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注冊商標的類別有哪些
法律分析:
商標類別主要包括:
第一類:化工原料。包括用於工業、科學和農業的化學製品,包括用於製造屬於其他類別的產品的化學製品;
第二類:顏料油漆。包括顏料、梁料和防腐製品;
第三類:日化用品。包括清潔制劑和不含葯物的梳妝用制劑;
第四類:燃料油脂。包括工業用油和油脂,燃料和照明材料;
第五類:醫葯。包括葯品和其他醫用或獸醫用制劑;
第六類:金屬材料。包括未加工及半加工金屬,金屬礦石,以及某些普通金屬製品;
第七類:機械設備。包括機器、機床、馬達和引擎;
第八類:手工器械。包括各種行業的作為工具使用的手動器具;
第九類:科學儀器。實驗室科研用儀器及器械;領航用電氣儀器及器械,如測量和傳令儀器及器械;包括錄制在磁性媒體上的軟體或從遠程計算機網路上下載的軟體;
第十類:醫療器械。包括主要用於診斷、治療及改善人和動物的功能或健康狀態的外科、內科、牙科及獸醫用儀器、器械及用品;
第十一類:燈具空調。空氣調節裝置;電或非電的暖床器,暖水袋,長柄暖床爐;非醫用電熱墊和電熱毯;電水壺;電烹調用具;電熱服裝;
第十二類:運輸工具。包括陸地車輛用馬達和引擎;陸地車輛用聯結器和傳動機件;氣墊船;
第十三類:軍火煙火。包括火器和花炮產品;
第十四類:珠寶鍾表。包括貴重金屬,某些貴重金屬製品或鍍貴重金屬製品,首飾和鍾表及其零部件;
第十五類:樂器。包括機械鋼琴及其附件;八音盒;電動和電子樂器;
第十六類:辦公用品。包括紙,紙板及某些紙和紙板製品,辦公用品;
第十七類:橡膠製品。包括電絕緣、隔熱或隔音材料,以及生產用塑料片、板或桿,和由橡膠、古塔膠、樹膠、石棉、雲母及這些材料的替代品製成的某些製品;
第十八類:皮革皮具。包括皮革、人造皮革及由其製成的某些製品;
第十九類:建築材料。包括非金屬建築材料;
第二十類:傢具。包括傢具及其部件,由木、軟木、葦、藤、柳條、角、骨、象牙、鯨骨、貝殼、琥珀、珍珠母、海泡石以及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製成的某些製品;
第二十一類:廚房潔具。包括家庭和廚房用小型手動器具,盥洗室用具,玻璃器皿和由瓷、陶瓷、陶土或玻璃製成的某些製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注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第三十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衍生問題:
什麼商標不能注冊?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三)其他缺乏顯著特徵的。前款所列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以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的,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