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家要求作業場所的噪音應該控制在多少分貝以下
雜訊標准為85分貝(A)。
根據《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第五條: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雜訊標准為85分貝(A)。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A)。
對每天接觸雜訊不到八小時的工種,根據企業種類和條件,雜訊標准可相應放寬。工業雜訊檢測方法,按《工業企業雜訊檢測規范》進行。
對產生雜訊的生產過程和設備,要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以及機械化、自動化、密閉化措施,用低雜訊的設備和工藝代替強聲的設備和工藝,從聲源上根治雜訊。
新建(包括引進項目)、擴建和改建的工業企業,必須把雜訊的控制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各主管部門必須會同工業企業所在的省、市、自治區衛生、勞動和有關部門合理選擇廠址,做好竣工驗收,嚴格把關。沒有衛生、勞動部門簽字蓋章,不準施工和投產。
(1)國家要求工業吹掃噪音多少分貝擴展閱讀:
為適應四個現代化建設的需要,防止雜訊危害,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北京市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和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同北京醫學院、北京市衛生防疫站和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協作,共同研究編制了《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
在現有工業企業中,凡雜訊超過本標准規定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必須採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達到本標准要求。在未達到標准前,廠礦企業必須發放個人防護用品,以保障工人健康。 各機械製造部門,要提高產品質量,在產品標准中應有雜訊衛生標準的要求。
B. 我國規定工作地點雜訊容許標准為多少分貝
根據我國《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規定,新建企業工作地點雜訊容許標准工作地點雜訊容許標准為85分貝。
現有企業暫時達不到這一標準的,可以放寬到90分貝。另規定接觸雜訊不足八小時的工作,雜訊標准可相應放寬,即接觸時間減半容許放寬3分貝,但無論接觸時間多短,雜訊強度最大不得超過115分貝。
(2)國家要求工業吹掃噪音多少分貝擴展閱讀:
1、分貝,是量度兩個相同單位之數量比例的計量單位,主要用於度量聲音強度,常用dB表示。以美國發明家亞歷山大·格雷厄姆·貝爾的名字命名的。最初來源於長途電訊的計測, 後被廣泛應用在電工、無線電、力學、沖擊振動、機械功率和聲學等領域。
2、分貝有很多概念,一般是形容聲音大小的物理量。聽力損失以純音測聽500、1000、2000赫茲Hz的氣導平均聽力計算,正常人的聽力范圍在 20-20,000赫茲(Hz)之間。
3、噪音控制方法
(1)降低聲源噪音,工業、交通運輸業可以選用低噪音的生產設備和改進生產工藝,或者改變噪音源的運動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體發聲體的振動)。
(2)在傳音途徑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傳播,改變聲源已經發出的噪音傳播途徑,如採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規劃城市和建築布局等。
(3)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護,在聲源和傳播途徑上無法採取措施,或採取的聲學措施仍不能達到預期效果時,就需要對受音者或受音器官採取防護措施,如長期職業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隔音耳塞、耳罩或頭盔等護耳器。
C. 管道吹掃一般是多少分貝
管道吹掃一般是80分貝以上,
因為國家標准一般規定吹掃速度大於等於20m/s,
因此吹掃出口音量可達到80分貝以上,
當然不同的速度有不同的音量。
D. 國家規定噪音擾民標准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城市區域環境雜訊標准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個區域的噪音擾民標准如下:1、特殊住宅區的雜訊標准為白天45分貝、夜間35分貝;2、居民、文教區的雜訊標准為白天50分貝、夜間40分貝;3、一般商業與居民混合區的雜訊標准為白天55分貝、夜間45分貝;4、工業、商業、交通與居民混合區的雜訊標准為白天60分貝、夜間50分貝;5、工業集中區的雜訊標准為白天65分貝,夜間55分貝;6、交通干線兩側的雜訊標准為白天70分貝、夜間55分貝。超過以上分貝數的聲音屬於噪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二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因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商業企業,必須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規定,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報擁有的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設備的狀況和防治環境雜訊污染的設施的情況。
第四十三條 新建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的邊界雜訊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準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核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
經營中的文化娛樂場所,其經營管理者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使其邊界雜訊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第四十四條 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採用其他發出高雜訊的方法招攬顧客。
