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業爐窯詳細資料大全
工業窯爐:工業窯爐按熱工制度又可分為兩類:一類是間斷式窯爐又稱周期式窯爐,其特點是窯爐子間斷生產,在每一加熱周期內窯爐溫是變化的,如室式窯爐、台車式窯爐、井式窯爐等;第二類是連續式窯爐,其特點是窯爐子連續生產,窯爐膛內劃分溫度區段。在加熱過程中每一區段的溫度是不變的,工件由低溫的預熱區逐步進入高溫的加熱區,如連續式加熱窯爐和熱處理窯爐、環形窯爐、步進式窯爐、振底式窯爐等。
Ⅱ 淄博市工業爐窯大氣污染防治辦法
第一條 為了防治工業爐窯大氣污染,保護和改善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工業爐窯,是指在工業生產中用燃料燃燒或者電能轉換產生的熱量,將物料或者工件進行焙燒、燒結、熔化、加熱等工序的熱工設備。不包括煉鐵爐、煉鋼爐、氧化鋁生產爐窯和水泥生產窯。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工業爐窯大氣污染防治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市、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工業爐窯大氣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計劃、經貿、建設、規劃、國土資源、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工業爐窯大氣污染防治的相關工作。第五條 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工業爐窯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推行清潔生產,推廣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減少和避免污染物的產生。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大氣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對工業爐窯污染大氣環境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
對工業爐窯大氣污染防治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區縣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七條 工業爐窯企業應當執行國家和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並符合區域總量控制要求。
工業爐窯企業應當按照核定的排放總量和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排放條件排放污染物。第八條 現有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管理許可權責令限期治理。
被限期治理的工業爐窯企業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治理任務。第九條 新建、擴建、改建工業爐窯,應當依法辦理環境保護審批手續。未辦理環境保護審批手續的,有關部門不得辦理其他手續。第十條 禁止在城市建成區(含縣城)、中心城鎮駐地、生活飲用水源地、風景名勝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工業爐窯。對以上范圍內的現有工業爐窯逐步實施搬遷。第十一條 新建、擴建、改建工業爐窯,應當使用清潔能源。對天然氣供氣范圍內的工業爐窯,鼓勵使用天然氣,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二條 禁止採用國家已公布淘汰的落後生產工藝。禁止生產、銷售、進口、使用國家已公布淘汰的落後工業爐窯設備。第十三條 儲存、裝卸工業爐窯企業易產生粉塵的物料的,應當採取密閉或者其他防護措施,防止產生揚塵污染。第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造成的危害後果處三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污染嚴重,缺乏治理措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關閉、停業或者轉產。第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未辦理環境保護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辦理手續;逾期不辦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新建、擴建、改建工業爐窯,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相關部門為建設單位辦理其他手續的,其批准文件無效,並依法給予有關責任人員行政處分;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第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不使用清潔能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管理許可權責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拆除或者沒收燃用設備。第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採用國家已公布淘汰的落後生產工藝或者生產、銷售、進口、使用國家已公布淘汰的落後設備的,由經濟綜合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經濟綜合主管部門會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按照管理許可權責令停業或者關閉。第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未採取密閉或者其他防護措施造成揚塵污染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並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第十九條 環境保護等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收受賄賂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條 當事人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Ⅲ 爐窯的爐窯的分類
按煅燒物料品種可分為陶瓷用窯爐、水泥窯、玻璃窯、搪瓷窯等。前者按操作方法可分為連續窯(隧道窯)、半連續窯和間歇窯。
按熱原可分為火焰窯和電熱窯。
按熱源面向坯體狀況可分為明焰窯、隔焰窯和半隔焰窯。
按坯體運載工具可分為有窯車窯、推板窯、輥底窯(輥道窯、輸送帶窯,步進梁式窯和氣墊窯等。
按通道數目可分為單通道窯、雙通道窯和多通道窯。
一般大型窯爐燃料多為重油,輕柴油或煤氣、天然氣。
窯爐通常由窯室、燃燒設備、通風設備,輸送設備等四部分組成。
電窯多半以電爐絲、硅碳棒或二硅化鉬作為發熱元件。其結構較為簡單,操作方便。
此外,還有多種氣氛窯、電瓷窯爐等由於爐窯的特殊性能和高溫,這就要求爐窯的結構和隔熱保溫做的很好。隨著世界各國工業的進步,爐窯也朝著大型化、高效化和長壽化發展,逐步爐窯結構的優化,隔熱保溫效果的提高,爐窯材料的使用年限的增長,同時爐窯內襯用耐火材料也有了較大的變化,長壽命新型、高效耐火材料,以及更好的內襯保護節能塗料逐漸被應用,爐窯能效和壽命逐步提高。
