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固體廢棄物處理多少錢一噸
固體廢棄物處理兩千元左右一噸。
固體廢棄物,是指人類在生產、消費、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國外的定義則更加廣泛,動物活動產生的廢棄物也屬於此類),通俗地說,就是「垃圾」。
主要包括固體顆粒、垃圾、爐渣、污泥、廢棄的製品、破損器皿、殘次品、動物屍體、變質食品、人畜糞便等。有些國家把廢酸、廢鹼、廢油、廢有機溶劑等高濃度的液體也歸為固體廢棄物。
特性:
固體廢棄物的污染性表現為固體廢棄物自身的污染性和固體廢棄物處理的二次污染性。固體廢棄物可能含有毒性、燃燒性、爆炸性、放射性、腐蝕性、反應性、傳染性與致病性的有害廢棄物或污染物、甚至含有污染物富集的生物。
有些物質難降解或難處理、固體廢棄物排放數量與質量具有不確定性與隱蔽性,固體廢棄物處理過程生成二次污染物,這些因素導致固體廢棄物在其產生、排放和處理過程中對視角和生態環境造成污染,甚至對身心健康造成危害,這說明固體廢棄物具有污染性。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固體廢棄物
『貳』 2022年商鋪垃圾費收費標准
垃圾處理費一般指居民需支付一定的費用來獲得生活垃圾處理服務。由於城市具體辦法並不相同,以下繳費標准僅供參考:城(鎮)居民10元/戶.月;流動人口2.5元/人.月。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事業單位1.5元/人.月或180元/噸。一般情況下,在對配套設施完備,已經具備條件的用戶,應該實施垃圾計量收費,並對垃圾進行分類,與制定垃圾差別收費等政策。如果屬於可以進行分類投放垃圾的居民,可以適當降低收費標准。但是對於從來不分類投放垃圾,產生有害污染的居民,可以提高收費標准。企業排出的污水,可以通過各地不同的標准來制定收費的種類,以及收費標准。合理設置污染物濃度以及價格標准。
加強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的管理,提高垃圾處理費的收繳率。應針對不販收費對象,採取措施,鼓勵其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垃圾處理費。對代收單位,允許從收取的垃圾處理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目前垃圾處理費仍按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應創造條件,結合環衛體制改革,盡快向經營服務性收費轉變。制定、調整生活垃圾處理費標准要實行價格聽證會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個體經營者的垃圾費用?
1.日產垃圾量1噸(含1噸)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噸。
2.日產垃圾量低於1噸的,按垃圾日產生量:
A.日產垃圾量0.005噸(含0.005噸)以下,每月30元;
B.日產垃圾量0.005
0.01噸(含0.01噸),每月60元;
C.日產垃圾量0.01
0.05噸(含0.05噸),每月120元;
D.日產垃圾量0.05
0.99噸(含0.99噸),每月180元。螞茄模
2.商鋪0.75元/月.平方米;餐飲業1.5元/月.平方米,或者雙方協商計量收取。
3.單位自清自運至垃圾中轉站120元/噸,單位自清自運至焚燒發電廠處置費90元/噸。自清自運的車輛必須符合《城市垃圾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4.垃圾處置場(填埋)的處置費收費標准60元/噸。焚燒發電廠的處置費收費標准90元/噸。
5..糞便屬於生活垃圾,糞便清掏清運處置費180元/噸。
6.建築垃圾(單位、居民改擴建裝修所產生納豎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150元/噸。建築工程類的建築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按程序申報另行制定。
法律依據:
《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
第三條
制定科學的計收辦法,加強收費管理;生活垃圾處理費應本著簡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則,按不同的收費對象採取不同的計費方法,並按悶緩月計收。對城市居民,可以以戶或居民人數為單位收取;對納入城市暫住人口管理的居民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可以以人為單位收取;對生產經營單位,商業網點可以按營業面積收取;船舶、列車及飛機等交通工具可以按核定的載重噸位或座位收取;其它生產經營單位產生的生活垃圾,原則上以人為單位計收,生產垃圾處理費與工業廢物垃圾處理費不得相互重復計收。具備條件的城市可以按照生活垃圾量計收垃圾處理費。對下崗職工自謀職業者和城市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及低保對象,應實行收費減免政策。垃圾處理費的具體計收辦法和收費減免辦法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叄』 工業垃圾處理費用
垃圾處理費收費沒有全國統一的標准,需要根據當地政策來進行確認。例如:浙江省規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多產生多付費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制定生活垃圾處理收亂豎巧費標准和收費方式應當根據本地實際和進行差別化管理,並嘩鍵充分徵求意見。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收費標准和收費方式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多產生多付費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制定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和收費方式應當根據本地實際,結合生活垃圾分類情況,體現分類纖兆計價、計量收費等差別化管理,並充分徵求公眾意見。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收費標准和收費方式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生活垃圾管理部門應當編制生活垃圾處理應急預案,建立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應急機制。發生突發性事件造成生活垃圾無法正常收集、運輸或者處理的,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向生活垃圾管理部門報告,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門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組織處置。
