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業用地的法定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法律分析:通過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工業用地是五十年。我國法律、法規中對於土地使用權的期限,是分別不同種類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規定。通過土地劃撥及鄉(鎮)村建設用地程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無期限的。通過這種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人,除了法律規定的使土地使用權消滅的原因外,可以無期限地使用土地。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為:(1)居住用地70年;(2)工業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每一塊土地的實際使用年限,在最高年限內,由出讓方和受讓方雙方商定。
② 工業用地使用年限多少
工業用地使用年限為20年,各地在出讓工業用地時一般按照最高年限出讓。所謂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對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權包括對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廣東省國土局出台的指導意見規定工業用地原則上不得超過20年,這是為了保護工業用地的可持續發展。③ 工業用地使用年限多少
一、工業用地使用年限多少
1、工業用地使用年限為五十年。一般來說,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條
國家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並根據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實際年限和開發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工業用地申請的方法是什麼
工業用地申請的方法如下:
1、申請者先到本局服務大廳領取相關表格後到信息中心出建設用地紅線圖;
2、備齊材料後再到國土資源局服務大廳遞交申請;
3、所需材料:申請報告;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營業執照及企事業代碼證;
6、法人代表身份證書;
7、法人代表身份證;
8、代理人身份證;
9、委託書;
10、立項批文或經核對的政府常務會議記要;
11、項目可行性報告及批文;
12、信證明;
13、項目平面布置圖;
14、環保、林業、消防部門意見;
15、用地紅線圖;
16、地籍調查土地登記審批表;
17、需提供的其他部門書面意見。
④ 工業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法律分析:50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與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工業用地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工業用地的使用年限為50年。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與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工業用地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工業用地的使用年限為50年。
⑤ 工業用地多少年
【法律分析】
五十年。如今的工業用地實行的是「租讓結合、先租後讓」的制度,也就是說地塊的中標人或競得人先承租土地進行建設,通過既定條件驗收後,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再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出讓年限也不再是統一的50年,而是結合產業生命周期,實行工業用地彈性年限出讓制度。
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已成為國內不少地區積極推行的新政策。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深圳前海、珠海、上海、廣州佛山、山東臨沂等都有此類政策出台,打破以往工業用地出讓單一的50年制,將新年限劃定為20年,或10-50年不等。
工業用地彈性出讓試點將按照「租賃供應為常態,出讓供應為特例」的原則,區分不同產業、全面實行「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的土地供應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八十五條 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為五十年。具體的土地使用年限還是要以出讓合同的約定為准,在出讓土地使用到期後,業主如不和政府重新簽訂合同,補交土地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將依法收為國有。
⑥ 工業用地的法定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法律分析:工業用地使用年限為五十年。所謂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對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權包括對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