高溫爐窯內襯對於爐窯是否能正常生產、安全指數、能源利用率等起到決定性的作用,所以爐窯內襯的好壞直接決定了爐窯的好壞。爐窯內襯材料比較多,根據不同的爐窯工況來選擇優質的耐火爐窯內襯。由於對於爐窯內襯節能保護塗料技術含量高,生產工藝復雜,目前國內高溫爐窯內襯節能保護塗料還是比較少,生產的廠家不多。
1、高溫爐窯內襯隔熱保溫塗料,可以直接面對火焰長時間燒烤,有效減少高溫爐窯內襯的耐熱,能有效抑制並屏蔽紅外線的輻射熱和熱量的傳導。
2、高溫爐窯內襯防腐塗料,塗料在高溫火焰環境中能有效保護高溫爐窯內襯耐防腐、抗氧化、封閉保護等作用。
3、高溫爐窯內襯封閉塗料,塗料緻密好,耐溫高,可以很好保持爐窯內襯不被水、液體、汽侵蝕,延長內襯的使用壽命,充分發揮高溫爐窯內襯的功效。
4、高溫爐窯內襯遠紅外輻射塗料是一種耐高溫(溫度可以達到1700℃)、強輻射率(0.95)、耐蝕性和高耐磨性的特種功能節能功能塗料,。
5、高溫爐窯內襯粘合劑耐溫可以達到1800℃,耐高溫無機粘合劑粘結力強且對金屬基體無腐蝕性,而且可以再內襯高溫下保持良好的粘接性能和抗腐蝕性,使用壽命長。高溫粘結劑可塑性和粘結性好,容易擠進填滿空隙和裂紋,氣孔率適宜,便於乾燥時排出水分,高溫體積收縮小,以免產生裂紋,燒結性能好,強度好,耐沖刷和耐侵蝕。
據統計,我國高溫爐窯節能率低和使用壽命短,能源利用速率不高,爐窯建設周期快,資源消耗大。我國工業部門能源消耗量佔全國能源消耗總量的70%,其中,各類工業爐窯所耗用的能源約佔1/3。但是,我國的工業爐窯與發達國家的工業爐相比,爐窯平均熱效率要比國外低20%左右,全國的工業爐窯如能平均節能10%,則節約的能源相當於1億噸標准煤,可見工業爐窯的節能潛力是非常巨大的。我國爐窯的使用壽命一般在3-5年,建設的質量不高,嚴重浪費資金和材料。對我國這樣一個資源相對匱乏的國家來說,工業爐窯內襯保護節能塗料技術的進步對緩解我國能源緊張狀況,減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持國民經濟高速、穩定、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Ⅳ IBS 2020 |溫州鼓勵發展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天然氣項目
日前,溫州發布《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其中指出: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推進光伏、風電和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具備條件的地方,鼓勵發展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天然氣項目,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費總量同比增長10%以上,佔比達到省定要求。積極引導用能企業實施清潔能源替代。
關停整合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後燃煤小熱電。
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在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全市新建成充(換)電站2座(含公交專用站和城市公用站)、充電樁5600個(其中公用樁600個,自用樁5000個)。
全文如下:
關於印發《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功能區)大氣辦,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實施方案》(溫政辦〔2019〕35號)等文件要求,我辦制定了《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市美麗溫州建設領導小組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
2020年4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
為打好2020年度藍天保衛戰攻堅決戰,確保完成省下達的環境空氣質量和大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約束性目標,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根據《浙江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浙大氣辦〔2020〕1號)、《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實施方案》(溫政辦〔2019〕35號)等相關要求,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主要目標
2020年,通過實施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濃度「雙控雙減」,環境空氣質量繼續保持穩定達標,確保全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達到30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中市區3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5%以上(其中市區達到93%以上);60%以上的縣級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氣示範區;基本消除重點領域臭氣異味,涉氣重復信訪量比2017年下降30%;在用柴油車監督抽測排放合格率達到95%以上,柴油和車用尿素抽檢合格率達到98%以上;各縣(市、區)平均降塵量低於5噸/月·平方公里;市區PM10年均濃度較2019年下降2微克/立方米。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優化產業結構,淘汰落後產能
1. 環境准入管理項目。
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准入清單編制並運用。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落實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准入條件。(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參與,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 產業布局優化項目。
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年底前,完成11家建成區內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3.「兩高」行業產能控制項目。
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鑄造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採用公路運輸。(市發改委、市經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4.落後產能淘汰項目。
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准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落實資源要素優化配置,全年淘汰120家企業落後產能,整治1200家「低散亂」企業。(市經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5.「散亂污」企業清理整頓項目。
鞏固完善
