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寶雞市工信局都有什麼科室
寶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地址:寶雞市行政中心1號樓
電話:0917-3260476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信訪、保密、接待、計劃生育、精神文明、綜合治理、後勤服務、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
(二)人事教育科(離退休人員服務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 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三)綜合法規科
負責有關綜合性文件報告和領導講話的草擬;組織綜合性經濟法規的起草和協調;擬訂相應的行業規章;對經濟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規范性文件起草和法律咨詢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業和信息化對外宣傳工作。
(四)規劃科
綜合分析全市工業、非公經濟和信息化等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全市工業、非公經濟和信息產業化發展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和產業規劃、行業規劃的編制銜接工作;負責工業類項目、國家鼓勵類產業和產品的備案、核 准、確認和批報;負責全市技術改造項目的備案、核准和投資管理;負責提出市本級財政技改專項資金安排計劃;負責技改項目運行、監測、資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協調解決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五)經濟運行科
統計、監測、分析全市工業、非公經濟運行態勢,發布相 關信息,調節工業經濟正常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研究提出經濟運行年度、近期調控目標和措施,並跟蹤監督宏觀調控政策的執行情況;協調解決全市工業經濟運行中的主要問題並向市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中省企業科
負責聯系支持駐寶中省企業發展,做好中省企業在生產經營、改革改制、招商引資、聯合協作等方面的協調服務工作; 負責組織工業企業參加政府組織安排的各類招商引資、展銷交易、洽談貿易活動,幫助企業開拓市場;承擔市大企業大集團辦公室工作。
(七)科技科
負責落實省、市促進技術進步和新興產業的方針、政策,提出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的規劃、指導和認證,負責轄區內企業創建國家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建設項目的審查、推薦和上報工作;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負責編制全市工業新產品開發計劃和重點技術創新項目計劃;負責管理全市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研究開發,推廣應用和鑒定工作;組織實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和國家工業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項目和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 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 組織實施名牌戰略,培育和扶持名牌產品;落實國家有關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市工業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全市企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廢舊物資再利用和發展新能源的對策和建議。
(八)裝備工業科
組織協調裝備產業的振興與發展,推進機械製造等裝備製造產業的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市裝備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相關的支持政策。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自主化組織協調和應用。組織推進裝備製造產業基地、 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參與組織裝備製造產業利用外資項目。負責裝備產業調研分析工作,做好裝備產業發展的基礎工作,負責與國內外相關產業組織的聯系,組織和參與裝備產業、 企業的調整和重組。
(九)消費品工業科
負責全市輕工、紡織、食品、醫葯、家電等行業管理工作; 參與擬訂相關支持政策和相關行業規劃,監測分析相關行業經濟運行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措施;指導太陽能光伏產業 的發展;負責全市中葯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工作,承擔市中葯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原材料工業科
承擔鋼鐵、有色、黃金、化工、建材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市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負責散裝水泥推廣應用工作。
(十一)中小企業發展科
負責中小企業、縣域工業園區發展指導,編制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依據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中小企業產業化合理布局,推進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落實;負責推進中小企業重點項目和招商引資工作;組織指導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國家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審核、申報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中小企業發展的調控目標和措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出現的問題。承擔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信息化推進科
組織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規定並監督實施;審核各部門、各縣區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電子商務、社會公共服務等領域信息化的發展;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科技推廣和行業管理工作;指導信息技術推廣應用; 協調通信產業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 負責財政性資金支持的信息化建設重大項目的審核、論證、監督和竣工驗收;協助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在寶的公用通信網、 互聯網、專用通信網運行及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督與服務,推進電信普遍服務;按照國家、省政府信息化相關統計指標體系的要求,負責信息的採集、統計分析和預測發布,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信息化發展、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
(十三)網路與信息安全科
指導、監督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負責對信息網路建設市場實行宏觀管理;負責對全市電子信息市場和信息服務市場進行協調管理;負責全市信息網路與管線的規劃建設。
(十四)電子政務與軟體服務業科
承擔推動電子政務建設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與信息資源共享,協調解決全市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全市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設的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范和標准,推動全市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軟體服務外包,承擔全市信息系統集成與信息系統監理的管理責任;指導市、縣電子政務統一平台建設與管理; 指導全市政府網站的建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府門戶網站的考評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信息技術規范與技術標准,負責本市信息技術規范及技術標準的擬訂和實施工作;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聯社企業科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對集體經濟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對所屬各縣、區聯社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及調研;承擔市聯社直屬城鎮集體企業管理工作;負責企業發展資金融通、維穩、安全、教育培訓、產權界定、清產核資、資產評估、統計工作;履行聯社對所屬城鎮集體企業出資人資格,促進聯社資產增值保值,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十六)監察室
⑵ 工信局是什麼單位
工信局是2010年中國機構改革後改名為工業和信息化局,簡稱工信局,以前叫經濟貿易委員會,內設經濟運行科等機構。根據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擬定近期和年度工業發展目標;監測、分析和評估工業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等。
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責為:擬訂實施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准;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
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准,指導行業發展,但不幹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在中國的重點大學中,工信部直屬高校共7所,工信部共建高校共5所。
(2)工業信息歸哪個科室擴展閱讀:
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外保留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代表國家參加國際航天組織、國際原子能機構及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和有關活動,履行有關職責。委託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承辦國務院中央軍委專門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原信息產業部所屬事業單位和原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7所直屬高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中小企業對外合作協調中心、中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中國機電設備成套服務中心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⑶ 科工信局是做什麼的
科工信局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工業、知識產權和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科技、工業、知識產權和信息化的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科技、工業、知識產權和信息化發展規劃、計劃,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方案。
