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業用地年限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很多地區都把土地提供出來作為工業用地,工業用地年限一般為50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❷ 工業土地的租賃年限是如何規定的
住宅七十年,商業四十年,工業五十年。
一、《規范國有土地租賃若干意見》第四條
國有土地租賃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實行短期租賃和長期租賃。對短期使用或用於修建臨時建築物的土地,應實行短期租賃,短期租賃年限一般不超過5年;對需要進行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建設後長期使用的土地,應實行長期租賃,具體租賃期限由租賃合同約定,但最長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法律規定的同類用途土地出讓最高年期。
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❸ 工業用地使用年限多少
工業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50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不過這個使用權期限的計算是從國家一級土地市場(各個地方的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出讓這宗土地開始算起,比如一個開發商2007年從土地一級市場買的一塊住宅用地的使用權,然後2009年轉讓給另外一個開發商開發建設,2010年的房子賣給業主,那麼業主所買房屋所佔土地使用年限從2007年開始算起。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由市、縣人民政府負責,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地塊、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和建設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共同擬定方案,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批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由土地管理部門實施。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❹ 工業用地年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據市國土部門有關人士介紹,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 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❺ 工業用地的法定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法律分析:通過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工業用地是五十年。我國法律、法規中對於土地使用權的期限,是分別不同種類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規定。通過土地劃撥及鄉(鎮)村建設用地程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無期限的。通過這種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人,除了法律規定的使土地使用權消滅的原因外,可以無期限地使用土地。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為:(1)居住用地70年;(2)工業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每一塊土地的實際使用年限,在最高年限內,由出讓方和受讓方雙方商定。
❻ 工業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多少年
法律分析:工業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多少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為五十年。具體的土地使用年限還是要以出讓合同的約定為准,在出讓土地使用到期後,業主如不和政府重新簽訂合同,補交土地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將依法收為國有。 如今的工業用地實行的是「租讓結合、先租後讓」的制度,也就是說地塊的中標人或競得人先承租土地進行建設,通過既定條件驗收後,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再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出讓年限也不再是統一的50年,而是結合產業生命周期,實行工業用地彈性年限出讓制度。
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❼ 工業用地產權年限一般是多久
關於工業用地年限的規定為: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五十年,獲得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的方式有以下兩種,一種是參加政府某個地塊的土地使有權拍賣。另一種是通過劃撥以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❽ 工業用地使用是多少年
工業用地使用年限為20年,各地在出讓工業用地時一般按照最高年限出讓。所謂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對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權包括對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廣東省國土局出台的指導意見規定工業用地原則上不得超過20年,這是為了保護工業用地的可持續發展。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