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入駐工業園區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等 (一) 個人獨資企業申報資料 1、 預先核准名稱
(1) 、投資人身份證看原件(復印件2份) (2) 、房產證復印件(2份) (3) 、租房(租房協議)(2份) 2、 注冊登記階段 工業企業
(1)、必須辦理(工業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 (2)、設立登記表 (3)、負責人一寸照片2張
(4)、辦理一般納稅人(驗資報告) (5)、租房的企業(房管所辦理租賃備案) 3、 領取(變更)工商營業執照
(二)外商投資企業名稱、開業登記有關申報材料 1、名稱預先核准登記 (1) 、名稱登記申請表
(2) 、投資各方合作開業證明(個人投資情況下提供個人身份證復
印件)
(3) 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 2、企業開業登記
(1) 、董事長簽署的《外資投資企業登記申請書》 (2) 、授權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 (3) 、材料申請承諾書 (4) 、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5) 、環保部門預審、審批意見
(6) 、合同、章程以及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證書(獨資免交
合同)
(7) 、有關項目建議書、可見性研究報告及批准文件
可行性研究報告需提供相關資料(人、材、物、水、電、氣、產、供、銷)
①產品簡介②設備清單(數量、名稱、單價、產地))③生產工藝流
程式④污染方面問題⑤基建面積⑥用水量⑦用電量⑧年銷售、利、稅⑨員工人數
(8) 批准證書副本1原件及正本復印件
(9) 投資各方合法開業證明及資信證明(中方經法定機構確認的上
月資產負債表)
(10)投資各方董事會成員的委派書、身份證復印件(中方人員需提供個人簡歷)
(1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和2寸照片2張 (12)住所證明(租房協議或房產證明書復印件) (1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有限責任公司申請資料 1、預先核准名稱
(1) 兩個股東以上身份證看原件(復印件2份) (2) 房產證(復印件)2份 (3) 租房(租房協議)2份 2、注冊登記階段 (1) 公司設立登記表
(2) 工業企業辦理(工業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化工企業
及投資規模大,周圍有影響、辦理環境評價。 (3) 企業章程 (4) 首屆股東會決議
(5) 驗資報告 3、領取工商營業執照
(四)合夥企業設立登記申報資料
1、 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合夥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 2、 名稱預先核准材料 3、 合夥人履歷表 4、 合夥人資格證明 5、 合夥人身份證復印件 6、 合夥協議書 7、 合夥人出資權屬證明 8、 合夥事務執行人委託書
9、 企業住所證明(合夥人私房出資的提交房產證復印件,租用的提
交租房協議及出租的房產證明) 10、 合夥人委託代理人的委託書 11、 代理人的資格證明
12、 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前置審批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或
許可證復印件
(五)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申報資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3、 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4、 企業名稱變更核准通知書(限變更名稱的) 5、 住所使用證明(限變更住所的)
6、 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限變更法定代表人的) 7、 法定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限變更注冊資本的)
8、 減少注冊資本的三次公告的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
情況說明(限減少注冊資本的)
9、 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及股東名錄(限變更
股東的)
10、 企業委託代理人的委託書 11、 代理人的資格證明
12、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六)補(換)營業執照申報資料 1、 補辦(變更)營業執照申請表 2、 遺失聲明或破損的營業執照
3、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七)建設項目定點選址及環境影響預審申報材料 1、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徵求意見單 2、 建設單位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3、 建設項目所需原輔材料及工藝流程、物料衡算、污染防治策、污
染物排放去向資料
4、 建設項目內部布局圖、四鄰平面圖及地形平面草圖。
(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申報(登記)表申報材料 1、 建設單位項目申請報告
2、 建設項目「三廢」排放情況及污染防治措施或給水排水管理部門
同意污水納入截污管網意見
3、 建設單位簽章的環境影響申請(登記)表及周圍群眾意見 4、 所在地環保部門、規劃部門及主管部門預審意見
(九)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申請資料 1、 建設單位項目申請報告 2、 項目可行性報告
3、 建設項目原輔材料、工藝流程及物料衡算、「三廢」排放情況及
污染防治措施
4、 建設項目初選地址及周圍環境狀況說明
5、 具有資質環評耽誤編制並經建設單位簽章的環評報告表,環評審
批登記表及排放污染物總量申請表
6、 所在地環保部門、規劃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預審意見(無需規劃
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預審的免)
(十)個人獨資企業變更名稱、投資人、經營范圍、住所申報資料
委託代理人的委託書、 8、 委託代理人的資格證明
(十一)企業代碼申請資料 1、 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2、 代碼申請表1份 3、 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4、 辦理時代公章和私章
(十二)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需要的材料 1、 企業名稱、法人代表姓名、聯系電話
2、 徵用土地的地點、面積、建設面積(其中生產廠房面積、輔助用
