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業品出廠價格的價格構成
工業品出廠價格由生產成本、利潤和稅金三部分構成。在中國,出廠價格是計劃價格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以價值為基礎,根據價格政策的要求,全面考慮產品的比價關系、供求情況以及國家的積累、人民的消費水平等因素制定的。
2. 什麼是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怎麼計算的!
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 是反映不同時期或不同年份全國或地區工業品出廠價格總水平變動趨勢和程度的相對數。在我國工業統計中,通常用總產值指數除以總產量指數的辦法,匡算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
工業品出廠價格除包括工業企業售給商業、外貿、物資部門的產品外,還包括售給工業和其他部門的生產資料,以及直接售給居民的生活消費品。據此計算的指數,以分析出廠價格的變動對工業總產值的影響。目前工業總產值是按現價和不變價格計算的。按不變價格計算的工業總產值的發展速度,即為扣除了出廠價格變動因素的產品物量指數。其計算公式為:
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
=
工業總產值總指數/工業總產量總指數×100%
3. 工業品出廠價格的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
它是反映不同時期或不同年份全國或地區工業品出廠價格總水平變動趨勢和程度的相對數。在我國工業統計中,通常用總產值指數除以總產量指數的辦法,匡算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
工業品出廠價格除包括工業企業售給商業、外貿、物資部門的產品外,還包括售給工業和其他部門的生產資料,以及直接售給居民的生活消費品。據此計算的指數,以分析出廠價格的變動對工業總產值的影響。目前工業總產值是按現價和不變價格計算的。按不變價格計算的工業總產值的發展速度,即為扣除了出廠價格變動因素的產品物量指數。其計算公式為:
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 工業總產值總指數/工業總產量總指數×100%
PPI 又稱作生產者物價指數
生產者物價指數主要的目的在衡量各種商品在不同的生產階段的價格變化情形。一般而言,商品的生產分為三個階段:
一、 完成階段:商品至此不再做任何加工手續;
二、 中間階段:商品尚需作進一步的加工;
三、 原始階段:商品尚未做任何的加工。
PPI 是衡量工業企業產品出廠價格變動趨勢和變動程度的指數,是反映某一時期生產領域價格變動情況的重要經濟指標,也是制定有關經濟政策和國民經濟核算的重要依據。
根據價格傳導規律,PPI 對CPI有一定的影響
PPI 反映生產環節價格水平,CPI反映消費環節的價格水平。整體價格水平的波動一般首先出現在生產領域,然後通過產業鏈向下游產業擴散,最後波及消費品。產業鏈可以分為兩條:
一是以工業品為原材料的生產,存在原材料→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的傳導。
另一條是以農產品為原料的生產,存在農業生產資料→農產品→食品的傳導。
在中國,就以上兩個傳導路徑來看,目前第二條,即農產品向食品的傳導較為充分,2006年以來糧價上漲是拉動CPI 上漲的主要因素。但第一條,即工業品向CPI的傳導基本是失效的。
由於CPI 不僅包括消費品價格,還包括服務價格,CPI 與PPI 在統計口徑上並非嚴格的對應關系,因此CPI 與PPI 的變化出現不一致的情況是可能的。CPI 與CPI 持續處於背離狀態,這不符合價格傳導規律。價格傳導出現斷裂的主要原因在於工業品市場處於買方市場以及政府對公共產品價格的人為控制。
在不同市場條件下,工業品價格向最終消費價格傳導有兩種可能情形:一是在賣方市場條件下,成本上漲引起的工業品價格(如電力、水、煤炭等能源、原材料價格)上漲最終會順利傳導到消費品價格上;二是在買方市場條件下,由於供大於求,工業品價格很難傳遞到消費品價格上,企業需要通過壓縮利潤對上漲的成本予以消化,其結果表現為中下游產品價格穩定,甚至可能繼續走低,企業盈利減少。對於部分難以消化成本上漲的企業,可能會面臨破產。可以順利完成傳導的工業品價格(主要是電力、煤炭、水等能源原材料價格)目前主要屬於政府調價范圍。在上游產品價格(CPI )持續走高的情況下,企業無法順利把上游成本轉嫁出去,使最終消費品價格(CPI )提高,最終會導致企業利潤的減少。
4. 比較到廠價和出廠價的異同。
比較到廠價和出廠價的異同:到廠價是銷貨方將貨物送到購貨方的價格。
出廠價是工礦企業向商業部門或其他生產單位出售商品的價格。
是工業品進入流通領域的最初價格,由成本加工業利潤和稅金構成,是制定工業品批發與零售價格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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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廠價:
出廠價就是一種產品或商品從加工廠加工完之後,根據生產成本(含人工,稅務,水電,設備折舊,管理費用等)加上工廠利潤後形成的價格。只含產品的成本再加上合理的應得的利潤,不含到市場的任何運費,不存在中間流通環節,所以此價格相對市場售價較低。
工廠交貨(EXW)是指賣方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將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交給買方。除非另有約定,賣方不承擔將貨物裝上買方備妥的運輸工具的責任。
工廠交貨價:
工廠交貨價格是以交貨地點為標準的價格術語之一。採用工廠交貨價格,賣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日期、地點或賣方工廠內專供買方提貨的地點,將貨物備妥,書面通知買方提取,並協助買方領取出口、進口或轉口所需要的各項單證。
賣方應負擔貨物交由買方接收前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買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接受貨物,並負擔以後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包括因出口而徵收的一切關稅和捐稅。
買方接收貨物以後,貨物所有權隨之轉移,買方應即按合同規定付給貨款。採用工廠交貨價格條件,賣方所負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較小。適用於國內貿易或陸地接壤國家之間的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