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地應該是每個地方政策不一樣吧,有時還要競價,就更不好確定啦,你可以去當地的有關部門問一下
這個的看你打算租那個地方的地,是大城市還是小城市,還和你租地的畝數有關,一般都是郊區的相對便宜點,建議你還是在當地打聽下在考慮
❷ 地面地價五千元一平方米,每畝土地大約多少錢
地面低價是總低價分攤至單位面積的價格,即地面地價=宗地總價/宗地面積。
如果地面地價5000元每平方米,一畝≈666平方米,那麼每畝土地價格=5000*666=3330000元。
❸ 請問現在鄉鎮工業區土地徵用多少錢一畝
一次性徵收的一畝8萬元左右,審批成建設用地的一畝最少也得20多萬元
❹ 我在農村想建一個廠房要徵收十幾畝土地需要多少錢一畝
一般在幾萬到二三十萬不等。看你所在地的經濟狀況了。經濟越發達的地方價格高。
❺ 土地多少錢一畝
農村土地多少錢一畝一般來說:土地價格普遍在500-2000之間,相對偏遠的地方每畝在500-800元一年,地理位置好的地方在每畝在1000-2000元每年。靠近城市或國道徵收的農村土地一畝三到四萬不等;租用沒有附著物沒有農作物的土地500-1500元一畝一年;林地價格在50-2000元左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❻ 工業用地多少錢一畝
近年來,工業用地大概54萬元左右一畝。
1、工業建設征地按照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征地補償標准執行。具體標准可向當地國土資源局查詢。
2、提交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經土地評估機構評估後,按照評估地價的40%繳納國有土地出讓金。
拓展資料:
1)征地程序:申請選址。土地使用單位應當持建設項目設計方案的批准出讓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證明文件,向被徵用土地的縣、市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選址由縣、市人民政府審查批准後進行。城市規劃區內的選址,還應當徵得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的同意。協商征地數量和補償安置方案。建設地點選定後,由當地縣、市土地管理部門組織用地單位、征地單位及有關單位協商擬定用地面積、補償安置方案,並簽訂初步協議。
2)工業用地是指獨立的工廠、廠房、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生產場地、排渣(灰)場等。工業用地的增加可以使城市發展壯大,充滿活力,但也會帶來一系列問題。土地利用的形狀和規模工業用地所需的形狀和規模不僅因生產類別不同而不同,而且與機械化、自動化程度、採用的運輸方式、工藝流程和建築層數有關。工業是現代城市發展的主要因素。大規模的工業建設帶動了原有城市的發展,使許多傳統城鎮步入了現代城市的行列。如上海安亭鎮因投資建設大眾汽車工廠成為全國汽車名城,浦東金橋鎮因出口加工區開發建設成為知名的現代工業區;大型工業企業也能帶動新興城市的出現,如隨著鋼鐵工業建設而建立的包頭市,隨著石油開采和石化工業的發展而建立的大慶和金山衛,隨著汽車工業的發展而建立的十堰,金塘、納西、枝江等地隨著化肥工業的發展而建立。工業可以提供大量的就業機會,是城市人口的主要產業。
❼ 土地一畝多少錢
在農村一般:
一畝地 = 十分地 = 666.7平方米
至於一畝地多少錢,那要看土地是做何用途?