投資企業驗資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1、 章程、協議
2、 外資工作委員會立項批復 3、 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章程批復 4、 可行性報告 5、 營業執照 6、 批准證書
7、 外方出資者身份證明 8、 外匯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
9、 銀行進賬單、對賬單(對賬單加蓋銀行業務專用章) 10、 銀行詢證函 11、 驗資業務約定書 12、 委託驗資申請表
單和對賬單(款項來源註明投資款,對賬單加蓋銀行業
務專用章、經辦人簽章)
6、 銀行存款詢證函(加蓋銀行業務專用章、經辦人簽章) 7、 辦公場所證明
8、 企業股東、負責人、會計私章。
㈡ 工業園區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進入園區的投資項目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工業園區產業規劃的項目(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三)符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規劃和相關法律法規(四)固定資產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項目,其項目的投入強度為每畝150萬元以上。
申請在工業園區投資新建項目,由投資者向園管會申報以下材料:
(一)項目入園申請書(二)投資者身份證復印件(三)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四)企業的國稅、地稅登記證復印件(五)銀行資信證明(六)項目建議書(七)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八)項目環境初步評審意見(九)項目立項報告或備案文件。
法律依據:《工業園區管理制度》
第四條 進入園區的投資項目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工業園區產業規劃的項目(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三)符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規劃和相關法律法規(四)固定資產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項目,其項目的投入強度為每畝150萬元以上。
第五條 申請在工業園區投資新建項目,由投資者向園管會申報以下材料:
(一)項目入園申請書(二)投資者身份證復印件(三)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四)企業的國稅、地稅登記證復印件(五)銀行資信證明(六)項目建議書(七)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八)項目環境初步評審意見(九)項目立項報告或備案文件。
㈢ 入駐工業園區企業的辦理流程
入駐工業園區企業的辦理流程具體如下:
1、了解園區政策:首先,企業需要了解所要入駐的工業園區的政策和要求,包括產業定位、發展方向、扶持政策等;
2、填寫申請表:企業需要填寫入駐申請表,並提供相關企業資料,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3、審批審核:園區管理部門對企業提交的入駐申請進行審批審核,包括企業資質審核、項目可行性評估、技術方案評審等;
4、簽訂協議:審批通過後,園區管理部門與企業簽訂入駐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入駐條件、服務內容等;
5、繳納費用:企業需要按照入駐協議約定的標准繳納相應的入駐費用或租金;
6、辦理手續:企業需要根據園區管理部門的要求,辦理相關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手續;
7、入駐園區:企業完成上述流程後,即可正式入駐工業園區,享受園區提供的各種服務和扶持。
企業入駐所需的條件具體如下:
1、企業在高新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辦公經營;
2、入園企業類型為軟體企業、動漫企業、集成電路設計企業、信息技術服務企業、嵌入式軟體等軟體、電子信息類企業或新設立的以上類型企業,入園企業要具有較強的軟體與信息服務業產品的研發和商品化能力;
3、主要負責人應是個人信譽良好、市場開拓能力強、有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的人員;
4、從事軟體與信息服務業產品開發的技術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例不低於50%;
5、產權關系明晰,管理規范、遵紀守法;
6、同一領辦(創辦)人,原則上只允許申報一家企業。
綜上所述,不同的工業園區入駐流程可能存在差異,具體流程以當地園區管理部門的要求為准。企業在入駐前應充分了解園區政策和要求,進行合理的規劃和准備,以確保入駐的順利和可持續發展。
【法律依據】:
《關於發布和實施〈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通知》第三條
提高工業用地效率遵循「統籌布局、引導集聚、健全標准、嚴格准入、加強監管」的基本原則,促進新增工業用地合理布局和規模集聚,挖掘存量工業用地資源。
㈣ 工業園區立項流程及手續
法律分析:工業項目審批流程
第一階段:項目備案階段(2個工作日)
審批事項: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項目備案。
審批部門:工商局、質監局、國稅局、地稅局、發改局。
項目單位編制項目簡介、項目名稱、報送到政務中心「三證合一」綜合服務窗口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備齊材料後,報送到發改局窗口辦理備案。
第二階段:施工報建階段(34個工作日)
審批事項:項目選址意見書、用地預審、環評報告、核發國有土地證(16個工作日)。
審批部門:國土局、住建局、環保局。
審批事項:結建人防工程施工許可證、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地震安全性評估及抗震設防要求審核、供電申請、誠信責任書、節能備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18個工作日)。
審批部門:人防辦、氣象局、科技局、供電公司、人社局、住建局、消防隊。
項目單位備齊申請資料,報送到政務服務中心工業項目綜合窗口辦理。
第三階段:竣工驗收階段(9個工作日)
審批事項:工程防雷設施驗收、工程消防驗收、工程環保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規劃驗收、人防工程驗收、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
審批部門:消防隊、環保局、住建局、人防辦。
項目單位備齊資料,由政務服務中心組織各驗收部門進行驗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四條 城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五條 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