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在哪辦理
根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企業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應當向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部門申請取得生產許可證。
即,向企業所在地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辦理。
⑵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去哪個管理部門辦理
摘要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在當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查是省級質監局協調安排,具體是食品處或是許可處或是認證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日常監管是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
⑶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怎麼辦理
一、企業申請取證條件
①企業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覆蓋申請取證產品;
②企業及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③產品質量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以及企業明示標准;
④具有正確、完整的技術和工藝文件;
⑤具有保證產品質量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計量和檢驗手段;
⑥具有保證正常生產和保證產品質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以及計量、檢測人員;
⑦具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
⑧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政策的相關規定。
二、企業申請材料的准備
企業申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三份),其上應加蓋工商發照部門紅色印章或提供原件以便確認,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包括申報產品范圍;
換證企業原生產許可證(原件一份、復印件兩份);
《實施細則》中要求的其它附件:如企業質量手冊(兩份);
三、辦理程序
(一)提交申請
企業持申報材料,到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大廳窗口提交辦理生產許可證申請。
(二)受理
山東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核實,於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開具《受理通知書》。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提出補正意見並將申請材料予以退回,按要求補正後可再次提出申請。
(三)生產條件審查
對屬於省審查部組織審查的,省審查部自受理後30日內安排現場審查;對屬於國家產品審查部組織審查的,產品審查部自接到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轉交材料後2個月內安排現場審查。
(四)產品抽樣檢驗
對企業生產條件現場審查合格的,由審查組進行產品抽樣;企業將樣品送交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授權的檢測機構進行產品質量檢驗。
(五)審批發證
對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產品質量檢驗均合格的,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批准,頒發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獲證企業憑介紹信到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大廳窗口領取生產許可證。
四、收費
收費依據:財政部、國家計委財綜[2002]19號,包括:
①生產條件審查費:2200元,每增加一個產品單元增加審查費440元;
②產品檢驗費:按國家有關檢驗收費標准收取;
③公告費:400元/單元;
五、企業重新申請、補領、變更生產許可證和委託加工備案所需材料:
1、發(換)證企業須提供材料: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提供原件確認)
企業生產許可證原件、復印件
企業名稱變更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現發照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證明(原件、復印件)
細則中規定的其他材料。如:環保證明、衛生許可證、消防安全證明、型式檢驗報告等。
註:企業所需准備材料以實施細則為准;
2、不合格企業重新申報須提供材料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再補充如下材料:
1)企業整改報告及驗證材料
2)整改後產品質量檢驗報告
3、變更生產許可證名稱須提供材料(一式兩份)
1)生產許可證更名申請表
2)更名前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舊營業執照復印件須加蓋發照工商部門紅色印章,現營業執照提供副本原件
3)現發照工商部門出具的更名證明(原件、復印件)
4)市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對企業生產條件、生產廠址未發生變化的證明(原件、復印件)
5)生產許可證元件、復印件各1份
4、企業因遺失補領生產許可證須提供材料(一式兩份)
1)補領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2)登報聲明的省級主要報刊原件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提供原件確認)
5、委託加工企業須提供材料
1)委託加工企業備案申請表(一式兩份)
2)雙方委託加工有效合同原件
3)雙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工商部門紅色印章或提供原件)
4)被委託企業生產許可證原件、復印件
⑷ 工業品生產許可證在哪辦
受理單位一般是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
如何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理流程,主要申辦程序如下:
1 有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檢驗檢疫手段(可通過咨詢公司獲取幫助);
3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如生產廠房的土地證——如沒有土地證需所在鄉鎮辦理證明建設用地的手續等(可通過咨詢公司進行建立和整改);
4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5 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6 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7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後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8、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9. 在本省質監局網站上下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以及所申報產品所屬單元的《審查細則》,如果不知如何下載或者不了解自己產品應該所屬的分類,請咨詢當地質監局。河南省內的企業可以向我咨詢。河南省質監局的申請書一般已經分好了申報單元,並且是EXCEL格式。
10.根據《審查細則》上的要求,針對自己的廠房、設備、文件資料是否齊全,產品是否有檢測報告等要求進行檢查、整改、完善。
11.填寫《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上報質量技術監督局。
12.提交材料(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需要准備的材料)主要包括:(1)《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2)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一式三份(3)換證企業還需提供原