1、如果被政府徵用開發,那一畝地賠償就會有幾千到幾萬元;
2、現在的土地禁止買賣,但是你如果想在農民的土地使用期限內買來開發其他,那每畝地每年也就600-800元。
3、如果是租賃農民土地進行農業種植,現在的價格在200-400元(山地便宜)。
❽ 福建工業園區土地值多少錢一畝
福州市實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區域,征
地區片綜合地價最低標准調整為32500元/畝。徵收土地實行耕地年產值標准,最高為1440元/畝,最低為1300元/畝。徵收土地按所在區域的統一年
產值計算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其中耕地為25倍、果園和其他經濟林地為9.5—15倍、非經濟林地為6倍、養殖生產的水面和灘塗為8—11倍、鹽田為
7—9倍、未利用地為1.5倍。
❾ 包一塊地多少錢呀,10畝地一般多少錢
一、承包土地多少錢一畝
在農村承包土地,國家是沒有統一價格定位的。具體的承包價格與流轉價格因各地區情況不同,價位也有所區別。一般來說在300/畝至500元/畝左右。10畝地一般是3000到5000左右
二、承包土地有補貼么
有補貼。但是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1、關於承包土地的面積。
拿種植業來說,一年一熟的地區承包規模露地面積是在一百畝以上,一年二熟的地區露地面積就是在五十畝以上。農業基礎設施佔地是二十五畝以上。還有其它的土地面積按照所在當地的規定標准來計算。
2、關於承包土地的年限。
土地承包的流轉關系要穩定,土地流轉的期限得在三年以上的,若土地承包年限越長,那麼所獲得的補貼費用也就越多。
3、關於土地承包手續的完備。
確保得符合土地承包的政策法律法規、土地流轉操作手續的規范與土地流轉合同手續完備。一定要記得在流轉土地與承包土地時,農戶們必須按照國家的標准,根據標准符合條件的,就能夠獲得補貼。
三、補貼標准
為了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國家是全面加大了農村補貼政策的實施。只要是把承包的土地用來種植農作物就可以獲得最高的補貼標准,按照國家的標准規定是180元/畝地。但是地區不同,所以補貼的標准就會有所差異。
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承包土地一畝多少錢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在農村承包土地,國家其實是沒有統一價格定位的。具體的承包價格與流轉價格因各地區情況不同,價位也有所區別,具體要查詢當地政府機關的相關部門。
❿ 金華市工業園區土地是一類地嗎,目前市價約多少錢一畝
(A)在城市化進程中大量的集體土地國家的農民離開土地進入城市,缺乏基本生活保障之間的矛盾
由於實施新的「土地管理法」,與進程的加快,城市化和土地用途管制逐步落實到位,在各功能區的城市規劃區范圍劃分得更細,更具體。所有權反映了簡化。根據現行政策,土地類型的項目必須使用國有土地的,例如,郊區的工業園區。考慮「門檻」,以吸引外國投資,一般工業用地溢價普遍較低,當地政府可以補充資金,因此,犧牲更多的時候是集體土地業權人的利益。這種情況是類似的,各鄉鎮集體企業在20世紀70年代初和20世紀80年代的大規模興起的時候。所不同的是,鄉鎮集體企業實現成本溢價,土地增值部分的財產權利仍然被定義為鄉鎮集體所有的理論,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將有可能享有的未來土地升值的利益。現有的工業園區,在實現成本溢價,源源不斷的名正言順的企業(利潤)和國家(含稅)的增值部分全部翻譯成。雖然大多數的保費返回到鄉鎮,但一次性補償是不夠的解除長期憂慮的農民失去了土地。
雖然很多農民進入城市。但由於各種復雜的歷史原因,所以他們不能真正享受與城鎮居民享有平等的權利,如就業機會,社會保障等方面,產??生大量的「非農業人口」,但不能從村中分離出來進了城。為了維持基本生活,出租,買賣宅基地隱形交易的現象,造成了混亂的城鄉結合部土地管理的目標。農村失業人員的大量存在已經成為一個潛在的社會不穩定,反過來又加劇了農村人多地少的矛盾。
(B)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公約和流通的主要目標方向上的要求之間的矛盾多元化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現有的法律和法規的約束,一般一套嚴格的范圍:①規劃區的地域范圍之外;(2)使用主體在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國外的一般原則經濟成分需要使用國有土地。但在實踐中,往往陷入了兩難境地:首先,從主觀意志為轉移的鄉鎮集體經濟組織,希望在更廣泛的資產盤活存量,以確保集體土地資產的利益實現最大化;其次,從客觀條件方面的承認集體建設用地的資產,勢必伴隨著其他資產進入市場。盤活資產,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限制,不可避免地是不可能的。 ,湖州市為例,自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經濟,民營企業的快速發展,使用集體土地建設成本低,靈活的方法的優勢吸引一些尚處於原始積累的資金投資小作坊企業。因此,跨村跨鄉的租約將集體存量建設用地(連同現象的廠房,機器,設備等)是很常見的。通行做法,所有的項目用地,應是前端為國有,然後通過轉讓,企業不堪重負,鄉鎮集體經濟組織沒有積極性。此外,抵押貸款作為擬轉讓行為,一次集體建設土地與建築物表面上的按揭抵押貸款的權利,也包括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在相同的集體經濟組織「的實現。因此,在目前的法律已經允許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身體擴展至所有國內外經濟組織或者自然人的情況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強調規劃和協調,控制的前提下, ,而不應是人為製造的障礙。客觀存在的實際需求,我們將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應該是主要的突破。
(C)農村村民的房屋政策規定實際上是被動的宅基地大量進入城市的農民離開自己的家園,與私人交易的現象之間的矛盾
新的「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農村居民的房子。非宅基地交易的法律。在郊區,如涉及整個隊(組)農民的宅基地通過置換,復墾,宅基地交易的問題。但多數遠離村莊,村民們或異地工作的城市,或親戚和朋友離開了祖國的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在房地產銷售,勢必宅基地轉讓。根據前幾年的調查,集體土地流轉,佔了相當大比例的銷售是在宅基地的私人住宅,農村村民各項經濟活動的擔保,法院裁定,保證物業(連同宅基地)轉讓的現象是不尋常的。是不合法的,但在這個意義上,因為建造的房屋的宅基地屬於農民的私有財產,農民投資。如簡單的要求,拒絕處理,被剝奪農民住房,房間和地方的人為分離的私有財產的權利,縱容的私人交易行為(在政府部門拒絕處理,而客觀上許多城市居民購買農村農民住宅別墅的情況下以合理的價格點。)但是,如果追溯轉移矛盾:一是現行的做法,很難界定的徵收對象是土地補償難以到位是不容易的管理 - 混合,零星村住宅規劃區外的國有土地,這些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國有土地,往往成為集體管理空白區域?管理不善的國家,也。
(D)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變化,以彌補低的巨額土地出讓收入的使用(尤其是在國有的標志)的變化所帶來的矛盾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由村一級的鄉(鎮)所有的變化水平,例如,按照所有權與原來的集體企業聯系的一般定義:在建設企業投資原是個鄉(鎮)土地被定義為鄉(鎮)級所有投資在建村,所有的村。然而,在20世紀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鄉鎮企業在初始階段使用的程序,給農民的補償是極其有限的,方式多樣。有的只安排村民到企業。一旦企業的重組,這些村民回到村裡,鄉鎮集體(包括農民),村集體土地安置補償費往往是落了空。因此,如果這個問題不妥善處理,侵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利益;另一個是計劃徵收為國有(尤其是規劃面積?土地確定為商業,房地產的目的),通常是所有權的過渡,土地價格飆升。同一批無限期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土地徵用補償,有一定的數年後,這種巨大的反差刺激之前和之後的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土地使用權,所有權變更價格高。因此,一方面,企業要重新提交的徵用手續,違反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強烈,另一方面,新的私人流通的現象經常發生的集體土地,規劃面積,其中各鄉鎮政府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房地產開發和建築業務的空間私下轉讓,租賃,和其他案件時有發生。
(E)集體資產的隨機性與集體土地收益之間的矛盾延伸
鄉鎮集體企業的發展,已經走過了20年歷程,類似於國有企業的發展階段,其發展過程中。要進行重組後,三大資產的集體經濟,為貨幣性資產的缺乏,固定資產折舊光也差不多,剩餘的土地資產,成為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土地整理開發,並確保農村社會的長期穩定,增加農民收入是最重要的資金來源。然而,很長一段時間,因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是虛的,鄉(鎮)政府作為最基本的國家行政機關和鄉(鎮)資產管理委員會作為集體所有權之間的關系,土地產權代表容易混淆,其結果往往是在集體建設用地的收入,最後成為資金不足的補充鄉(鎮)幹部的財政資源來支付的工資和福利,農民擔心會丟失土地仍然不能解決的問題。同時,相比國有土地收益由土地管理部門,稅務部門的收入和支出線和約束機制,缺乏適當的制衡和監督的鄉鎮集體土地收益的使用實行嚴格的管理。