三、監測分析全市科技、工業、知識產權和信息化領域的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對工業、科技服務業、信息服務業實施行業管理,協調解決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五、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劃並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參與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
六、指導工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和工業設計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和產業集群發展;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有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產業轉移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工業、信息化領域現代產業體系建設。
九、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對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重大調整提出意見。
十、承擔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創新體系建設規劃,擬訂促進全市知識創新、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提出相關政策,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實驗室體系、重點科研基地、產業創新平台、重大創新基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擬訂科技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負責創新型企業和自主創新產品的申報工作,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推薦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認定,指導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各類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培育發展民辦科研機構,優化科研機構布局。
十三、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和服務,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十四、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市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共享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應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准。
十五、協助推進國家、省、市的重點信息化工程,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組織推動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六、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七、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協調國防科技工業的軍轉民工作,協調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
十八、負責組織協調全市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體系建設,統籌、協調、指導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工作,牽頭擬訂並協調實施知識產權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推進知識產權高層次戰略合作。
十九、負責全市專利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專利優惠、獎勵政策和措施,指導、協調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
二十、組織科技工作者參與制訂科技政策、規劃,參與地方性的政治協商、科學決策和民主監督工作;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二十一、開展科普工作,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推廣先進技術,提高全民科學素質;開展科學論證、咨詢服務,承擔科技項目評估、成果鑒定、專業技術資格認定。
二十二、指導協調科技、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以及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省科學技術廳、省知識產權局、省科學技術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3)工業信息歸哪個科室擴展閱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有關會議、文電、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訪、信息、機要、保密和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內部審計以及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承擔規范性文件、重要文稿及對外協議的起草或審核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工作,對相關行業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經濟運行科。
監測、分析工業、高新技術產業和信息服務業經濟運行態勢;提出工業、高新技術產業、信息服務業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性指標和調控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重點企業監測、收集、整理、發布、分析工作;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和實施方案;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方案。
(三)園區與技術創新科。
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創新能力建設;指導技術創新體系和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指導企業質量管理;負責市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工作。承擔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園區合理布局、工業進園和產業集群發展,承擔市推進產業轉移和勞動力轉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工業與技術改造科。
負責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民用船舶、鋼鐵、有色金屬、稀土、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輕工、紡織服裝、食品醫葯、家電等行業管理;擬訂相關工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編制實施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劃,審查、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
(五)能源與循環經濟科。
指導節能降耗工作,制定節能降耗相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推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推動企業開展自願清潔生產工作;牽頭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工作;組織節能監察和考核;推動循環經濟系統工程建設;依法實施電力行業管理。
(六)高新技術與科技發展科。
會同有關部門認定創新型企業、自主創新產品;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申報認定工作;組織擬定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會同有關部門認定專業鎮、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負責國家和省科技計劃項目的申報;編制實施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組織實施高新技術領域科技攻關及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協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建設,組織申報高新技術產業基地、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創新基金(資金)項目;負責科技統計和承擔科技裝備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產學研合作科(陽江國家科技成果推廣示範基地管委會辦公室)。
編制產學研合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產學研合作專項資金項目;組織產學研創新聯盟、示範基地、創新平台建設;推進企業科技特派員計劃;編制和組織實施年度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劃和重點新產品計劃;負責陽江國家科技成果推廣示範基地的日常管理、發展規劃、招商引資等工作;承擔科學技術獎勵和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農村科技科。
研究提出促進農業和農村科技發展的戰略和政策措施;研究制訂農業和農村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農業科技攻關計劃、星火計劃和科技扶貧計劃;負責星火龍頭企業的認定和考核工作,指導農業和農村科技產業示範、星火培訓;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農村信息直通車工程建設;指導農業科技園區、產業基地建設的有關工作。
(九)知識產權科。
承擔牽頭擬定並協調實施知識產權和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的申報、管理和使用,承擔專利優惠、獎勵政策及措施的組織落實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全市保護知識產權的有關工作;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組織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提供知識產權政策法律咨詢;指導和監督知識產權社團、專利中介機構;承擔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十)信息產業科。
組織編制信息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信息產品及信息服務的技術規范和標准;推動軟體產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促進社會各領域信息化建設;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實施電子信息技術領域各類別項目;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行業管理;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一)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承擔無線電頻率的規劃、分配與指配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承擔無線電監測、檢測及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組織實施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
(十二)科研條件與財務科。