「散亂污」企業整治成果,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推進塊狀特色經濟提升行動,高水平建設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完成省下達的新建小微企業園任務。(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二)調整能源結構,推進清潔利用
1.清潔能源利用工程。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推進光伏、風電和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具備條件的地方,鼓勵發展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天然氣項目,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費總量同比增長10%以上,佔比達到省定要求。積極引導用能企業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市住建局等參與)
2.天然氣管網建設和供氣項目。
加快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完成省級干線管網建設,建成瑞安、龍港、平陽等地天然氣門站,全市基本實現天然氣縣縣通,天然氣消費量達到省定要求。(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市住建局等參與)
3.煤炭消費總量控制項目。
嚴把耗煤新項目准入關,實施煤炭減量替代。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省要求,完成省下達地方煤炭消費減量任務。(市發改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鍋爐。(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負責)加強能源消費總量和能源消費強度雙控。根據省要求,開展外送電接受工作。(市發改委牽頭)
4.鍋爐淘汰改造項目。
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乾設備等燃煤設施。完成省下達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淘汰任務,全市實現10蒸噸/小時以上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基本淘汰。(市發改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等參與)
基本完成電站燃氣鍋爐和1蒸噸/小時以上用於工業生產的燃氣鍋爐低氮改造,鼓勵其他燃氣鍋爐實施低氮改造。(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實施生物質鍋爐綜合整治,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建成區外應採用生物質專用鍋爐,配套旋風+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並定期更換,禁止摻燒煤炭、垃圾、工業固體廢物等其他物料。推進4蒸噸/小時以上的生物質鍋爐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並聯網,未安裝自動監控設施的生物質鍋爐,原則上一年內應更換一次布袋。(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等參與)
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關停整合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後燃煤小熱電。(市發改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等參與)進一步鞏固禁燃區建設成果,按時淘汰禁燃區內高污染燃料設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三)發展綠色交通,推進潔凈運輸
1.運力結構調整項目。
大幅提升鐵路貨運比例,鐵路貨運量、水路貨運量分別比2017年增長21%和18%,實現主要大宗貨物「公轉水」300萬噸、「公轉鐵」100萬噸。推動發展綠色貨運,加快推進集裝箱多式聯運,按照《溫州市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要求,推進空港毗鄰區天天快遞等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項目建設。(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浙江金溫鐵道開發公司、溫州港集團等參與)
2.公共交通清潔化替代項目。
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新增和更新使用比例達到80%。(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財政局、市郵政管理局等參與)
3.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改委、溫州機場集團、溫州港集團、浙江金溫鐵道開發公司等參與)在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全市新建成充(換)電站2座(含公交專用站和城市公用站)、充電樁5600個(其中公用樁600個,自用樁5000個)。(市發改委牽頭,市住建局、市郵政管理局等參與)
4.老舊車船淘汰項目。
大力淘汰老舊車輛,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採用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完成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淘汰1720輛。(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等參與)內河應採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勵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內河航運船舶。(溫州海事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等參與)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實施方案和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實施方案。(溫州海事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5.移動源污染排放控制項目。
在城市建成區內依法劃定禁止高排放機動車通行區域。(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參與)在機動車生產、銷售和注冊登記等環節加強環保達標監督檢查,按要求完成新生產、進口、銷售機動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年度抽檢工作。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生產、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城市車輛(指主要在城市運行的公交車、郵政車和環衛車)應符合《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2018)中的6a階段標准。(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溫州海關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郵政管理局等參與)建設「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體系,加強遙感(黑煙抓拍)監測數據的應用,繼續推進具備條件的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並聯網,將重點超標車輛(運輸企業)列入黑名單監管。落實機動車排放檢驗與強制維護制度(I/M制度),建立完善排放檢驗和維修治理信息共享機制。(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6.非道路移動源污染防治項目。
