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固體廢物污染與控制有什麼關系
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消費、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固態、半固態和高濃度液體廢物。一般將固體廢物分為4類:
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主要指量大、面廣的煤礦石、粉煤灰、鍋爐渣、硫酸渣、電石渣、鑄造廢型砂、采礦廢石和選礦尾礦、食品加工廢渣等。對這類廢物,應以開展資源化對策為主,預測資源化的合理途徑、投資及效益;2.工業有害廢物,即含毒性、腐蝕性、易燃性、易爆性的固體、半固體和除廢水以外的液體廢棄物,主要由有機化工、無機化工、醫葯、農葯、電鍍、油漆、塗料、印染、皮革、有色、紡織、石油煉制和炸葯等行業產生的有害廢棄物。對這類廢棄物,應進行無害化、減量化處理,開發低毒代替高毒的新工藝、新技術,預測其對環境和經濟的影響;3.城鎮垃圾,指城市及其郊縣居民生活排放的垃圾和糞便;4.放射性廢物,包括核設施、核技術和來自伴生放射性礦的資源開發利用中產生的放射性廢物。我國的固體廢物產生量巨大,全國工業固體廢物累積堆存量已達60億噸,其中危險廢物約佔5%,城市生活垃圾為1.4億噸,每年可利用而未利用的固體廢物資源價值不低於250億元,全國有2/3的城市陷於垃圾重圍之中。而且每年工業固體廢物以6億噸左右、城市生活垃圾以約為1億噸的速度在增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