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三化"原則的含義,關系和具體實施
一、「三化」原則
「三化」原則是指對固體廢物的污染防治採用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指導思想和基本戰略。
1.減量化:減量化意味採取措施,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最大限度地合理開發資源和能源,這是治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首先要求和措施。
就我國而言,應當改變粗放經營的發展模式,鼓勵和支持開展清潔生產,開發和推廣先進的技術和設備。
就產生和排放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而言,法律要求其合理地選擇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資源,採用可使廢物產生量最少的生產工藝和設備。
2.資源化:資源化是指對已產生的固體廢物進行回收加工、循環利用或其他再利用等,即通常所稱的廢物綜合利用,使廢物經過綜合利用後直接變成為產品或轉化為可供再利用的二次原料,實現資源化不但減輕了固廢的危害,還可以減少浪費,獲得經濟效益。
3.無害化:無害化是指對已產生但又無法或暫時無法進行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進行對環境無害或低危害的安全處理、處置,還包括盡可能地減少其種類、降低危險廢物的有害濃度,減輕和消除其危險特徵等,以此防止、減少或減輕固體廢物的危害。
二、全過程的管理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對固體廢物的產生、運輸、貯存、處理和處置的全過程及各個環節上都實行控制管理和開展污染防治工作,這一原則又形象地被稱為從「搖籃」到「墳墓」的管理原則,固廢環境管理是一項集體活動,廢物產生者、承運者、貯存者、處置者和有關過程中的其他操作者都要分擔責任。
三、固廢分類,優先管理危險廢物的原則
固體廢物種類繁多,危害特性與方式各有不同,因此,應根據不同廢物的危害程度與特性區別對待,實行分類管理。
《固廢法》中第三章第二節明確規定:政府經濟主管部門負責工業固廢產生,運輸貯存、綜合利用的管理,促進清潔生產。環境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工業固廢可能產生和產生的污染環境行為,杜絕工業固廢向環境排放。
《固廢法》中第三章第三節對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環境的防治,明確了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責任,並且明確了建設部門對清運建築垃圾的責任。
對含有特別嚴重危害性質的危險廢物,實行嚴格控制的優先管理,對其污染防治提出比一般廢物的污染防治更為嚴厲的特別要求和實行特殊控制,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對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專辟一章,做出嚴格的特別規定,來體現優先管理的原則。
四、鼓勵集中處置的原則
根據國內外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經驗,對固體廢物的處置,採取社會化區域性控制的形式,不但可以從整體上改善環境質量,又可以較少地投入獲得盡可能大的效益,還利於監督管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國家鼓勵支持有利於保護環境的集中處置固體廢物的措施,集中處置的形式多樣,其中主要是建設區域專業性集中處置設施,如醫療垃圾集中焚燒爐及危險廢物區域性專業處置場所等。
⑵ 第一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具體是什麼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污染不亞於任何一種污染物的污染程度,其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是從工業生產、交通運輸、郵電通信等行業的生產生活中產生的沒有危險性的固體廢物。如礦山企業產生的尾礦、矸石、廢石等礦業固體廢物,交通運輸製造業產生的廢舊輪胎、橡膠、印刷企業產生的廢紙,服裝加工業產生的邊角廢料、皮革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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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系指未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准認定其不具有危險特性的工業固體廢物。例如:粉煤灰、煤矸石和爐渣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分為一類和二類。
一類:按照《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規定方法進行浸出試驗而獲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種污染物的濃度均未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且pH值在6~9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二類:按照《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規定方法進行浸出試驗而獲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種或一種以上的污染物濃度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或者pH值在6~9的之外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