繼續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完成平台對接和數據聯網報送。組織落實《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的通告》,推進縣級城市依法劃定並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強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管控,對進入禁用區的工程機械,鼓勵安裝精準定位和實時排放監控系統,並與生態環境部門平台聯網,秋冬季期間禁用區內非道路移動機械每月抽查率達到50%以上,基本消除冒黑煙現象。(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溫州機場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建設項目。
加快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建設,提高岸電設施使用率。年底前,建成3套港口碼頭岸電設施,完成省下達的機場岸電設施建設任務。(市交通運輸局、溫州機場集團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國網溫州電力公司等參與)
(四)強化煙塵治理,推進面源防治
1.露天礦山綜合整治項目。
完成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作任務。完成廢棄礦山生態修復三年專項行動,所有列入清單的廢棄礦山實現開工,列入清單的廢棄礦山交工驗收率達到90%。原則上禁止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2.森林城市建設項目。
啟動實施新增百萬畝國土綠化行動,計劃完成新增國土綠化114200畝。(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等參與)
3.園林城市建設項目。
大力推進園林城市(城鎮)創建,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年底前,建成綠道75公里。(市住建局牽頭)
4.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項目。
嚴格實施建設工地、拆遷工地管理清單動態更新和清單化管理,所有建築工地、拆遷工地、道路施工工地清單及防塵措施情況要「一月一更新」。完成160個房屋徵收項目拆後裸露地塊覆蓋。(市住建局牽頭,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所有建設場地落實「七個100%」揚塵防治措施,出入口安裝PM10、PM2.5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系統,並與市、縣兩級監管部門聯網。建築工程、拆遷工程、道路工程、管道工程等應配備自動沖洗、霧炮等除塵降塵設施。工地揚塵防治措施納入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准,相關費用納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取費標准。未達到「七個100%」要求的工地,嚴格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情節嚴重的責令停工整改並從嚴查處,相關不良信息要納入各行業建設市場信用管理體系。(市住建局牽頭,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參與)規定區域內禁止建設工程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市發改委牽頭,市住建局等參與)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新建裝配式建築700萬平方米,達到省下達的裝配式建築在新建建築中的佔比要求。(市住建局牽頭)
5.道路揚塵污染防治項目。
推進城市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沖洗,年底前,
市區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75%以上,縣級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65%以上。(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嚴格渣土、砂石、水泥等運輸車輛規范化管理,運輸車輛按規定安裝密閉式裝置。加強對道路上運輸建築渣土等散裝、流體物料的車輛檢查,在各縣(市、區)主要運輸道路設置散裝、流體物料運輸車輛檢查站,嚴查運輸過程未密閉、密閉裝置破損、物料遺撒、帶泥上路等違規運輸行為,每月組織開展部門聯合專項整治行動。(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
6.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項目。
大力推廣「戶集、村收、鎮運、縣處理」機制,全面推行低留茬收割技術,強化秸稈統一收集處置,減少秸稈留存。加強秸稈綜合利用,秸稈離田利用率達到20%,全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切實加強禁燒管控,強化露天焚燒秸稈宣傳和打擊,在夏季和秋收階段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露天焚燒秸稈行為,減少全年衛星遙感監測火點數,嚴防因秸稈、垃圾等露天焚燒造成重污染天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7.農業氨排放控制項目。
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減少化肥農葯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化肥利用率達到40%。(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五)開展深化治理,推進有機廢氣減排
1.重點園區整治項目。
積極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市發改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等參與)全面完成11個重點園區和集聚點廢氣整治任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信局、市發改委等參與)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等參與)完善園區集中供熱設施,積極推廣集中供熱,具備條件的園區全部實現集中供熱。(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2.重點行業治理項目。
