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業用地轉商業用地怎麼辦理
工業用地轉為商業用地是改變了土地的用途,這就需要有關部門對實際情況進行調查,同時改變土地用途也要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來進行,只有通過相關部門按照法律進行了一定的審核工作才能改變土地的用途,小編為了大家能夠了解的更直觀一些特地將工業用地轉商業用地流程進行了整理。
一、工業用地轉商業用地具體操作程序
1、原土地使用者向國土部門申請交回土地,並由原土地使用者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評估機構確定補償價格,對原土地使用者進行補償。
2、國土部門根據規劃部門出具的原地塊調整後新的用途及規劃條件,在綜合考慮政府公布的土地出讓金標准、土地成本、市場教育參考價格和近期相鄰宗地交易價格的基礎上,經規劃、國土、財政、監察部門集體會審確定土地出讓起始價,並由土地交易機構依法組織招拍掛出讓。
3、經招拍掛出讓後產生新的土地使用者。新的土地使用者與土地交易機構簽訂成交確認書,並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按合同約定繳納土地出讓價款。
4、土地使用者按土地出讓合同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後,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B. 公司廠房轉讓給另外一間公司,具體流程是怎樣需經過哪些部門批准
廠房轉讓流程如下:
1、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對擬出讓地塊的正常土地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2、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發布,並對申請人進行資歷審查。
3、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依照出讓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招標拍賣掛牌活動,經過現場競價肯定競得人後,拍賣人或掛牌人與競得人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並向競得人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批准文件。
4、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向受讓人核發《建設用地批准書》,並依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用地批准書》肯定的時間和條件將出讓土地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付清全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依法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關於時間一般每一個環節都是兩周左右時間內辦完。
關於廠房轉讓需要經過哪些部門標准,需要分情況討論:
1、國有企業:轉讓固定資產需要政府,國資局等有關部門批准。
2、有限責任公司:企業董事會批准、報有關部門備案。
3、股份有限公司:需要董事會批准,通告股東,報有關部門備案。
4、獨資企業:可自行決定。
拓展資料:辦理市區工業用地轉讓限制的9種情形
1、超出兩年未動工開發建設,未建有廠房的土地,不能直接辦理轉讓過戶手續,必須先按閑置土地處置程序作出處置,收回土地使用權;或足額收取閑置費後,再另行安排新工業項目。
2、超過出讓合同約定開工時間又未超兩年的,並且投資(扣除土地成本)未達到投資總額25%的不得轉讓,若不繼續開發建設應繳納閑置費後,收回土地使用權。
3、凡享受政府用地優惠政策的工業用地已完成廠房建設(含投資超總額25%)的工業用地,必須按原享受的優惠地價標准上限,交足差額土地出讓金,並變更或重新簽訂出讓合同(使用權終止日期不變)後方可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4、已辦理金融抵押的工業用地不得轉讓。有第1、2、3項情形的,按上述規定結合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加快金融機構抵債土地處置的若干意見》的意見辦理。
5、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業用地,未經人民法院裁定不得辦理轉讓。
6、實際已將工業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辦理轉讓,必須按違法用地處理,追繳土地出讓金後方可辦理轉讓或收回土地使用權。
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權,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轉讓。
8、土地權屬有爭議的不得轉讓。
9、政府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權的,不得轉讓。
C. 工業用地轉讓手續流程
工業用地出讓流程如下:1、交易雙方提出轉讓、受讓申請交易當事人申請辦理轉讓手續的同時,還應提供轉讓協議、 土地使用證 、宗地界址點圖、建築物產權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委託書、身份證明等資料。 2、審查接到申請後,承辦人應對資料及宗地情況進行詳細審查了解,凡未按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權屬不清、四鄰有糾紛的等不予辦理轉讓手續,並在15日內通知轉讓當事人。如改變土地用途須有規劃部門意見。轉讓時需分割建築物的應有房產主管部門意見。 3、現場勘查現場勘察應與有關資料對照核實。如需分割轉讓,應考慮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項權利等因素,並制圖確定四至、面積,必要時需經四鄰簽章認可。 4、地價評估,並提供報告書審核評估報告與轉讓協議,轉讓價明顯低於市價的,建議市府優先購買;價格過高的,可建議採取必要調控措施。 5、填寫轉讓審批表認真核對原批准文件、評估報告、規劃意見等資料,用途、價額、年期等內容填寫要完整、准確、字跡工整。 6、審批審批內容包括費用表及轉讓審批表。費用表須經所長簽字後,經辦人攜完整轉讓檔案與轉讓審批表等報中心及局領導審查批准。 7、交納有關稅費 8、登記編號審批後,也可在審批前到產權科對補簽出讓合同及審批表編號。轉讓檔案、留產權科統一保存,按年度繳檔案室。工業用地轉讓流程還必須有土地 使用權變更 登記經辦人依據補簽出讓合同、轉讓審批表、付款票據等,填寫變更登記審批表進行變更登記。變更登記審批表,可隨轉讓審批表同時報批。
D. 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的程序是什麼