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等可能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設備、設施的,其經營管理者應當採取措施,使其邊界雜訊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第四十五條 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可能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
第四十六條 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第四十七條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製作業時間,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E. 國家法律規定的工廠噪音標準是多少
國家法律規定的企業工廠噪音不應超過85分貝,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
【法律分析】
為了貫徹安全生產和「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工業企業雜訊的危害,保障工人身體健康,促進工業生產建設的發展,所以國家對噪音制定了相應規定。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雜訊標准為85分貝(A)。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A)。對每天接觸雜訊不到八小時的工種,根據企業種類和條件,雜訊標准可相應放寬。對產生雜訊的生產過程和設備,要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以及機械化、自動化、密閉化措施,用低雜訊的設備和工藝代替強聲的設備和工藝,從聲源上根治雜訊。企業應定期對接觸雜訊的工人進行聽力及全身的健康檢查。如發現高頻段聽力持久性下降並超過了正常波動范圍者,應及早調離雜訊作業崗位。在新工人就業前體檢時,凡在感音性耳聾及明顯心血管、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者,不宜從事有雜訊室休息;盡量縮短在高雜訊環境的工作時間;定期對車間雜訊進行監測,並對有嚴重雜訊危害的廠礦、車間進行衛生監督,促其積極採取措施降低雜訊,以符合雜訊衛生標準的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
第九條 新建(包括引進項目)、擴建和改建的工業企業,必須把雜訊的控制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各主管部門必須會同工業企業所在的省、市、自治區衛生、勞動和有關部門合理選擇廠址,認真審查設計,做好竣工驗收,嚴格把關。沒有衛生、勞動部門簽字蓋章,不準施工和投產。
第十條 在現有工業企業中,凡雜訊超過本標准規定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必須採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達到本標准要求。在未達到標准前,廠礦企業必須發放個人防護用品,以保障工人健康。
F. 工業要求噪音是多少分貝
工業雜訊
主要指工業生產勞動中產生的雜訊。主要來自機器和高速運轉設備。
雜訊標准
根據不同的雜訊來源
我國發布的雜訊標准較多
主要有以下三個
▼
1、GB3096-2008 《聲環境質量標准》
2、GB12348-2008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3、GB22337-2008 《社會生活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工業企業廠界雜訊排放限值
如下表
聽覺分貝
0~10分貝:聽覺下限
10~20分貝:極靜
30~40分貝:非常安靜
40~50分貝:安靜
50~60分貝:較靜
70~80分貝:較為吵鬧
80~90分貝:吵鬧
100~110分貝:很吵
130~160分貝:無法忍受
G. 國家標准噪音多少分貝正常
【法律分析】
雜訊擾民是一個以行為後果為定義的違法行為,只要產生的雜訊煩擾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產生噪音擾民的違法事實。根據我國國家標准,各類區域環境雜訊標准值分為,0類:晝間為50分貝,夜間(22點到次日凌晨6點)為40分貝;1類:晝間為55分貝,夜間為45分貝;2類:晝間為60分貝,夜間為50分貝;3類:晝間為65分貝,夜間為55分貝;4類:晝間為70分貝,夜間為55分貝;根據國家標准規定,住宅區的噪音白天不能超過50分貝,夜間應低於45分貝,若超過這個標准,便會對人體產生危害。居民住宅噪音污染標准主要參照1類、2類標准,高級別墅區可以參照0類標准。0類標准適用於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於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分別按嚴於0類標准執行。1類標准適用於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准。2類標准適用於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一)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採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雜訊的。
H. 國家標准規定,工作企業雜訊不應超過多少
根據《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國家第五條規定,企業工作雜訊不應超過85分貝,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雜訊標准為85分貝(A)。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
I. 工作場所噪音不得超過多少分貝
法律分析:新建企業工作地點雜訊容許標准工作地點雜訊容許標准為85分貝。現有企業暫時達不到這一標準的,可以放寬到90分貝。另規定接觸雜訊不足八小時的工作,雜訊標准可相應放寬,即接觸時間減半容許放寬3分貝,但無論接觸時間多短,雜訊強度最大不得超過115分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 第五條 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雜訊標准為85分貝。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