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的主要工業部門
工業一直被稱為國民經濟的主導產業。中國的工業主要以有基礎工業部門為主。包括能源工業,鋼鐵工業,機械工業等。 主要包括煤炭、石油與天然氣和電力三個部門。由於這三者的開發與生產條件、生產工藝和運輸條件均不同,故生產布局各具特點。煤炭資源的數量、質量、品種和開發條件、分布狀況,決定其開發規模和增長效益,制約著煤炭工業發展的可能性和在地區及全國的地位。一個煤田是否能開發或優先布局,除資派條件外,經濟地理位置也有重要影響。地理位置優越,如煤田靠近能源消費中心,擁有大規模建設的交通運輸條件,靠近能源產銷最佳區位和易於獲得必要的技術經濟支援,常得到優先開發。石油工業主要包括採油、采氣和油氣煉制。石油與天然氣的開發與布局取決於油氣資源蘊藏量與賦存條件,油田的地理位置,對油氣田的開發先後有重要影響。若油氣田交通位置好,又靠近經濟發達地區,其開發價值更大。相反,開發那些邊遠地區、交通不便的油氣田,困難很大。煉油工業布局既受資源條件影響,又受市場吸引。因石油產品品種復雜,對運輸條件要求較高,運成品油不如運原油經濟。隨著煉油工業日益發展成為石油化工聯合企業,煉油工業多趨向於在消費區設廠。電力工業主要包括火電、水電和核電。火電廠布局首先要考慮燃料來源和負荷位置,水源也是很重要的條件。水電站布局受水力資源制約,其建設與河流綜合開發利用密切相關。核電站使用的核燃料數量很少,其布局不受資源條件限制,但受水源條件影響較大。宜布局在靠近充足水源、又遠離稠密居民點的消費地。
2. 巴西的工業部門主要有哪些
主要工業部門有:鋼鐵、汽車、造船、石油、水泥、化工、冶金、電力、建築、紡織、製鞋、造紙、食品等。民用支線飛機製造業和生物燃料產業在世界居於領先水平。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葯品、食品、塑料、電器、通訊設備及交通器材等行業發展較快;製鞋、服裝、皮革、紡織和機械工業等萎縮。
著名企業
1.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
1953年10月成立,負責國家在石油領域的壟斷經營。1997年8月,政府頒布法令,允許私人和外資參與該公司經營,打破國家對石油領域壟斷,但巴西石油公司仍為巴境內最大的石油企業。
2014年,公司擁有生產平台134個,煉油廠15個,輸油(氣)管道34679公里,各類油輪326艘(其中自有57艘),定點加油站7710個,火力發電站21座,風力發電站4座,生物燃料廠5座(其中自有3座),化肥廠3個。
除巴西本國外,還在安哥拉、阿根廷、玻利維亞、哥倫比亞、古巴、厄瓜多、美國、英國等17個國家經營業務。公司總部設在里約熱內盧。2014年,公司石油日均產量203.4萬桶。
2.巴西航空工業公司(EMBRAER)
世界第3大民用飛機製造企業和巴西主要出口創匯企業之一,在生產120座以下支線飛機方面居世界領先地位。成立於1969年,1994年實行私有化。目前國家持股0.8%,但擁有否決權。
主要產品為ERJ-145系列和E170/190系列支線噴氣客機、「超級大嘴鳥」螺旋槳戰斗機等。總部在聖保羅州的聖若澤多斯坎普斯市,同時在美國、法國、葡萄牙、中國和新加坡設有辦公機構和客戶服務中心。
2014年,全公司共有員工19116人,當年交付飛機208架,營業收入149億雷亞爾,凈利潤7.96億雷亞爾。現任首席執行官弗雷德里科·弗勒里·庫拉多(FredericoFleuryCurado)。
(2)有哪些工業部擴展閱讀:
巴西經濟
經濟實力居拉美首位,世界第九位(2018年)。農牧業發達,是多種農產品主要生產國和出口國。工業基礎雄厚,門類齊全,石化、礦業、鋼鐵、汽車工業等較發達,民用支線飛機製造業和生物燃料產業在世界上居於領先水平。服務業產值占國內生產總值近六成,金融業較發達。
上世紀60年代末到70年代中期,經濟年均增長率高達10%,被譽為「巴西奇跡」。80年代,受高通脹和債務困擾,經濟陷入長期滯脹。90年代,巴西政府推行外向型經濟模式,經濟重拾增勢。受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波及,1999年發生嚴重金融動盪,經濟增速再次放緩。
2003年勞工黨人盧拉執政以後,採取穩健務實經濟政策,巴西經濟逐步走上穩定發展道路,2010年曾成為世界第七大經濟體。
3. 上海市傳統工業部門和新興工業部門有哪些
傳統的工業部門有機械、紡織、化工、冶金等;新興工業部門有汽車、電航天、航空等。
4. 地理上,工業部門有哪些
1.工業分類指的是類別(例如,服務業,金融業,工業等等就是類別),工業部門指的是工業各個類型的行業。
該工業的主導工業部門是鋼鐵工業。
2.因為煤炭需要初次燃燒用於發電,因為初次燃燒所產生的焦耳數比較高,但是初次燃燒是不完全充分燃燒的,所以需要拿去焦化,就是再次燃燒使煤炭能被充分利用。
5. 新中國歷史上八個機械工業部的前世今生
第一機械工業部
1952年9月,從重工業部中分離出機械工業管理局,組建第一機械工業部,主要負責民用機械、電信、船舶工業生產。
