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年審汽車需要什麼材料
一、年審汽車需要什麼材料
1、審車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行駛證;
(2)正副本齊全;
(3)有效期內的道路交通強制保險單,如果副本頁已丟失,就帶上交強險的正本,並且A4紙復印;
(4)車船稅繳納單,一般情況下這個稅費與交強險同在一張單上;
(5)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公司單位的車需要公司代碼證及代辦人的身份證明。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
對登記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志。
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准。
二、車子年審的流程是什麼
1、准備強制保險單副本、車輛行駛證原件、機動車登記證書、本人身份證原件;
2、確保沒有違章記錄,如果有違章記錄一定要在審車前處理違章;
3、把車洗干凈,准備三角警示架,確保剎車燈、倒車燈、轉向燈、遠光燈、近光燈、牌照燈都能正常點亮,還有雨刷也要正常;
4、繳納檢測費後將車開到檢測站門口等待檢測;
5、將車子交給檢測人員上線,車主等待提車;
6、檢測結束工作人員開檢測單、收款條,並將保險單副本裝訂好。
㈡ 車輛年審需要帶什麼證件
車年審需要帶的證件:車主身份證及復印件、交強險保單、行駛證和車子。
1、去前必須要帶的東西: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交強險)
2、年檢的地點:根據你車輛(行駛證為准)登記的地址不同選擇。
3、辦理流程:
車輛先去排隊(佔位)——受理大廳填寫好登記表,連車輛行駛證、交強險(副本)一起交給工作人員,交檢測費,領會蓋章後的表格——到自己的車輛上等待——工作人員開走車子後,到出口去等車子出來後,拿上單據,再到受理大廳領取檢測結果,交」四自」工程車輛通行費,領回檢驗合格證,就可以了。
年審前做的准備:
1、檢查車輛是否存在違章記錄;如有到交警隊繳清違章(違章查詢)。
2、車輛年檢應盡量提前前往,因為眾多車主在年檢過線時,才發現車輛違章被卡,無法正常年審。滅火器(大型汽車必須)、停車標志(三角架)。
3、年檢一定要趕前別趕後,每月初驗車會很快。
㈢ 審車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審車需要帶:
1、行駛證原件及路橋卡;
2、交強險副本;
3、路橋票,第一聯黑色;
4、車主身份證復印件。年檢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時間去辦理,否則車子上不了路。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㈣ 審車需要什麼
汽車年審(核發機動車檢查合格標志)需要的材料,只需原件無需復印件: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憑證原件(副本);2、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由汽車檢測站提供);3、機動車行駛證原件;4、車船使用稅完稅證明(需寫有車牌號碼),現在基本都在交強險單據內;5、車主身份證原件(代辦還要代辦人身份證);6、反光三角牌。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三條
申請抵押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並提交下列證明、憑證:(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登記證書;(三)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四條
申請解除抵押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並提交下列證明、憑證:(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登記證書。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解除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抵押權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解除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㈤ 審車需要帶什麼
1、車主或代辦人的身份證件;帶好有效期內的交強險副本。
2、需要出示車輛行駛證;進行安全技術鑒定時,需要尾氣的合格證書。
3、留好審車材料和繳費發票;帶好警示三角牌和滅火器。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五條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准對機動車進行檢驗,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計量認證管理,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㈥ 車輛年檢需要帶什麼證件
車輛年檢(個人)所需資料
車輛在年檢審車前自然是要准備相關資料,包括行駛證原件、交強險副本、身份證復印件、車輛,如果是單位的車,還要准備代理人的資料。
年檢基本流程
1、填寫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和機動車查驗記錄表兩張表格;
2、找到年檢錄入窗口,審查材料,錄入;
3、找到違規查詢窗口,如有違規,在此一並繳清罰款;
4、找檢測員進行車輛的外檢,要求打開車前蓋,查驗車架號,檢測員給出檢測合格簽字頁,之後,到檢測繳費窗口(一般是100元),給發票;
5、、找到檢測登錄窗口,所有材料留在該窗口處;
6、排隊等待檢測,檢測完後給一張檢測報告單;
7、上交年檢材料給工作人員;
8、年檢合格,頒發年檢標志。
年檢注意事項
1、查看有無違章記錄,及時處理;
2、檢查後備箱有無滅火器和三角架;
3、車牌上的破損、磨損、褪色的提前去更換新車牌;
4、加裝加裝踏板、爆閃燈等都要拆卸,改裝輪轂要換回之前的;
5、麵包車等7座以上的車輛座位要放全,跟行駛證上的座位數相吻合,每個座位都要有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