一、工業用地的 土地使用權轉讓 的程序是什麼? 1、轉讓、受讓雙方向所在鎮街道提出書面申請,如實申報轉讓價格,申請轉讓方提供原 土地出讓 合同和原立項文件或項目投資協議,受讓方提交擬投資項目可行性報告等資料。 2、所在鎮街道負責初審轉讓方用地是否符合工業用地轉讓條件,受讓方是否符合開發區(工業功能區)規劃、鎮街道產業布局規劃、產業准入條件、用地及建設要求等。對轉讓方用地須經相關中介評估機構對已投資狀況進行評估,根據原土地出讓合同,對履約狀況進行評價認定。 3、初審並通過評估符合轉讓條件的,轉讓方案報送市行政服務中心國土資源窗口,窗口審核受理後將受讓項目可行性報告等相關資料提交市工業項目准入評價領導小組(或其辦公室)組織准入評審。通過評審的,憑評審意見書先辦理轉讓 房屋所有權 過戶,然後再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 4、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 轉讓合同 。轉讓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 法規 規定和原合同及《產業用地投資建設協議》的約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全部轉讓後,原土地出讓合同和土地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原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二、工業用地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已支付全部 土地使用權 出讓金、滯納金、 違約金 及相關稅費,並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證。 2、不改變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和建設規劃條件等。對於受讓人擬改變原工業用途中不同行業類別的,應取得規劃建設、經信等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根據有關政策相應調整土地出讓合同;屬於特殊行業的,還須徵得安監、環保、消防等部門同意。 3、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外,投資額已達開發投資總額25%以上,且實際開發建設建築面積已達到合同約定開發建築總面積25%以上。 4、土地權屬無爭議、無違法用地(或違法用地已處理完畢)、無違章建(構)築物、未設定 抵押 ( 抵押權 人同意轉讓的除外)或他項權利登記。 5、工業用地一般不得分割轉讓,如分割轉讓的,須經規劃建設、國土資源、安監、消防等部門批准。 6、受讓方實施新建、擴建、改建工業投資項目須符合我市工業投資項目准入評價要求。 7、已達到出讓合同約定的其他轉讓前提條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 土地所有權 人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並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載明土地界址、面積、動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和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前款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等,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過出讓等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書面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出租,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及其最高年限、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抵押等,參照同類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所以說,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並不是雙方只要達成一致的意見就可以了,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在轉讓的時候必須要經過當地國土資源部門的審核,而且土地使用權轉讓以後的使用期限也不是重新計算的。另外,土地使用權允許轉讓也有一定的條件限制,轉讓的流程要依次進行。
E. 工業用地怎麼轉讓
法律分析:首先要確認工業用地的性質,符合工業用地轉讓條件的工業用地是可以轉讓的。如果是國有土地,那麼使用權是可以轉讓的,但所有權不能轉讓。如果該土地是經過出讓獲得的,轉讓合法。接手後也可以轉讓,雙方簽訂轉讓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手續即可。
法律依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七條 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登記手續後十五日內,到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登記手續,辦理登記手續,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文件、材料:
(一)國有土地使用證(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三)土地使用權轉讓、租賃、抵押合同(四)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文件、材料。
F. 工業用地轉讓怎樣辦理過戶
工業用地轉讓手續需要交易當事人提供轉讓協議,承辦人審查和現場調查,審查評估報告和轉讓協議應填寫轉讓審批表,報中心和局領導審批,並衡鉛繳納規定的稅務變更登記。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條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准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後,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櫻伍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咐頌好地方人民政府。具體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批准。
G. 如何轉讓工業用地
法律分析: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繳納土地出讓金,開具土地出讓金收據。二、取得所在地政府土地批復文件。三、六十天內繳納土地契稅。四、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五、辦理規劃定點陣圖,宗地圖和地籍調查表。六、准備土地出讓合同、土地批復、企業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規劃定點陣圖、宗地圖、地籍調查表、土地出讓金收據、契稅收據、規劃許可證,填寫工業用地過戶申請登記表,繳納相關費用,到土地局地籍科辦理入戶手續,並索取土地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條 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
前款所稱他人的不動產為供役地,自己的不動產為需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