按照《溫州市七類行業整治提升行動方案(2018-2020年)》要求,全面完成「三個一批」整治任務。以石化、化工、工業塗裝、製鞋、合成革、紡織印染、橡膠和塑料製品、包裝印刷、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全面推進VOCs治理和工業廢氣清潔排放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VOCs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按要求落實鋼鐵、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任務,大力推進平板玻璃、建築陶瓷企業取消脫硫脫硝煙氣旁路或設置脫硫脫硝等設施。對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火電、鑄造等重點行業和燃煤鍋爐,進一步排查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的無組織排放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開展深度治理,按期完成電廠煤場封閉改造等年度任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信局、市發改委等參與)
3.重點企業治理項目。
完成省下達的VOCs治理、工業爐窯治理、3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廢氣超低排放改造、建成區生物質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等項目。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加強重點大氣污染源自動監測監控,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完成國家規定行業的排污許可證核發任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信局等參與)
4.油品質量提升項目。
停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於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市商務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中石化溫州分公司、中石油溫州銷售分公司等參與)加大儲油庫、加油(氣)站和企業自備油庫抽查頻次,全年開展油品等質量專項抽檢2次以上。(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溫州海事局參與)強化船用燃料油質量的監管。(溫州海事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參與)開展清除黑加油站點和無合法來源證明成品油、流動加油罐車專項行動,打擊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溫州海事局、中石化溫州分公司、中石油溫州分公司等參與)
5.油氣回收治理項目。
確保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的油氣回收設施正常運行,推進年銷售量5000噸以上的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商務局、中石化溫州分公司、中石油溫州銷售分公司等參與)
(六)實施專項行動,推進破難攻堅
1.秋冬季攻堅項目。
制定實施2020-2021年秋冬季攻堅行動方案,督促企業制定落實措施。加大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強化高排放行業錯峰生產,實施差別化管理。開展秋冬季大氣執法專項行動。(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等參與)
2.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項目。
深入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統籌「油、路、車」治理,實施清潔柴油車、清潔柴油機、清潔運輸、清潔油品四大行動,全鏈條治理柴油車超標排放,明顯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全面完成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的目標任務。(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工業窯爐整治項目。
繼續完善工業爐窯管理清單,重點掌握燃用煤炭及其他高污染燃料的工業爐窯使用和排放情況,推進工業爐窯綜合治理。認真落實《浙江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開展工業爐窯大氣污染深度治理,全面推進達標排放和無組織排放管理。加大落後產能和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分行業清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淘汰類工業爐窯。禁止摻燒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於3%)。加快淘汰燃煤工業爐窯,淘汰1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取締9台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乾爐(窯)。(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PM2.5和O3「雙控雙減」項目。
嚴格執行國家、省VOCs治理方案,繼續推進工業塗裝、合成革、紡織印染、包裝印刷、油品儲銷等重點行業「源頭削減、過程式控制制、末端治理」全過程深度治理,對VOCs排放量較大的企業,按要求組織編制和實施「一廠一策」。大力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塗料、油墨、膠粘劑等原輔材料,在技術較為成熟的印刷、工業塗裝(木業、傢具製造、集裝箱、汽車製造、船舶製造、機械製造、鋼結構)、汽修等行業,推動企業全面實施源頭替代。在5家化工企業深入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O3污染高發時段,加強政企協商與政策引導,推動主要O3前體物VOCs企業主動採取錯時生產減排措施。VOCs重點工程較2015年累計減排量達3.2萬噸。(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5.重點領域臭氣異味治理項目。
加強工業臭氣異味治理,完成10個工業源臭氣異味治理項目。(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信局等參與)加強城鎮生活垃圾廢物臭氣處理,完成2個農業源臭氣異味治理項目。(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嚴格餐飲油煙污染排放執法監管。(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
(七)健全監管體系,強化管理能力
1.大氣監測監控項目。
繼續推進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系統建設,按省要求開展縣級及以上城市環境空氣VOCs監測。年底前,完成3個主要物流通道、2個大型港口、5個涉氣重點工業園區環境空氣自動測站建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等參與)
2.機動車排氣監測項目。