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和基礎研究政策和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工業、知識產權和信息化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並組織落實;負責市科技三項經費安排、使用以及各項資金、有關經費的劃撥和預、決算,監督經費的使用管理;負責組織開展資金使用績效評價;負責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對本局所屬和歸口管理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指導、監督。
(十三)市中小企業局。
貫徹實施國家有關中小企業的政策、法規,協調相關部門對中小企業進行指導和服務;提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中小企業改革與創新,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和擔保體系建設;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中小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產學研結合、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優化調整。下設2個職能科室:
1、改革發展科。
負責局綜合協調工作,承擔信息收集和對外宣傳工作;制定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研究提出制定有關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2、技術進步科。
負責市發展中小企業扶持資金的有關管理工作;組織申報國家和省有關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研究制定促進中小企業自主創新政策措施;指導中小企業產業轉型、結構優化升級和與大企業配套發展等技術進步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技術支持服務平台建設和推動產學研合作;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和擔保體系建設。
(十四)學會與科普部。
負責科協常委會秘書處日常工作。負責所屬市級學會、協會的監督和管理;學術期刊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國內學術交流、國際及港澳台民間科技交流與合作;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組織表彰優秀科技工作者及舉薦人才;負責規劃、組織、協調、指導全市科協系統的科普工作;負責組織機關和市級學會開展「四大重點人群」的科普行動;組織開展「廠會協作」、「村會協作」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科技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科普資源共建共享、科普基礎條件和科普組織隊伍建設等工作。
⑷ 國家工信部是一個什麼部門
國務院直屬部門。
1、中國工信部的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2、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簡稱:工業和信息化部,工信部),是根據2008年3月11日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的國務院直屬部門。
3、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責為:擬訂實施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准;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准,指導行業發展,但不幹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在中國的重點大學中,工信部直屬高校共7所,工信部共建高校共5所。
一、工業和信息化部設24個內設機構:
辦公廳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負責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三、規劃司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財務司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四、產業政策司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制定相關行准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汽車、農葯的准入管理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八十九條 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規定各部和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統一領導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工作,並且領導不屬於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全國性的行政工作;
(四)統一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行政機關的職權的具體劃分;
(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
(六)領導和管理經濟工作和城鄉建設、生態文明建設;
(七)領導和管理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和計劃生育工作;
(八)領導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對外事務,同外國締結條約和協定;
(十)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
(十一)領導和管理民族事務,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利;
(十二)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十三)改變或者撤銷各部、各委員會發布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規章;
(十四)改變或者撤銷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准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域劃分;
(十六)依照法律規定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范圍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
(十七)審定行政機構的編制,依照法律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人員;
(十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⑸ 工信科技局是什麼單位
工信科技局全稱是工業信息化和科技局,一般是設立在市、縣級的機構,消緩是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組織制訂全縣(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
組織研究科教興縣(市)戰略,推進科教興縣(市)戰略的實施;推動全縣(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一般工業信息化和科技局有7個內設機構(不同地方不一致),各機構的職責如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縣(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
負責全縣(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劃、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縣(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縣(市)科技攻關計劃、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
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劃、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范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
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劃、科研項目;
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葯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系863計劃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劃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知識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知識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有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知識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本區域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全縣(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縣(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
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知識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劃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縣(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縣(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劃。
(5)工業信息歸哪個科室擴展閱讀:
工信科技局的職能:
(一)負責全市工業經濟的日常運行調節,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分析監測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擬訂全市新型工業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工業經濟,指導、協調和服務工業企業;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
(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發展專項規劃,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產業政策;擬定優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政拿螞模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研究和規劃全市工業產業投資布局;依法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准入管理;負責工業與信息化領域的產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市直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協調處理重大安全事故。
(四)對涉及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五)組織擬訂全市工業企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和組織實施技術改造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
指導中小企業加強管理;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和擔保服務與協調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法律物穗顧問工作;推進全民創業。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