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聽說小車超過15年取消一年兩審
目前的政策是這樣的,這個是小客車,那種非營運的小客車,是這個規定,15年以後目前規定是需要一年兩次驗車的,夠60萬公里就需要報廢了,不知道以後會怎麼變化,目前來說你只有這樣辦了,除非你去換車,否則你就是需要去上線驗車的,驗車不合格就不可以讓路的,而且不驗車脫檢,這個也是違法扣分罰款的,你的車幾年了,不成就換個新的吧!
『貳』 轎車超過15年,怎麼辦
汽車使用時間長達15後,並非強制報廢。
若符合其他條件,比如,汽車行駛里程尚未達到引導報廢的行駛里程或者經修理和調整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等,可以繼續使用。
只有在符合強制報廢的條件時,才會導致強制報廢的後果。
PS:強制報廢的條件: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叄』 私家車如果開到15年以後,年檢還能通過嗎
當買車的人越來越多,我國的交通擁堵問題也變得比以前更加嚴重了,而且大量的汽車尾氣對環境的污染越來越嚴重,還經常會發生一些意外事故。因此為了保證人們的生命安全,相關部門就出台了一系列有關汽車的法律法規,每一位有車的人都要積極遵守,如果違反規定,車主將會面臨非常嚴重的處罰。
這其實是一種很正常的現象,私家車報廢不一定能滿足每一位車主的要求,所以車主們能做的就是遵守規定,然後好好保養自己的汽車,爭取每次年檢的時候都能順利通過。同時老苗還認為,當汽車的車齡超過13年之後,汽車上就容易出現故障了,不如送去報廢再換一輛,新車開著也更舒心。
『肆』 車15年了想繼續開,應該怎麼辦
如果性能沒有重大問題,私家車15年後可以繼續使用。現在私家車沒有使用壽命。相反,它們在超過60萬公里的地方報廢了。對於已經使用15年的私家車,能繼續使用就繼續使用,不能使用就報廢。有人會說,15年不想開私家車,可以當二手車賣。要知道汽車並不保值,使用15年後,各方面性能都會下降。更別說油耗增加了,會有很多問題。後期修車的錢可以買一輛年齡小一點的二手車。誰會買這樣的二手車?此外,根據有關規定,15歲以上的汽車每年需要檢查兩次,年檢不合格的不僅不能上路行駛,而且經過多次年檢後將被強制報廢。所以15年的私家車,除了自用,只能報廢。
家用車報廢年限的取消,對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政中,私家車從登記後第15年起每年需要檢查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檢查4次。在年檢中,對老年車輛有嚴格的規定。測試私家車功率時,底盤輸出功率不得低於發動機額定功率的60%或最大凈功率的65%。同時,新標准提出,在一個機檢周期內不符合安全環保標準的車輛將被強制報廢。動力檢測項目還將取代現有的油耗項目,淘汰性能指標差的車輛。雖然放寬了車輛的使用壽命,但加強了對老舊車輛的淘汰,尤其是環保標准得到了嚴格控制。
『伍』 汽車15年之後該怎麼辦強制報廢嗎
法律分析:汽車使用時間長達15後,並非強制報廢。若符合其他條件,比如,汽車行駛里程尚未達到引導報廢的行駛里程或者經修理和調整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等,可以繼續使用。只有在符合強制報廢的條件時,才會導致強制報廢的後果。
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陸』 轎車15年以後怎樣年審
15年以上的車是一年兩檢。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免檢,每兩年申領檢驗標志。從2020年11月20日起,7-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納入免檢范圍。
2020年11月20日起,超過6年不滿10年的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檢驗周期由每年檢驗1次放寬至每兩年檢驗1次,即私家車10年內僅需上線檢測2次,分別是第6年、第8年。
對10年以上的私家車,仍然按照原規定的檢驗周期執行,即10-15年的,每年檢驗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一次。
(6)小汽車15年後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辦理送檢申請後,先進行上線檢測。將車輛駛入自動檢測區域,依次檢測尾氣、車速、燈光、側滑、底盤是否符合標准,所有項目合格才能通過。
外觀檢測,核對車輛號牌、類型、車身顏色、發動機號、VIN代碼、車架號的正確無誤;檢驗車身外觀:對保險杠、發動機艙、後視鏡、下視鏡、車窗玻璃、漆面、發動機運轉狀況及客車內部和車輪等細節進行檢查。
車主可以從檢驗員處索取檢測報告和檢驗申請表,若檢測項目全部通過,就可以去支付檢測費,領取行駛證和合格證標簽;如果有不合格的項目,車主要自行修理後則參加復檢,直到合格才能去辦理簽證手續。
『柒』 機動車注冊滿15年後怎麼處理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租賃載客汽車、大型教練載客汽車、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專用校車、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其他半掛車等)滿15年,該機動車不可上路行駛,車主需主動報廢注銷該機動車。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 強制報廢 , 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報廢材料 :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
報廢流程 : 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並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
注意 :
1、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2、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出具注銷證明。
3、因車輛損壞無法駛回登記地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報廢機動車。
『捌』 2020年1月起是不是15年後的汽車全部統一一年一審
不是。15年以上的車是一年兩檢。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8)小汽車15年後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九條: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