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食鹽是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非金屬食鹽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屬礦、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08〕171號)規定:根據國務院的決定,現將金屬礦、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問題通知如下:
一、金屬礦采選產品、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由13%恢復到17%。
二、食用鹽仍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其具體范圍是指符合《食用鹽》(GB5461—2000)和《食用鹽衛生標准》(GB2721—2003)兩項國家標準的食用鹽。
三、本通知所稱金屬礦采選產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屬礦采選產品;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包括除金屬礦采選產品以外的非金屬礦采選產品、煤炭和鹽。
四、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金屬礦、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的通知》(〔94〕財稅字第22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工業鹽和食用鹽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07〕101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有色金屬焙燒礦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的通知》(國稅函〔1994〕621號)同時廢止。
Ⅱ 中國2019鹽業稅多少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的有關通知,此次工業鹽和食用鹽增值稅稅率調減,旨在緩解制鹽行業經營困難。目前,鹽產品的增值稅稅率統一為17%,較其他人民生活必需品行業,如糧油13%的增值稅率,稅賦較重。而當前的食鹽價格是10年前制定的,隨著生產資料價格和生產成本的持續上升,制鹽行業的經營愈來愈困難。省鹽務局生產質量處負責人表示,稅率調減後,按照國家對食用鹽專營專供的經營原則,零售市場食用鹽價格將維持穩定。他同時表示,目前甘肅食用鹽市場供應充足,完全能夠保證百姓日常生活需要。
Ⅲ 為什麼鹽的增值稅進項稅率為百分之十三
稅法規定的,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農業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其他的除了出口零稅率以外都是17%稅率,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屬礦、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08〕171號),金屬礦采選產品、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由13%恢復到17%.但食用鹽仍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其具體范圍是指符合《食用鹽》和《食用鹽衛生標准》兩項國家標準的食用鹽。
Ⅳ 工業鹽的稅收分類編碼是多少
工業鹽的稅收分類編碼是1030210020000000000 非食用鹽 加工鹽 13%
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是指在增值稅發票升級版中,納稅人開具發票時票面上的商品應與稅務總局核定的稅收編碼進行關聯,按分類編碼上註明的稅率和徵收率開具發票。
編碼選擇時,盡量考慮按使用的材料和用途去選擇,提供服務方面按服務分類去選擇。
Ⅳ 鹽廠銷售鹽交稅多少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屬礦、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08〕171號):「一、金屬礦采選產品、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由13%恢復到17%.
二、食用鹽仍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其具體范圍是指符合《食用鹽》(GB5461?2000)和《食用鹽衛生標准》(GB2721?2003)兩項國家標準的食用鹽。
三、本通知所稱金屬礦采選產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屬礦采選產品;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包括除金屬礦采選產品以外的非金屬礦采選產品、煤炭和鹽。「
因此,銷售工業鹽的稅率為17%.
Ⅵ 某鹽廠液體鹽20000噸 含增值稅價款58.5 請問應交增值稅是多少
購入是的進行稅=2000*58.5/1.17*17%=17000元 (工業鹽增值稅稅率17%)
但是小規模納稅人算出進項也不能抵扣,只能進存貨成本
沒有這個交進項稅的概念
應交增值稅=500*468/1.03*3%=6815.53
Ⅶ 鹽業公司是一般納稅人 食鹽的銷售稅率是多少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屬礦、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08〕171號),金屬礦采選產品、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由13%恢復到17%。但食用鹽仍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其具體范圍是指符合《食用鹽》和《食用鹽衛生標准》兩項國家標準的食用鹽。而金屬礦采選產品是指黑色和有色金屬礦采選產品;非金屬礦采選產品是指除金屬礦采選產品以外的非金屬礦采選產品、煤炭和鹽。
