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求問如何填寫《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中申請企業基本情況
(1) 企業名稱、住所、經濟類型等:填寫企業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名稱、住所、經濟類型等,企業名稱應與營業執照、公章及封面的填寫一致;
(2) 生產地址:填寫申請企業的實際生產場地的詳細地址,要註明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縣)、路(街道、社區、鄉、鎮)、號(村)等;
(3) 郵政編碼、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應按企業實際情況填寫;
(4) 組織機構代碼:按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
(5) 營業執照注冊號:用阿拉伯數字填寫企業營業執照上注冊的編號;
(6) 成立日期:與營業執照的注冊日期相同;
(7) 經營期限:與營業執照的規定相同;
(8) 固定資產:按企業實際情況填寫;
(9) 注冊資金:同營業執照;
(10) 法定代表人:應與企業營業執照一致;
(11) 企業負責人:應與企業營業執照中的企業負責人一致;
(12) 質量保證負責人:企業質量主管;
(13) 聯系人:同封面;
(14) 從業人員總數、專業技術人員數:按企業實際填寫;
(15) 年總產值、年銷售額、年繳稅總額、年利潤等項經濟指標,均填寫企業上一年度實際完成情況;新投產,實際生產期未滿一年的企業,該四項指標可不填寫;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對照產品實施細則,按照企業的實際情況填,如異地生產的實際情況描述;增減許可內容、補充審查、發生重大變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