開展重型柴油車車載診斷系統遠程監控系統建設,完善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環境監管平台。強化監測數據質量控制。開展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懲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等參與)對柴油車超過20輛的重點企業和車輛停放集中的重點場所加強入戶抽測,做好重污染天氣期間柴油貨車管控。秋冬季期間,各地監督抽測柴油車數量不低於當地柴油車保有量的80%。(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
3.大氣執法監管項目。
在基層環境執法部門配置攜帶型廢氣檢測儀器、無人機和大氣執法特種車輛等執法裝備。開展大氣污染網格化監測監管。根據省要求推進涉VOCs企業安裝電量監控設施。加強涉VOCs企業執法監管,重點查處無組織排放超標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財政局等參與)加大在用車監督執法力度,開展在用車超標排放聯合執法,建立完善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尾氣檢測弄虛作假、屏蔽和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建立完善生態環境部門檢測取證和認定告知、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執法模式,定期開展路檢路查,嚴厲打擊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實現信息共享。對柴油車超過20輛的重點企業和車輛停放集中的重點場所加強入戶抽測,做好重污染天氣期間柴油貨車管控。秋冬季期間,各縣(市、區)、功能區監督抽測柴油車數量不低於當地柴油車保有量的80%。(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嚴厲打擊生產銷售排放不合格機動車和違反信息公開要求的行為。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等參與)加強揚塵監管執法。綜合運用日常巡查、隨機抽查和遠程監控等手段,加強對建築工地、拆遷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碼頭堆場、露天礦山等揚塵污染防治的執法監管,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大氣應急預警協作項目。
完善監測預報共享平台,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實施應急響應。(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氣象局等參與)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積極參與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落實長三角區域應急預警標准,落實應急減排「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配合做好第七屆世界互聯網大會、第二屆聯合國世界地理信息大會、第三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重大活動期間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級有關部門參與)
5.大氣科技支撐項目。
加強大氣科研能力建設,完成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和來源解析工作,支撐精準治污。(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科技局等參與)
三、保障措施
加強對藍天保衛戰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一崗雙責」制度,各級政府特別是鄉鎮(街道)一級要依法落實對大氣環境質量負責的主體責任。充分發揮各級大氣辦統籌協調作用,加強監督指導和考核評價,推進鄉鎮(街道)環境空氣質量排名通報和預警提醒。加大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完善與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績效掛鉤的財政獎懲機制,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財政收費制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制度。加強宣傳,動員全民參與。(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級有關部門參與)
Ⅳ 國家節能減排十大重點工程都有什麼
1、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工程
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工程:更新改造低效工業鍋爐,建設區域鍋爐專用煤集中配送加工中心;淘汰落後工業窯爐,對現有工業窯爐進行綜合節能改造。
2、區域熱電聯產工程
區域熱電聯產工程:建設採暖供熱為主熱電聯產和工業熱電聯產,分布式熱電聯產和熱電冷聯供,以及低熱值燃料和秸稈等綜合利用示範熱電廠。
3、余熱余壓利用工程
余熱余壓利用工程:在鋼鐵、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業,改造和建設純低溫余熱發電、壓差發電、副產可燃氣體和低熱值氣體回收利用等余熱余壓余能利用裝置和設備。
4、節約和替代石油工程
節約和替代石油工程:在電力、石油石化、建材、化工、交通運輸等行業,實施節約和替代石油改造;發展煤炭液化石油產品、醇醚燃料代油以及生物質柴油。
5、電機系統節能工程
電機系統節能工程:更新改造低效電動機,對大中型變工況電機系統進行調速改造,對電機系統被拖動設備進行節能改造。
6、能量系統優化工程
能量系統優化工程:對煉油、乙烯、合成氨、鋼鐵企業進行系統節能改造。
7、建築節能工程
建築節能工程:新建建築全面嚴格執行50%節能標准,4個直轄市和北方嚴寒、寒冷地區實施新建建築節能65%的標准,並實行全過程嚴格監管。
建設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築以及可再生能源與建築一體化示範工程,對現有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進行城市級示範改造,推進新型牆體材料和節能建材產業化。
8、綠色照明工程
綠色照明工程:以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為主的節能燈生產線技術改造,高效照明產品推廣應用。
9、政府機構節能工程
政府機構節能工程: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和綜合電效改造,新建建築節能評審和全過程監控,推行節能產品政府采購。
10、節能監測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工程
節能監測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工程:省級節能監測(監察)中心節能監測儀器和設備更新改造,組織重點耗能企業能源審計等。
國家節能減排十大重點工程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1、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落實節約資源基本國策,圍繞實現「十一五」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標,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為核心,以企業為實施主體,大力調整和優化結構,加快推進節能技術進步,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勵機制,加大政府資金的引導力度,