1963年9月,從第一機械工業部中分離出第四機械工業部(電子工業)、第六機械工業部(船舶工業);此時的第一機械工業部負責民用機械工業。
1982年5月,農業機械部(老第八機械工業部)並入後組建機械工業部。
1986年12月,與兵器工業部合並組建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
1988年4月,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與電子工業部(原第四機械工業部)合並成立機械電子工業部。
1993年3月,機械電子工業部又拆分為電子工業部和機械工業部。同時,成立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隸屬機械工業部。
1998年3月,機械工業部撤銷。
2003年3月,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成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的中央特大型企宏冊碰業。
第二機械工業部
1950年5月,重工業部兵工辦公室成立。
1951年4月,兵工辦公室姿鉛改組為兵工總局。
1956年11月,從重工業部中分離出兵工總局,組建第二機械工業部,主要負責兵器、坦克、航空工業生產。
1963年9月,從第二機械工業部中分離出第三機械工業部(航空工業)、第五機械工業部(兵器工業);此時,第二機械工業部負責核工業。
1982年4月,第二機械工業部改稱核工業部。
1988年4月,核工業部撤銷,並入新組建的能源部,同時,組建中國核工業總公司。
1993年3月,能源部撤銷。
1999年7月,中國核工業總公司拆分為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核武器研製)和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核能開發利用)。
2003年3月,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和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成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的中央特大型企業。
第三機械工業部
1951年4月,中央軍委批准成立航空工業管理委員會;同時,國務院批准成立航蔽談空工業局,歸口航空工業管理委員會管理。
1956年11月,成立第二機械工業部時,航空工業局轉隸第二機械工業部。
1961年6月,中央軍委批准國防部組建航空研究院,稱國防部第六研究院。
1963年9月,從第二機械工業部中分離出航空工業局,組建第三機械工業部,主要負責航空工業。
1965年1月,國防部第六研究院轉隸第三機械工業部。
1982年4月,第三機械工業部改稱航空工業部。
1988年4月,與航天工業部(原第七機械工業部)合並組建航空航天工業部。
1993年3月,航空航天工業部撤銷。同時,分別組建航空工業總公司、航天工業總公司。
1999年7月,航空工業總公司拆分為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中國航空工業第二集團公司。
2003年3月,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中國航空工業第二集團公司成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的中央特大型企業。
2008年11月,中國航空工業第一、第二集團公司重組為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
第四機械工業部
1961年5月,中央軍委批准組建軍事無線電電子研究院,稱國防部第十研究院。
1963年9月,從第一機械工業部中分離出第四機械工業部,主要負責電子工業。
1965年2月,國防部第十研究院轉隸第四機械工業部。
1982年5月,第四機械工業部改稱電子工業部。
1988年4月,電子工業部與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合並成立機械電子工業部。
1993年3月,機械電子工業部又拆分成電子工業部和機械工業部。
1998年3月,電子工業部和郵電部合並組建信息產業部。
2008年3月,以信息產業部為主,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能,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和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劃入,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
