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汽車後備箱有哪些東西不能放
汽車如今已經成為最方便、高效的代步工具之一,大部分車主也都非常愛惜自己汽車,但是,有一些行為看似給車主帶來方便的同時,卻隱藏了大量的風險,那就是在後備箱里囤積某些物品,其實,後備箱的作用就是運載物品,但是,並不是所有東西都適合塞進後備箱,今天就來說說後備箱有「4不放」,車主請注意了,最後一樣有可能讓汽車報廢。
4不放煤氣罐,現在很多家庭或者商店都會使用這樣的煤氣罐,殊不知,這樣的高風險用品是需要專門車輛運輸,都是需要備案的,有的車主為了節省幾十塊錢的運輸費,自己冒險用後備箱運輸,一旦發生意外,不僅會造成汽車報廢,還會威脅人身安全,即使沒有發生意外,而且被交警查到,還會有很嚴重的處罰。
以上4個就是後備箱不要放置的東西,各位車主一定要注意,尤其是最後一樣,既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也是對他人不負責,車主一定要避免。
⑵ 長途汽車 安檢規定哪些東西不能帶上車
長途汽車安檢,禁止攜帶的物品:
汽油、酒精(含高度白酒)、油漆、泡沫填充劑、香蕉水、含有酒精的花露水、松香水、打火機、含有易燃成分乙酸乙酯的洗甲水、發膠摩絲、管制刀具、鞭炮、模擬槍、射釘槍、菜刀、氫氣球等。
目前汽車總站所屬各車站,對於移動充電寶也有了相應的管理措施。即各種充電寶應隨身攜帶,不要放入托運行李中。如果是隨身攜帶,即使發生意外也可以及時處理。
一旦發現違禁物品,車站都會立刻沒收或代為暫存。對於異常旅客,將會採取核對身份證件以及進行二次安檢的措施。。硬闖車站的,甚至還會被車站防暴隊及駐站民警聯手「擒獲」。
⑶ 乘公共汽車時有哪些東西不能帶的
乘坐公共汽車,不可以攜帶火葯、鞭炮、汽油、酒精等等易燃易爆物品。其他如銳器、玻璃等容易造成傷害的物品,榴槤等具有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也不能帶入車廂。
公共汽車屬於公共交通工具,是人群密集的封閉空間,一旦出現緊急情況不易逃生。因此,嚴格禁止乘客攜帶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物品乘車。
如果發現有人攜帶了違禁物品乘車,司乘人員和其他乘客有權阻止其上車或繼續乘車。
⑷ 乘坐客車不能攜帶什麼物品
汽車禁止及限量攜帶的物品:
汽車禁帶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政府限制運輸的物品,凡是危險品,如雷管、炸葯、鞭炮、汽油、煤油、電石、液化氣體等爆炸、易燃、自燃物品和殺傷性劇毒物品。
國家限制運輸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動物以及損壞或污染車輛等物品(如雞、鴨、狗、豬、猴、貓、蛇),都不能帶入車內和船內。
汽車限量攜帶下列物品:氣體打火機5個,安全火柴20小盒。不超過20亳升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不超過100毫升的酒精、冷燙精。不超過600毫升的摩絲、發膠、衛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
(4)汽車不能承載什麼物品擴展閱讀
《汽車旅客運輸規則》中規定
第十八條乘車旅客須遵守下列規定
1、自覺維護乘車秩序,服從站務及駕、乘人員安排,愛護公共設施,保持清潔衛生,講究文明禮貌。
2、一切旅客都應無例外地按受車站值勤人員對危險品的檢查。
3、七歲以下兒童乘車應有成人旅客攜帶。
第二十八條旅客持符合規定的客票,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車次檢票乘車,直達班車、普快班車、普客班車在始發站對號入座。
第二十九條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日期、車次乘車時,可在該班車開車二小時前辦理簽證改乘,改乘以一次為限。開車前二小時內不辦理簽證改乘,可作退票處理,按規定核收退票費。
第三十一條旅客要求越站乘車,事先申明並經駕、乘人員同意,補收加乘區段票款。如不事先申明,其越乘區段按無票乘車處理。
⑸ 坐長途汽車不能帶什麼東西洗衣液能帶嗎
坐長途汽車可以帶洗衣液,根據《汽車旅客運輸規則》,坐長途汽車不能帶的東西如下:
《汽車旅客運輸規則》中規定:
第三十九條為保障旅客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衛生,不能攜帶下列物品乘車:
1、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2、有可能損壞、污染車輛和有礙其他旅客安全的物品;
3、動物(本規則第四十條規定的除外);
4、有刺激性異味的物品;
5、屍體、屍骨;
6、法律和政府規定的禁運物品。
第四十條在保證安全、衛生的條件下,乘坐城鄉公共汽車和普通客班車的每一旅客可攜帶少數的雛禽或小型成禽成畜乘車,但須裝入容器。具體准帶數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規定。