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調動市場主體節約能源資源的自覺性,盡快形成穩定可靠的節能能力,為實現國家節能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
2、實施原則
(一)堅持企業為主實施與政府引導推動相結合。
(二)堅持節能與結構調整、技術進步與環境保護相結合。
(三)堅持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與政府宏觀調控相結合。
(四)堅持依法強化管理與政策激勵相結合。
(五)堅持突出重點、示範帶動與統籌兼顧、分類指導相結合。
(六)堅持整體推進與分年度有效實施相結合。
3、工程目標
通過實施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十一五」期間,可實現節能2.4億噸標准煤(未含替代石油),重點行業主要產品(工作量)單位能耗指標總體達到或接近本世紀初國際先進水平。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十大重點節能工程
Ⅵ 工業爐窯的種類
工業窯爐是在工業生產中,利用燃料燃燒或電能轉化的熱量,將物料或工件加熱的熱工設備。廣義地說,鍋窯爐也是一種工業窯爐,但習慣上人們不把它包括在工業窯爐范圍內在鑄造車間,有熔煉金屬的沖天窯爐、感應窯爐、電阻窯爐、電弧窯爐、真空窯爐、平窯爐、坩堝窯爐等;有烘烤砂型的砂型乾燥窯爐、鐵合金烘窯爐和鑄件退火窯爐等;在鍛壓車間,有對鋼錠或鋼坯進行鍛前加熱的各種加熱窯爐,和鍛後消除應力的熱處理窯爐;在金屬熱處理車間,有改善工件機械性能的各種退火、正火、淬火和回火的熱處理窯爐;在焊接車間,有焊件的焊前預熱窯爐和焊後回火窯爐;在粉末冶金車間有燒結金屬的加熱窯爐等。 進一步細分見http://ke..com/view/2472941.htm
Ⅶ 工業爐窯標准
法律分析:本標准按年限規定了工業爐窯煙塵、生產性粉塵、有害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煙塵黑度的排放限值。本標准適用於除煉焦爐、焚燒爐、水泥廠以外使用固體、液體、氣體燃料和電加熱的工業爐窯的管理,以及工業爐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設計、竣工驗收及其建成後的排放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第十四條 強制性標准,必須執行;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推薦性標准,國家鼓勵企業自願採用;
第十五條 企業對有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產品,可以向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部門申請產品質量認證。
(1)認證合格的,由認證部門授予認證證書,准許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使用規定的認證標志。
(2)已經取得認證證書的產品不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以及產品未經認證或者認證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認證標志出廠銷售。
Ⅷ 窯爐的種類
窯爐(kiln;furnace;oven)是用耐火材料砌成的用以燒成製品的設備,是陶藝成型中的必備設施。人類上萬年的陶瓷燒造歷史,積累了豐富的造窯樣式和經驗。從原始社會的地上露天堆燒、挖坑築燒到饅頭狀升焰圓窯、半倒焰馬蹄形窯、半坡龍窯、鴨蛋形窯,再到現今的室內氣窯、電窯,窯爐科技在不斷改良發展中。
種類
按煅燒物料品種可分為陶瓷用窯爐、水泥窯、玻璃窯、搪瓷窯等。前者按操作方法可分為連續窯(隧道窯)、半連續窯和間歇窯。
隧道窯
1、按熱原可分為火焰窯和電熱窯。
2、按熱源面向坯體狀況可分為明焰窯、隔焰窯和半隔焰窯。
3、按坯體運載工具可分為有窯車窯、推板窯、輥底窯(輥道窯)、輸送帶窯,步進梁式窯和氣墊窯等。
4、按通道數目可分為單通道窯、雙通道窯和多通道窯。
5、一般大型窯爐燃料多為重油,輕柴油或煤氣、天然氣。
柴窯:以柴為燃料,是古代窯業的遺傳,各種龍窯、饅頭窯、葫蘆窯等形式窯爐均屬柴窯范疇。因其燃燒需耗用木材,不利於環境資源的保護,除了一些傳統陶瓷產地外已鮮能見到。
煤窯:是以煤為燃料的工業用窯,曾被大量使用,後因能耗高污染大而棄用或改良用煤氣或重油、輕柴油來作為燃料。
電窯:以電為能源,多半以電爐絲、硅碳棒或二硅化鉬作為發熱組件,依靠電能輻射和導熱原理進行氧化氣氛燒制。電子程序調控,操作簡單,安全性能好,適用於各種工作場所,電窯是許多陶藝工作室必備的燒成窯爐。
氣窯:以液化氣、煤氣或天然氣為燃料,火力強,污染小,適用不同燒成氣氛的燒制,是現今使用最廣泛的窯爐。
結構
窯爐通常由窯室、燃燒設備、通風設備,輸送設備等四部分組成。電窯多半以電爐絲、硅碳棒或二硅化鉬作為發熱元件。其結構較為簡單,操作方便。
此外,還有多種氣氛窯、電瓷窯爐等。窯爐結構是否合理,選型是否正確,直接關繫到產品的質量,產量和能量消耗的高低等,是陶瓷生產中的關鍵設備。
發展趨勢
面對傳統能源儲量日益減少,能源價格飆升,陶瓷行業節能形勢十分嚴峻,圍繞這一新課題,國內外陶瓷行業正在抓緊研究開發新型的燒成方法,形成一種新的發展趨勢。如陶瓷微波燒成新工藝。據有關資料報道陶瓷微波燒成理論的研究取得成果,已有多項陶瓷品種進入實施階段,如特種陶瓷製品,象小件陶瓷齒輪、刀具,密封環等均可由微波燒成工藝燒制。陶瓷微波燒成工藝具有節能、燒成周期非常短等優點。特別是高溫乃至超高溫燒成1350℃~1600℃的精細陶瓷製品,傳統燒成方法需要幾小時至十幾小時,採用微波燒成僅需幾分鍾即可完成,其速度之快令人驚嘆。2017,在國際上宇宙航天事業需大量的超高性能的精密陶瓷器具與部件,這對於微波窯爐與燒成技術發展提供了發展的新機遇。全自動控制鍾罩窯窯爐也取得了新進展。鍾罩窯顧名思義,即窯爐外形如一座高大的鍾。燒成時需將窯體罩在高大的產品上,然後點火燒成。燒成完畢再將鍾罩吊起來,放在一旁。鍾罩窯特別適用於燒成特大型衛生潔具與絕緣子電瓷等產品。
2018,各國陶瓷窯爐業紮根於本國實際需求,炬星堅持以高新科技創新,獨立自主開發研製新型窯爐,在許多方面做得很成功,有許多經驗值得我們借鑒與參考。
Ⅸ 國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術、工藝、設備、設施和材料有那些
淘汰類
註:條目後括弧內年份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為2006年是指應於2006年底前淘汰,其餘類推;有淘汰計劃的條目,根據計劃進行淘汰;未標淘汰期限或淘汰計劃的條目為國家產業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一、落後生產工藝裝備
(一)農林業
1.濕法纖維板生產工藝 (2006年)
2.滴水法松香生產工藝 (2006年)
(二)煤炭
1.未按批準的礦區規劃確定的井田范圍和井型而建設的煤礦
2.沒有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礦長資格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的煤礦
3.國有煤礦礦區范圍(國有煤礦采礦登記確認的范圍)內的各類小煤礦
4.單井井型低於3萬噸/年規模的礦井(極薄煤層除外) (2007年)
5.既無降硫措施,又無達標排放用戶的高硫煤炭(含硫高於3%)生產礦井
6.不能就地使用的高灰煤炭(灰分高於40%)生產礦井
7.6AM、φM-2.5、PA-3型煤用浮選機
8.PB2、PB3、PB4型礦用隔爆高壓開關
9.PG-27型真空過濾機
10.X-1型箱式壓濾機
11.ZYZ、ZY3型液壓支架
12.木支架
(三)電力