二,主要對策
條件下的市場經濟,土地管理部門作為一個統一的管理者,城市和農村的土地,它的功能,除了一個統一協調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建設用地計劃的城市和農村的土地規劃使用,並計劃使用主要是在土地市場的培育和規范的游戲規則和公開的程序集市場條件下,通過發展,規范市場行為的各類土地,以保證國家國有,集體土地資產利益的最大化,通過合理的土地收入的分配和管理,以確保的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A)使用的控製作為一個領導者,稅收的調整為手段,以確保公正地位的集體土地所有者有權處置的收益和利益的實現
正如企業重組,打破所有制界線,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在公平競爭的同一起跑線上的土地進入市場的條件,也不應該不區分之間的「原產地」。具體而言,國有土地,集體土地應該進入同一市場下共同規劃,稅收監管和建設用地年度計劃的制約。
首先,應嚴格限制的范圍「徵收」公共利益「的法律」的需求,除了對公共利益的需要,「集體土地國有,必須是等價的原則政府市場交易價格被收購。為了避免任何擴大對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造成永久性的「徵用」的內涵和外延。
其次,為了確保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穩定的收入流,憑借土地所有權的土地,這是必要的,以確保集體建設用地有一定的庫存。工業區預留一定比例的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應保留集體土地所有權,獨立的私人公園用地,支持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依法審批過程中),儲備。能解決的矛盾,企業用地成本過高,以確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收益,以確保源源不斷,多數的農民增收和農村社會的長期穩定。
同樣,通過轉主要限制應該打破界限,集體建設用地使用盡可能不應該受到的限制所有權,區域。除了國家法律明確要求使用的國有土地(上市土地目錄列表),而一般的經濟組織和個人可以選擇使用集體建設用地。
最後,在集體建設用地帶來的土地收益分配一個合理的基礎上。一般情況下,國家不參與分配。但是,通過充電級差地租和土地增值稅和其他形式的國家投資基礎設施建設,環境的協調發展,以獲得相應的回報。
(B)的市場價格為基礎的權利,依靠各種細化,建立一個完善的集體基準地價體系和地價評估系統
作為一種特殊商品進入市場的核心問題是土地產權明晰和確定的價格。但是,中國的基準土地價格系統是相當不完整,佔領一半的土地建造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正確的,財產權利本身和已經不被認可的價格體系是空的,典型的例子是在「擔保法」規定的僅集體土地不能設置抵押權人,只有在房地產抵押貸款,土地可以只抵押。因此,集體土地推向市場,是必須盡快完善各種權利,建立適當的保費及保費評估系統。具體情況如下: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包括股份價格),其轉讓價格。內部轉移價格適用於保留的集體土地的集體所有權。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租賃和租賃價格。適用於短期的租金,支付租??金交納土地收益。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和抵押貸款的價格。適用於所設定的價格時,集體土地抵押融資。
集體農用地轉為集體建設用地的補償標准。對於補償,承包農民和集體經濟組織的過程中,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程序。
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土地有償,強制購買價格(不包括土地徵用的公共利益的需要)。憑借土地所有權的最終歸屬是一次性購買價格,除了補償安置合同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還應該包括價格,預期收益的包裹可以享受後使用一個永久的改變。此外,價格不應該是一個土地單位支付,應支付的未來土地所有者 - 國家。現在有一個比較籠統的說法,歸因於工業用地出讓以較低的成本,降低土地成本,降低投資門檻,。詞實際上是混淆了一個基本的概念,公司購買一定數量年的土地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國家應該是誰享受的企業,而不是犧牲的慷慨集體土地所有者的費用。
