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電力直供的含義
電力直供就是電廠和終端購電大用戶之間通過直接交易的形式協定購電量和購電價格,然後委託電網企業將協議電量由發電企業輸配終端購電大用戶,並另支付電網企業所承擔的輸配服務。
按照相關規定,發電企業不具備供電的資格和權利,與用戶簽訂「直接購銷合同」違反《電力法》。直購電相關政策,就是賦予電力生產企業向最終用戶直接供電的權利,同時最終用戶也有自由選擇電力供應商的權利,實現「電力直供」。
電監會日前公布《中國電力工業市場化改革的問題及展望》,該報告明確允許大用戶和配電企業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是電力市場化建設的方向。不過,專家們對該建議能否真正落地仍抱有較大疑問。進一步普及以直購電為主的電力市場化改革措施,阻力仍然很大。」
直購電要建立多模式電力交易,電監會用較大篇幅提到,電力市場應為買賣雙方提供更多的選擇機會,讓更多購售電主體參與電能買賣。
打破單一購買模式、允許大用戶和配電企業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是幾乎所有實現競爭性電力市場國家採用的模式,我國電力市場化建設也應堅持這一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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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保增長」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主要方向,要求開展大用戶直購電項目的呼聲也日益高漲。因為對用電企業而言,直購電方式有利於打破電網公司壟斷,有助於降低企業成本。
所謂大用戶直購電模式,即指大用戶與發電企業或獨立供電企業直接簽訂購銷合同,進行電力購銷交易的一種特殊行為,關鍵是大用戶和電網站在同一水平線上向發電企業要供應。
大用戶直購電以公平開放電網為基礎,以供需直接見面為主要特徵,以確定合理的輸配電價為核心,能夠積極培育市場主體,促進形成科學合理的電價機制。
直供電方式下,受益的顯然是用電企業和發電企業,但對電網公司而言,可能會受到一定的沖擊,分析人士指出,以往電網公司在用電價格上具有較多主動權,較高的電價直接帶來了較高的收益,內部經營運作效率不高。直供電方式則將促使電網公司降低成本,提高經營效率。
由於大用電企業直接架設電網向發電廠購電,因此,直購電具有電力成本相對低廉,電力供應較為穩定的特點,在電力供應日益緊張的珠三角地區,這無疑是個最具有吸引力的亮點。台山試點的啟動,對於降低大企業大項目運營成本,優化本地投資環境,提升招商引資競爭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