第四十一條軍人、民兵和公安人員隨身佩帶的槍枝及配備的適量子彈,經出示持槍證,可以攜帶乘車。
(5)汽車不能承載什麼物品擴展閱讀
《汽車旅客運輸規則》中規定:
第七十四條因車站或運方責任造成的托運行包滅失、損壞的,按照全部損失全部賠償,部分損失部分賠償的原則,由責任方按下列規定賠償。
1、非保價行包每千克最高賠償額一般不超過10元,如失主持有證明物品內容和價格的憑證,可按國家定價或比照當地國營商店同類商品價格賠償。
2、損壞物品能修復者,按修理費加送修運費賠償;不能修復,但尚能使用者,按損失程度所減低的價值賠償。
3、保價行包滅失,按托運時申明的價格賠償。部分滅失,按聲明價格賠償滅失部分。
4、滅失行包的運雜費要全額退還。
第七十五條因車站責任造成寄存物品損壞、滅失的,按每千克最多不超過20元的金額賠償。
第七十六條因車站或運方責任,造成旅客人身傷害的,由責任方賠償處理。
第七十七條車站和運方之間違反合同規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按原合同約定賠償、支付違約金。
第七十八條旅客無票或持無效客票、不符合規定的客票乘車,除補收始發站至到達站全程客票價款外,並處以100%的罰款。
⑹ 為保障安全,在車內不適宜放置哪些東西
汽車發展至今已經不單單是一台交通工具,設計師賦予了它更強的實用性,其中被大家廣泛使用的一項就是儲物功能,根據個人習慣大家會把一些常用的東西放進車內,這樣做無可或非因為汽車後備箱本身就是一個儲物空間,但這5種東西不能放,存在安全隱患,很多人對此不以為然。
1、重物
炭包的工作原理是吸收有害物質,但各位要記住它只是能吸附不能分解,當炭包吸附量達到飽和的情況下,有害物質會慢慢釋放出來,重新污染車內環境,因此炭包也不要長時間擱置在車內。
⑺ 坐汽車不能帶什麼
乘坐長途汽車禁帶物品包括:
1、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如氣槍、獵槍、發令槍、警棍、軍用或警用匕首、刺刀、樣品槍、道具槍等各類仿製品;
2、爆炸物品類,如炸葯、爆破劑、禮花彈、煙花、爆竹等;
3、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等;
4、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氫氣、氧氣、丁烷等瓶裝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汽油、煤油、乙醇(酒精)、油漆等。
乘坐火車禁止攜帶物品包括:
1、槍支、彈葯、警械、管制刀具、自行車、民用爆炸物品(鞭炮、發令紙、雷管、炸葯)、劇毒物品、強磁物品、放射性物品,
2、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如香蕉水、汽油、煤油等),
3、寵物、活禽及榴槤等有異味的物品。
(7)汽車不能承載什麼物品擴展閱讀
攜帶危險品進站上車,造成不良後果,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攜帶者,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三十一條規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被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帶有起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除了上述管制刀具外,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等,也禁止帶上火車。
如果出現違規攜帶,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處以200元以下罰款或10日以下拘留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九江:春節回家坐汽車 哪些東西不能帶?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醫生帶針管被沒收 這些物品嚴禁上火車
⑻ 坐長途汽車不能帶上車的東西有哪些
禁止攜帶進入汽車站的物品:
一、槍支、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
1.公務用槍: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
2.民用槍:氣槍、獵槍、小口徑射擊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
3.其他槍支:模擬槍、道具槍、發令槍、鋼珠槍、催淚槍、電擊槍、消防滅火槍等;
4.具有攻擊性的各類器械、械具:警棍、催淚器、電擊器、防衛器、弓、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