(C),以規范管理為手段,以促進土地市場的一體化為目標,集體建設無用的流量到一個統一的,有秩序的市場管理軌道
為了促進集體土地的集約高效利用有形市場,營造公平,公開,公正和逐步實現集體土地市場規則來配置資產的目標,同時也為了拓寬供應渠道,建設用地,緩解土地壓力,必須是集體建設用地納入統一市場,充分利用固有的信息在國有土地市場的運作機制和渠道,實現產權和市場管理。
首先,請儲備好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集體土地資產的經營和管理達到一定的人口,使存量建設用地的工業園區建設,以供應市場對土地的需求,通過土地置換,收購方法保留集體建設用地。
其次,需要一個良好的供應。積極探索有效的方式,以促進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市場機制。有形市場的土地,這是必要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系統的公布,宣傳,並嘗試採取有效的土地招標拍賣。
最後,做好溢價關閉。為了體現公平,公正,土地價格和流通的,應當委託有資質的專業評估機構。同時,土地價值的升值,應上繳的增值稅,收費應該是合理的批准。
(D)規范資本管理「抓手」,以確保集體土地收入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和農村社會穩定發揮作用
集體原則上應預留的土地出讓收入主要用於農民的土地安置補償費,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的發展,土地開發整理,以及設立企業,包括投資,等等,所有成員不斷尋求源源不斷的收入或直接或間接的集體經濟組織。
直接在項目審批,籌集資金。規定的比例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
集體土地收益設立的資金賬戶,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方法。資金使用情況,接受監督的所有成員的集體經濟組織,非用於其他目的;
建立一個監督機制,加大對集體土地的收入和支出管理的透明度,並促進基層建立一個廉潔的政府。和監督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按照各自的權利,責任和轉移中加強管理和監督,以防止侵犯農民和腐敗產生的利益。
(E)體制機制創新為保護依法行政的前提條件,制定相關法律法規盡快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從根本上為保護和維護土地權利人的利益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和系統,它從根本上是不可能的。
首先,盡快制定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管理辦法,包括范圍,形式,程序,規范工作區域均衡政策。
其次,要健全和完善土地登記制度,使用前,在整個管理,解除土地使用集體土地擔心保護的利益的權利。要完善各種權利和完善各項登記,如土地收益,抵押情況的收集。
更重要的是,為了使集體建設用地,包括在現貨市場的規范運作的軌道,最終一定要有保障的法律和法規。否則,一旦涉及訴訟。政策畢竟是不合法的,不安全的土地使用者的替代品。大量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客觀存在,呼籲盡快出台有關法律,法規。
早在300年前,著名的英國經濟學家威廉。小資們有意義的土地被稱為「母親的財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從嚴格意義上講,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證實,在10多年的實踐,許多城市正是通過滾動土地發展,完成的的現代化必要的資本積累。它也適用於集體土地,集體土地從根本上取決於廣大農民的生存。為了以維護農民的利益,佔全國總人口的絕大多數,集體所有的土地不能最終取代國有土地所有權,換句話說,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不能犧牲了廣大農民的(特別是對於這一類的弱勢群體)的集體利益費用。
總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既要反映的補償,期限,「流動的總體要求的變化,但也考慮到國家利益,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三個。保駕護航,到一個統一的公平,公正,公開的土地有形市場,真正的目標的兩個物業綜合管理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