『肆』 電廠處置一般工業固廢收費嗎
電廠處置一般工業固廢收費。根據工業相關規定,電廠毀橘處置一般工業固廢是收費的纖絕團。工宏兆業固廢收費具體標准根據應急處理方法和總體目標,審批1kg為0.8~80元。
『伍』 工業垃圾怎麼處理垃圾焚燒站收費嗎怎麼個收費標准
1.工業垃圾的處理方法:一般先對工業垃圾分類堆放,一部分回收重利用,一部分掩埋、焚燒等。
2.另還有堆肥方式:用堆肥方式處理垃圾,可使垃圾變成有機肥。但是這種垃圾肥的肥效低,銷售有限,發展餘地不大。
3.垃圾焚燒站是收費的,一般在每噸幾百元左右。
4.工業垃圾指機械、輕工及其它工業在生產過程中所排出的固體廢棄物。如機械工業切削碎屑、研磨碎屑、廢型砂等,食品工業的活性炭渣,硅酸鹽工業和建築業的磚、瓦、碎礫、混凝土碎塊等。
5.垃圾無害化處理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 填埋:填埋垃圾投資少,處理量大;技術要求不高。但是它的永久性佔地面積大,造成污染的潛力大。在美國等發達國家都出現過垃圾填埋幾十年後造成污染的事件。
6.堆肥:用堆肥方式處理垃圾,可使垃圾變成有機肥。但是這種垃圾肥的肥效低,銷售有限,發展餘地不大。
7.焚燒:焚燒垃圾具有回收熱能和垃圾減量最徹底的優點(焚燒後垃圾體積減少 80%~95%),然而這種方式耗資巨大。建設一個日處理垃圾 1000 噸的焚燒爐及附屬熱能回收設備,大約需要 7~8 億元人民幣。
8.食品垃圾:指人們在買賣、儲藏、加工、食用各種食品的過程中所產生的垃圾。這類垃圾腐蝕性強、分解速度快,並會散發惡臭。 普通垃圾:包括廢棄紙製品、廢塑料、破布及各種紡織品、廢橡膠、破皮革製品、廢木材及木製品、碎玻璃、廢金屬製品和塵土等。
9.普通垃圾和食品垃圾是城市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主要對象。
10.建築垃圾:包括泥土、石塊、混凝土塊、碎磚、廢木材、廢管道及電器廢料等。這類垃圾一般由建設單位自行處理,但也有相當數量的建築垃圾進入城市垃圾中。 清掃垃圾:包括公共垃圾箱中的廢棄物、公共場所的清掃物、路面損壞後的廢物等。
11.危險垃圾:包括干電池、日光燈管、溫度計等各種化學和生物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含放射性物的廢物。這類垃圾一般不能混入普通垃圾中。
『陸』 建築垃圾處理收費依據和標准是什麼
建築垃圾清運費可按面積或戶型來計收,具體標准為:按面積計收,每平方米一般不超過3元。 按戶型計收100平方米以內小戶型,每戶一般不超過200元;101—150平方米的中戶型,每戶一般不超過300元;150平方米以上大戶型,一般不超過500元。
《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以罰款:
(一)將建築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築垃圾的;
(三)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築垃圾的;
單位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3000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個人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200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3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 建築垃圾儲運消納場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造成環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施工單位將建築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准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柒』 處理一噸工業污水大概需要多少錢計算公式
工業污水處理費用,沒有固定的計算公式,沒有這么簡單。工業污水處理會根據污水性質和各種成分來確定處理工藝,各種消耗的評價計算也是根據上述參數進行計算。另外,這些消耗計算還要根據當地能源價格、材料價格、人力價格等條件來確定。
『捌』 工業垃圾清運費用
1、 城市居民個人(包括流動人口、離退休職工等)
徵收標准為每人每月 1、5 元,實行按戶徵收,即每戶為 1 人的(提供戶籍證明),每戶每月繳納 1、5 元;每戶超過 1 人的,較高按 2 人計費,每戶每月繳納 3 元。
2、機關、事業單位(包括中直省屬在哈單位、外地駐哈單位、駐哈部隊)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按實際在崗職工人數計收,收費標准為每人每月 1 元。
3、企業
按上月在崗職工人數計收,收費標准為每人每月 0、5 元,每戶每月較高收費額 4000 元。
4、 飲食業(住宿餐飲業)從業單位
按營業面積計收,21 平方米以下(不含 21 平方米)的,每戶每月 5 元;21 至 41 平方米(不含 41 平方米)的,每戶每月 10 元;41 至 100 平方米(含 100 平方米)的,每戶每月 20 元;100 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 20 平方米每戶每月加收 5 元(不足 20 平方米不加收),每戶每月較高繳費額 4000 元。
5、商服業從業單位
按營業場地面積計收,11 平方米以下(不含 11 平方米)的,每戶每月 2、5 元;11 至 21 平方米(不含 21 平方米)的,每戶每月 5 元;21 至 41 平方米(不含 41 平方米)的,每戶每月 7、5 元;41 至 100 平方米(含 100 平方米)的,每戶每月 10 元;100 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 20 平方米每戶每月加收 2、5 元(不足 20 平方米不加收),每戶每月較高繳費額 4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