Ⅷ 食用鹽增值稅率為13%,工業鹽增值稅率多少為什麼有差異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屬礦、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08〕171號):食用鹽仍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其具體范圍是指符合《食用鹽》(GB5461?2000)和《食用鹽衛生標准》(GB2721?2003)兩項國家標準的食用鹽。
本通知所稱金屬礦采選產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屬礦采選產品;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包括除金屬礦采選產品以外的非金屬礦采選產品、煤炭和鹽。「因此,銷售工業鹽的稅率為17%。
(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以下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3%。
(2)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0%: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農業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4)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3%。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Ⅸ 食用鹽增值稅稅率是13%么,那別的鹽呢 我看網上有個07年9月財政部和國稅總局發的《關於調整工業
你所說的《關於調整工業鹽和食用鹽的增值稅稅率通知》這個文件已經作廢了,目前稅務機關執行的是《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屬礦、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08]171號)。
財稅[2008]171號中明確符合《食用鹽》(GB5461-2000)和《食用鹽衛生標准》(GB2721-2003)兩項國家標準的食用鹽,適用13%的稅率。其餘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由13%恢復至17%,也就是說工業鹽的稅率調整為17%了。
Ⅹ 鹽的資源稅稅率是從什麼時間開始
鹽稅是中國很古老的一個稅種,早在夏、商、西周時期徵收的「山澤之賦」中就包含著對煮鹽課征的賦稅。春秋戰國時期開始設官掌管鹽政並徵收鹽稅後,鹽稅形成一個獨立稅種。
民國時期1913年,北洋政府與英、法、德、俄、日五國銀行團簽訂善後借款,以鹽稅抵押,於是帝國主義開始干涉中國的鹽務,中國政府僅能使用鹽稅收入抵債後的餘款(即鹽余)。北洋政府為增加鹽稅收入,乃籌議改良,而鹽商群起阻撓,廣行賄賂,使鹽制積弊日深。1913年12月,北洋政府頒布《鹽稅條例》,規定每百斤征稅二點五元(後改為三元),此外不得以他種名目征稅。從此各種不同之稅率得以逐漸趨於劃一。據鹽務稽核所統計,1914年全國鹽稅之收入為六千六百八十六萬元,至1919年增為八千七百五十萬元。嗣後內戰頻興,各省軍需浩繁,遂相繼截留鹽稅,並紛起增加鹽稅附加,鹽政之積弊更深。
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著手改革鹽政,1931年5月公布的《新鹽法》,以「就場征稅,任人民自由買賣」為原則,規定每百公斤征稅五元,漁鹽征稅零點三元,工業、農業用鹽一律免稅。此立法有利於減輕人民的負擔。但由於專商暗中阻撓,加之財政當局深恐改革後稅收短少,遲遲不予實施。直至1934年12月國民黨五中全會決定,限於1936年底完全施行。後因格於時勢以及抗日戰爭爆發,新鹽法仍未實行。然而鹽稅收入已很可觀。據統計,1927年全國鹽稅收入為八千五百二十四萬元;到1937年全國(東北未在內)已達二億二千八百六十三萬元,占財政總收入的22.9%。抗日戰爭期間,國民政府為了籌措軍費,於1942年1月1日起停徵鹽稅,實行食鹽專賣,後因成績不佳,於1945年又改專賣為征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政務院於1950年1月20日頒布了《關於全國鹽務工作的決定》,建立了新的鹽務管理機構,確定了鹽稅的徵收原則、鹽稅稅額和管理辦法,從而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鹽稅制度。為了加強鹽稅徵收工作,並有利於鹽務部門集中力量從事發展鹽業生產,從1958年7月1日起,鹽稅的徵收工作由鹽務部門轉為稅務部門辦理。1973年稅制改革時,把鹽稅並入工商稅,作為一個稅目,但仍按原來的鹽稅徵收制度執行。
1984年工商稅制全面改革時,鹽稅從工商稅中分離出來,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鹽稅條例(草案)》,鹽稅重新成為一個獨立稅種。鹽稅的納稅人是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和進口鹽的單位和個人。鹽稅的徵收原則為「從量核定、就場徵收、稅不重征」。鹽稅的徵收原則決定了鹽稅具有3個特點:
(1)採用從量計征;
(2)按照不同產區、鹽種和用途,確定差別稅額;
(3)實行一次課征制。
鹽從生產到消費,在全部流通過程中不論經過幾道環節,只在規定的環節徵收一次鹽稅。由於鹽稅稅額是根據不同產區鹽業資源,運輸、生產條件和成本利潤情況制定的,不同產區的鹽稅稅額是有差別的,每噸鹽的稅額最低的為40元,最高的則為160.80元。而供給消費者的食鹽,其售價水平不因稅額多少而異。因而沖國的鹽稅為資源稅性質。國家徵收鹽稅是國家參與鹽業生產創造的國民收入分配的基本形式,旨在調節不同產區鹽資源的級差收入。
1994年稅制改革時,按照「統一稅下、簡化稅制「貫徹普遍徵收、級差調節」等原則,將鹽稅並入資源稅,作為其一個稅目,擴大了資源稅的徵收范圍。
為支持鹽業的發展,自2007年2月1日起調整鹽業資源稅適用稅額標准。為緩解制鹽企業的經營困難,自2007年9月1日起,鹽(指主體化學成分為氯化鈉的工業鹽和食用鹽,包括海鹽、井礦鹽和湖鹽)適用增值稅稅率由現行的17%統一調整為13%。
現行的鹽稅是國家在1994年稅制改革時將原有的鹽稅一分為二,即分解為對原鹽徵收增值稅和資源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