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一式三份(4)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一式三份;不需辦理代碼證書的,提供企業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三份(5)生產場所布局圖一式三份(6)工藝流程圖(標注有關鍵設備和參數)(7)企業質量管理文件一式三份(8)產品標准。如果產品沒有國家標准,需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企業標准備案一式三份(9)申請表中規定應當提供的其他資料。
13.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封面應當加蓋企業公章,復印的印章無效。
14.質監局收到申請材料後,經審驗,材料符合受理標准,通知企業《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申請費用2200(同時申請兩個含兩個以上的每加一個加440元,但會大大增加申請通過的難度)
15.質量技術監督局指派2至4名審查員組成審查組,對企業進行實地核查,審核時間為企業應當予以配合。(一般提前五日通知企業)
16.現場審核不合格,企業應迅速整改,兩個月後方可重新申請。如審核合格進入下一步。
17.封存樣品,7日內由企業交付檢驗機構,完成檢驗後出具檢驗報告。(費用因產品種類不同不盡相同,國家收費標准)
18.根據審核提出的整改項進行整改,並對申報材料進行進一步的修改完善。
19.質監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匯總,審核,申報企業等待發證。
20.整個工作最快在60日內完成,但是由於企業需要進行整改等工作,一般在3個月左右。
⑸ 全國工業品生產許可證,去什麼單位辦理,求全名
親,如果是食品類、化妝品、食品添加劑的生產許可證是到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辦理!如果是食品相關產品,比如食品包裝袋、塑料瓶等等,是要到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
⑹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到哪個部門辦理,
親,如果是食品類的生產許可證認證到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辦理,如果是食品類外的,比如食品相關產品、食品添加劑等等到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
⑺ 工業產品經營許可證怎麼辦
請參考以下鏈接。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怎麼辦理
祝好運,望採納。
⑻ 生產經營許可證在哪裡辦理
申請
1、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必須填寫統一格式的《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四份,報質量技術監督局業務科。
2、企業應同時提供如下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例行(型式)檢驗報告;
(3)環保、衛生證明等。
3、業務科將所有資料初審合格後,將申請資料報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科,由市局統一安排初審和檢查。
4、市局初審通過後將申請材料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受理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受理企業的申請材料後,應在7個工作日內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發放《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現場審查
1、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申請後2個月內組織對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省許可證辦公室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審查部。審查部自收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報送材料之日起45日內完成企業生產條件抽查和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許可證辦公室;
2、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審查部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企業申請後15日內將相關材料轉交審查部。審查部自接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2個月內組織對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審查部自收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3個月內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生產許可證辦公室;
3、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審查工作由審查組承擔,審查組實行組長責任制,審查組對審查報告負責。
樣品檢驗
申請取證企業應當在封樣15日內將樣品送達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機構受到樣品後,應當按照實施細則規定的標准和要求進行檢驗,並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工作。標准中對產品檢驗有特殊要求的,按標准規定進行。產品檢驗周期超過第十四條規定的材料報送時限時,材料報送時間以檢驗完成時間為准。
程序
全國許可證辦公室自接到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查部匯總的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名單和有關材料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審定。經審定,符合發證條件的,由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生產許可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將上報材料退回有關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者審查部並告知企業。
後處理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對不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發出《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同時收回《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企業自接到《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之日起,應當進行認真整改,2個月後方可再次提出取證申請。
生產許可證是國家對於具備某種產品的生產條件並能保證產品質量的企業,依法授予的許可生產該項產品的憑證。
生產許可證 (以下簡稱《申請書》)適用於企業發證、換證、遷址、增項等的生產許可證申請。集團公司與其所屬單位一起取證的,集團公司與所屬單位分別填寫《申請書》。
生產許可證 產品類別:填寫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目錄的產品名稱。
生產許可證 產品名稱:填寫實施細則的產品名稱。
生產許可證 企業名稱:填寫企業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名稱,並加蓋公章。
生產許可證 聯系電話:填寫有效的企業聯系電話。
生產許可證 聯 系 人:填寫企業負責辦理生產許可證工作的人員姓名。
生地址:填寫申請企業的實際生產場地的詳細地址,要註明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縣)、路(街道、社區、鄉、鎮)、號(村)等。
年總產值、年銷售額、年繳稅金額、年利潤:填寫企業上一年度實際完成情況,新投產、實際生產期未滿一年的企業,該四項指標可不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