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市工業廠房房產證(紅本)過戶手需要什麼手續及資料,以及費用
我現住在深圳市羅湖區東曉路海鷹大廈內,該海鷹大廈有四棟,我就是其中的一套的房東。這個地段原來是工業用地,而且海鷹大廈是每棟只有一個大的房產證的。請問我們想從中可以單獨分出來嗎,可以單獨辦房產證嗎?請給予明確答復。謝謝!!
㈡ 法院拍賣的工業廠房和土地過戶費用
法律分析:1、跟普通144平方米以上的買賣房產征稅一樣。注意:144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屬非普通住宅,不管滿不滿五年,唯一不唯一,都要征以下稅種:個人所得稅3%、土地增值稅3%、營業稅5.5%、契稅3%。按拍賣成交價計算。2、廠房破產給法院打包拍賣稅費都規定由買家承擔。無論這稅是屬賣方的還是屬買方的,都由買家交。另,除成交價款外,還要給拍賣公司傭金,按成交價的5%收。3、過戶流程基本上跟普通買賣相同,除一開始要等法院的裁定書及協助執行書拿到手外,另還有要持上述資料及拍賣公司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到房管局或測繪所做房產測繪。之後帶這些資料去房管局過戶,後面程序基本與普通過戶相同。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㈢ 工業廠房過戶需要繳納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1、營業稅:單位和個人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按照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2、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以上述營業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按照5%(納稅人在縣城、鎮的)和3%的稅率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3、土地增值稅: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法定的扣除額後的余額為土地增值額,按照累進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法定的扣除額: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採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少征、提前徵收、延緩徵收或者攤派稅款。
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㈣ 請問工業廠房過戶需要哪些稅費,具體是多小點
廠房過戶需要繳納契稅、營業稅、房產稅、城市土地使用稅,合理避稅的方案是:
1.營業稅:自建房產自用免繳營業稅,但是如果日後將自建廠房出售,需要繳納兩道營業稅,第一道是建築安裝,稅率3%,用建築成本/(1-3%)算;此外還需要按轉讓固定資產繳納5%的從價稅,另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2.契稅避稅,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找個評估機構把評估價格降低,這樣的話契稅是按照評估價從價定率計稅,這樣稅交的就少了
3.房產稅也是按照評估價格減除地方規定的扣除比率,一般是20%,這樣方法是一樣的就是盡量降低評估價格。
4.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按照房產面積徵收,這樣就盡量少申報經營面積,這部分稅自然就少了建議找一個比較正規的房產幫忙
㈤ 廠房的土地證 過戶 需要多少稅和手續費
廠房的土地證過戶需要繳納的稅和手續費如下:
1、土地測繪
0.37元/平方,根據面積;
60元/點,根據測繪點數;
2、評估費
評估費0.3%-0.5%,允許浮動;
3、契稅
契稅按評估額3%-5%繳納;
4、土地增值稅
出售房地產的總收入減去應當扣除項目費用,然後乘以相應稅率(30%至60%)計算徵收繳納;
5、登記費
一般情況下每份按200元繳納,各地略有出入。
㈥ 法院拍賣工業用地及廠房過戶需要交多少稅費
(一)增值稅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增值稅計算分有兩種情況:一是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土地轉讓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即轉讓收入扣減取得成本後的金額按5%的徵收率計繳增值稅;二是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土地轉讓,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稅,即轉讓收入按10%的適用稅率計算出銷項稅額,然後減去購進該土地時的取得的進項稅額,計算出應繳納的增值稅。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則以轉讓收入按3%的徵收率計繳增值稅。
(二)印花稅
轉讓廠房及土地所簽訂合同應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應繳印花稅按合同金額或轉讓房地產收入的0.05%計征。計算公式為:應繳納印花稅稅額=合同金額或轉讓房地產收入×0.05%。
(三)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應按實繳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按7%、3%和2%計征。計算公式為:應繳納稅(費)額=應繳增值稅稅額×12%。
(四)土地增值稅
原則上應根據《中 華 人 民 共 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8號)規定據實計算徵收土地增值稅,但如果確實無法據實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可按規定核定徵收。目前,我市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為8%,轉讓廠房及土地的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為6%。計算公式為: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稅額=轉讓房地產收入×適用核定徵收率。
(五)企業所得稅
如被拍賣方為企業的,按《中 華 人 民 共 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分月或者分季預繳,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應納稅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企業所得稅稅率(居民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非居民企業適用稅率為20%)。收入總額包括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各項扣除指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
(六)個人所得稅
如被拍賣方為自然人的,依照《中 華 人 民 共 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按「財產轉讓所得「稅目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產轉讓所得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20%)=(收入總額-財產原值-合理費用)×20%
合理費用是指納稅人按照規定實際支付的住房裝修費用、住房貸款利息、手續費、公證費等費用。
根據《國 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取得房屋拍賣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7〕1145號),個人通過拍賣市場取得的房屋拍賣收入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其房屋原值應按照納稅人提供的合法、完整、准確的憑證予以扣除;不能提供完整、准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統一按轉讓收入全額的3%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承讓方(購買廠房及土地方)須繳納的稅種
應按規定繳納契稅和印花稅,適用稅率分別為3%和0.05%計算。計算公式分別為:應繳納契稅稅額=轉讓房地產收入×3%;應繳納印花稅稅額=合同金額或轉讓房地產收入×0.05%。
三、需要特別說明的問題
(一)轉讓房地產收入包括轉讓房地產的全部價款及有關的經濟收益,但不含增值稅收入。
1.如果轉讓房地產收入(即房地產實際成交金額,下同)包含增值稅的,應換算為不包含增值稅的成交金額。換算公式為:不包含增值稅的成交金額=包含增值稅的成交金額/(1+增值稅徵收率)。
2.如果法院約定拍賣廠房及土地所涉及稅費,全部由購買人承擔的話,計算各稅種應納稅額時的轉讓房地產收入應為不含增值稅但含其他稅種的收入。
(三)根據《中 華 人 民 共 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國 務院 令第138 號)、《中 華 人 民 共 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 務院 令 第224號)和《國 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土地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111號)等有關規定,不動登記部門在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時,必須要嚴格執行「先稅後證」政策,沒有稅務部門發放的土地增值稅和契稅完稅憑證或免稅憑證,不予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