駕車親自到檢車所進行檢車。一般分外檢和上線檢兩部分。如果手續齊全並且車輛性能良好,一般無事的。
二、汽車年檢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處理好所有違章。
2、辦好交強險,年檢時帶上保單。
3、帶上行駛證還有100塊錢。
4、汽車最好保養了過去,好通過。
D. 汽車檢測工是什麼專業呢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就業崗位
汽車製造廠、汽車改裝廠及汽車維修企業從事汽車檢測、維修、營銷,從事汽車檢測、維修、營銷等技術和管理工作。 可獲得的技能證書:英語三級證書;計算機二級證書;國家勞動社會保障部汽車維修中級工證書、數控工藝員中級證書;汽車電工中級工證書;汽車駕駛證書(C照)。
2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就業薪酬
通過12份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就業狀況分析,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平均薪酬水平為5860元。
若按照工作經驗和工齡來統計,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應屆畢業生工資6210,3-5年工資7000。
汽修行業是今近些年來發展起來的黃金行業,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汽修人才非常缺乏,薪資待遇好。選擇學汽修在掌握到精湛的汽修技術,既可以做汽車銷售、汽修美容技師、4S應用工程師、機電維修技師等崗位,還可以在積累經驗後,往高級維修技師、維修技術總監、4S店店長等方向發展,晉升空間十分廣闊。
就業好,工作穩定,不必頻繁跳槽。由於汽修人才的緊缺,擁有汽修技術的專業人才就業優勢十分明顯。只要技術過硬,找工作根本不用發愁。
E. 機動車檢測站里的引車員,安檢員,環檢員平時的工作內容分別是什麼
動車檢測站里的引車員,安檢員,環檢員平時的工作內容分別是:
1、引車員
按照相關標准或作業指導書,做好機動車底盤動態檢驗和線內檢驗。如果底盤動態檢驗不合格,應將機車駛離檢測現場並詳細向客戶說明不合格項目,建議維修;如果底盤動態檢驗合格,在外檢單簽字確認,然後進行線內檢驗。
2、安檢員:負責登錄安檢線內引車員信息及線內檢測業務。
3、環檢員:負責登錄環檢線內引車員信息及線內檢測業務。
(5)汽車年檢員是做什麼的擴展閱讀:
機動車檢測主要內容是: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6、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