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乘坐公共汽車能攜帶寵物嗎有什麼法律根據和依據
各地規定不一,例如:
1、《廣州市公共汽車電車客運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四款規定不得攜帶寵物上車。
第四十條 乘客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蝕性、有刺激性氣味以及其他危及行車安全的物品乘車;
(二)不得妨礙公共汽車電車駕駛員駕駛、影響行車安全;
(三)不得攜帶超大、超重、超長或者可能污損車輛、傷害其他乘客的物品;
(四)不得攜帶除導盲犬、扶助犬外的犬只和其他危及乘客人身安全的動物上車;
(五)不得損壞車輛和車輛上的設施;
(六)不得在車廂內吸煙、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
(七)按規定支付車費、出示有效乘車票證;
(八)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學齡前兒童及行動不方便者,應當有成年人陪同乘車;
(九)有序上、下車。公共汽車電車乘車守則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公布。提倡乘客主動為老、幼、病、殘、孕婦、抱嬰者讓座。
2、《重慶市軌道交通條例》第三十七條在車站、列車、其他軌道交通設施以及軌道交通與市政設施連接的通道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堆放雜物、亂停放車輛、攬客拉客、追逐打鬧、擅自擺攤設點和派發宣傳品及其它營銷宣傳活動;
(二)便溺、吸煙、隨地吐痰、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三)隨意塗寫、刻畫、張貼或者懸掛物品;
(四)攜帶活畜禽和貓、狗等寵物進入軌道交通車站或車內;
(五)偽造、毀壞、遮蓋、擅自移動軌道交通導向標志或服務標志;
(六)乞討、賣藝;(七)其他影響軌道交通公共場所容貌、環境衛生和運營秩序的行為。
(1)乘坐公共汽車與什麼法律有關擴展閱讀:
案例:老人強行帶寵物狗乘車 公交車早高峰被迫停20分鍾
一對爹爹婆婆帶著寵物狗乘坐公交遭拒,不肯下車,直到民警前來調解才罷休,這一過程整整持續了一刻鍾。昨天上午,肖女士撥打本報熱線電話82333333,反映自己乘車時遇到的「奇葩」事。
6日上午8點40分,肖女士乘坐716路公交車外出辦事,當車行駛至湖邊坊站時,一對爹爹婆婆帶著寵物狗強行上車。司機楊耿見狀,趕緊向爹爹婆婆解釋,公交車上不允許攜帶寵物。「小狗很溫順,從不咬人,憑什麼不能上車?」見爹爹仍然堅持,楊耿只好停車繼續勸說。
車上不少乘客急著上班,紛紛指責這對老夫妻,爹爹卻說,這是司機「挑起群眾斗群眾」,依舊堅持不下車,並繼續與其他乘客爭執,僵持了15分鍾左右。無奈之下,楊耿只好請求民警來解決問題。
5分鍾後,民警趕到現場,對這對老年夫妻進行勸說。老人見有民警前來處理,只得下車離去。公交車在站台停靠近20分鍾後,楊耿才載著一車人離開。不少上班族擔心遲到,此前已經轉乘。
B. 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
法律分析:《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是為規范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活動,保障運營安全,提高服務質量,促進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事業健康有序發展,依據《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64號)制定。於2017年3月1日經第3次交通運輸部部務會議通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於2017年3月7日發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從事,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以下簡稱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的服務提供、運營管理、設施設備維護、安全保障等活動,應當遵守本規定。
法律依據:《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 第二十五條 運營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標准及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的要求,在投入運營的車輛上配置符合以下要求的相關服務設施和運營標識:(一)在規定位置公布運營線路圖、價格表;(二)在規定位置張貼統一製作的乘車規則和投訴電話;(三)在規定位置設置特需乘客專用座位;(四)在無人售票車輛上配置符合規定的投幣箱、電子讀卡器等服務設施;(五)規定的其他車輛服務設施和標識。
C. 公交車相關法律
法律分析:《城市公共交通條例》
法律依據:《城市公共交通條例》
第四條 城市公共交通應當遵循統籌規劃、政府主導、積極扶持、有序競爭、方便群眾的原則。
第五條 國家鼓勵利用高新技術和先進的管理方式,改進公共交通系統,推進智能化公共交通體系建設。
D. 兒童乘坐公交車應得到特殊關照有什麼法律依據
兒童乘坐公交車應得到特殊關照,這是我國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規定,這就是法律依據,
E. 公交車進校園法律依據
學生乘坐公交車上學是國家法律允許的,但公交車作為校車使用,專門接送學生,國家法律是不允許的。
因為校車是專門針對學生安全的特徵設計的座椅的間距和高度的,接送學生的校車必須符合國家校車安全標准,必須取得校車使用許可。
如果公交車可以作為校車使用的話,就違背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立法的初衷,更談不上校車安全國家標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