第五機械工業部
1963年9月,從第二機械工業部中分離出第五機械工業部,主要負責兵器工業。
1982年4月,第五機械工業部改稱兵器工業部。
1986年12月,兵器工業部與機械工業部(原第一機械工業部)合並組建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
1988年4月,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與電子工業部(原第四機械工業部)合並組建機械電子工業部。同時,成立中國北方工業(集團)總公司(負責兵器工業),隸屬機械電子工業部。
1990年1月,中國北方工業(集團)總公司更名為中國兵器工業總公司。
1993年3月,機械電子工業部又拆分為電子工業部和機械工業部。中國兵器工業總公司隸屬機械工業部。
1998年3月,機械工業部撤銷。
1999年7月,兵器工業總公司改制拆分為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對外稱中國北方工業集團公司,武器裝備、特型車輛、光電化工研製生產基地)、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對外稱中國南方工業集團公司,特種裝備、車輛、摩托、新能源研製生產基地)。
2003年3月,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和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成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的中央特大型企業。
第六機械工業部
1950年10月,重工業部船舶工業局成立。
1953年1月,船舶工業局劃歸第一機械工業部,改名為船舶工業管理局。
1958年2月,船舶工業管理局改名為第九工業管理局。
1960年12月,第九工業管理局改名為第九工業管理總局。
1961年6月,中央軍委批准海軍組建艦艇研究院,稱國防部第七研究院。
1963年9月,從第一機械工業部中分離出第九工業管理總局,組建第六機械工業部,主要負責船舶工業。
1965年2月,國防部第七研究院轉隸第六機械工業部。
1982年5月,以第六機械工業部為主,組建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
1999年7月,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拆分為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
2003年3月,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和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成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的中央特大型企業。
第七機械工業部
1956年10月,成立國防部第五研究院。
1964年11月,國防部第五研究院改組為第七機械工業部,負責洲際導彈(航天)工業。
1975年,組建第八機械工業總局,隸屬第七機械工業部。
1982年4月,第七機械工業部改稱航天工業部。
1988年4月,與航空工業部(原第三機械工業部)合並組建航空航天工業部。
1993年3月,航空航天工業部撤銷。同時,分別組建航天工業總公司、航空工業總公司。
1999年7月,航天工業總公司拆分為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
2003年3月,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成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託管的中央特大型企業。
第八機械工業部
1959年8月,成立農業機械工業部。
1965年1月,農業機械部改名第八機械工業部。
1970年4月,第八機械工業部並入第一機械工業部,稱為農業機械總局。第八機械工業部番號取消。
1975年,組建第八機械工業總局(導彈工業),隸屬第七機械工業部。
1979年2月,第七機械工業部下屬的第八機械工業總局升格,重新組建新的第八機械工業部,主管戰術導彈的工業生產和科研。同時,農業機械總局從第一機械工業部獨立出來恢復農業機械部建制。
1981年9月,第八機械工業部和第七機械工業部合並,保留第七機械工業部,撤銷第八機械工業部。
1982年5月,農業機械部與第一機械工業部合並組建機械工業部。
6. 國家管理工業和製造業的部門分別有哪些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改委
國防科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