1.大電網覆蓋范圍內,服役期滿的單機容量在10萬千瓦以下的常規燃煤凝汽火電機組
2.單機容量5萬千瓦及以下的常規小火電機組
3.以發電為主的燃油鍋爐及發電機組(5萬千瓦及以下)
(四)石油、天然氣和化工
1.沒有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油氣田,不符合國家油氣資源整體開發規劃的油氣田
2.安全環保達不到國家標準的成品油生產裝置
3.100萬噸/年及以下生產汽煤柴油的小煉油生產裝置 (2005年)
4.4萬噸/年以下的硫鐵礦制酸生產裝置 (2005年)
5.50萬條/年及以下的斜交輪胎,或以天然棉簾子布為骨架的輪胎生產線
6.1萬噸/年及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生產裝置
7.1000噸/年以下黃磷生產線
8.單線1萬噸/年以下有鈣焙燒鉻化合物生產線 (2006年)
9.土法煉油
10.汞法燒鹼
11.5000千伏安以下(1萬噸/年以下)電石爐及開放式電石爐
12.排放不達標的電石爐
13.鐵粉還原法工藝
14.生產氰化鈉的氨鈉法及氰熔體工藝
15.高中溫鈉法百草枯生產工藝
16.農葯產品手工包(灌)裝設備
17.石墨陽極隔膜法燒鹼
18.KDON-6000/6600型蓄冷器流程空分設備
19.直接火加熱塗料用樹脂生產工藝
20.氯氟烴(CFCs)生產裝置 (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21.主產四氯化碳(CTC)生產工藝(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22.四氯化碳(CTC)為加工助劑的所有產品的生產工藝(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23.CFC¬-113為加工助劑的含氟聚合物生產工藝(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24.用於清洗的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生產裝置 (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25.甲基溴生產裝置 (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26.100噸/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產裝置(2007年)
27.鹽酸酸解法皂素生產工藝及污染物排放不能達標的皂素生產裝置 (2006年)
28.含滴滴涕的油漆生產工藝 (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29.採用滴滴涕為原料非封閉生產三氯殺蟎醇工藝 (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五)鋼鐵
1.土法煉焦(含改良焦爐)
2.炭化室高度小於4.3米焦爐(3.2米及以上搗固焦爐除外) (2007年,西部地區2009年)
3.土燒結礦
4.熱燒結礦
5.30平方米以下燒結機 (2005年)
6.100立方米及以下高爐
7.100~200立方米(含200立方米)高爐(不含鐵合金高爐) (2005年)
8.200~300立方米(含300立方米)高爐(不含專業鑄鐵管廠高爐) (2007年)
9.生產地條鋼、鋼錠或連鑄坯的工頻和中頻感應爐
10.15噸及以下轉爐(不含鐵合金轉爐)
11.10噸及以下電爐(不含機械鑄造電爐)
12.化鐵煉鋼
13.15~20噸轉爐(不含鐵合金轉爐) (2005年)
14.20噸轉爐(不含鐵合金轉爐) (2006年)
15.10~20噸電爐(不含高合金鋼和機械鑄造電爐) (2005年)
16.20噸電爐(不含高合金鋼和機械鑄造電爐) (2006年)
17.復二重線材軋機
18.橫列式線材軋機
19.橫列式小型軋機
20.疊軋薄板軋機
21.普鋼初軋機及開坯用中型軋機
22.熱軋窄帶鋼軋機
23.三輥勞特式中板軋機
24.直徑76毫米以下熱軋無縫管機組
25.三輥式型線材軋機(不含特殊鋼生產)(2005年)
26.環保不達標的冶金爐窯 (2005年)
27.手工操作的土瀝青焦油浸漬裝置,礦石原料與固體原料混燒、自然通風、手工操作的土豎窯,以煤為燃料、煙塵凈化不能達標的倒焰窯(2005年)
28.3200千伏安及以下礦熱電爐、3000千伏安以下半封閉直流還原電爐、3000千伏安以下精煉電爐(硅鈣合金、電爐金屬錳、硅鋁合金、硅鈣鋇鋁、鎢鐵、釩鐵等特殊品種的電爐除外)
29.5000千伏安以下的鐵合金礦熱電爐 (2005年)
30.蒸汽加熱混捏、倒焰式焙燒爐、交流石墨化爐、3340千伏安以下石墨化爐及其並聯機組、最大輸出電流5萬安以下的石墨化爐 (2005年)
(六)有色金屬
1.未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無采礦許可證的鎢、錫、銻、離子型稀土等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的礦山采選項目
2.未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鎢、錫、銻、離子型稀土冶煉項目及鎢加工(含硬質合金)項目
3.採用馬弗爐、馬槽爐、橫罐、小豎罐等進行焙燒、簡易冷凝設施進行收塵等落後方式煉鋅或生產氧化鋅製品
4.採用鐵鍋和土灶、蒸餾罐、坩堝爐及簡易冷凝收塵設施等落後方式煉汞
5.採用土坑爐或坩堝爐焙燒、簡易冷凝設施收塵等落後方式煉制氧化砷或金屬砷製品
6.鋁自焙電解槽
7.爐床面積1.5平方米及以下密閉鼓風爐煉銅工藝及設備
8.爐床面積1.5~10平方米密閉鼓風爐煉銅工藝及設備 (2006年)
9.10平方米及以上密閉鼓風爐煉銅工藝及設備 (2007)
10.電爐、反射爐煉銅工藝及設備 (2006)
11.煙氣制酸干法凈化和熱濃酸洗滌技術
12.「二人轉」式有色金屬軋機 (2006年)
13.採用地坑爐、坩堝爐、赫氏爐等落後方式煉銻
14.採用燒結鍋、燒結盤、簡易高爐等落後方式煉鉛工藝及設備
15.利用坩堝爐熔煉再生鋁合金、再生鉛的工藝 (2005年)
(七)黃金
1.混汞提金工藝
2.小池浸、小堆浸、小冶煉工藝
3.未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無開采黃金礦產批准書、采礦許可證的采選項目
(八)建材
1.六機及以下垂直引上平板玻璃生產線
2.平板玻璃普通平拉工藝生產線及日熔化量100噸以下的「格法」平拉生產線
3.窯徑2.2米及以下水泥機械化立窯生產線
4.無復膜塑編水泥包裝袋生產線
5.70萬平方米/年以下的中低檔建築陶瓷磚、20萬件/年以下低檔衛生陶瓷生產線
6.400萬平方米/年及以下的紙面石膏板生產線
7.200萬平方米/年以下的改性瀝青防水卷材生產線 (2006年)
8.窯徑2.5米及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窯(生產特種水泥除外)
9.直徑1.83米以下水泥粉磨設備
10.水泥土(蛋)窯、普通立窯
11.建築衛生陶瓷土窯、倒焰窯、多孔窯、煤燒明焰隧道窯、隔焰隧道窯、匣缽裝衛生陶瓷隧道窯
12.建築陶瓷磚成型用的摩擦壓磚機
13.石灰土立窯
14.陶土坩堝玻璃纖維拉絲生產工藝與裝備
15.磚瓦18門以下輪窯以及立窯、無頂輪窯、馬蹄窯等土窯
16.400型及以下普通擠磚機
17.450型普通擠磚機(2006年)
18.SJ1580-3000雙軸、單軸攪拌機
19.SQP400500-700500雙輥破碎機
20.1000型普通切條機
21.100噸以下盤轉式壓磚機
22.手工製作牆板生產線
23.簡易移動式砼砌塊成型機、附著式振動成型台(2005年)
24.單班1萬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砌塊固定式成型機、單班10萬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鋪地磚固定式成型機
25.人工澆築、非機械成型的石膏(空心)砌塊生產工藝
26.100萬卷/年以下瀝青紙胎油氈生產線
27.真空加壓法和氣煉一步法石英玻璃生產工藝裝備
28.6×600噸六面頂小型壓機生產人造金剛石
29.手工切割、非蒸壓養護加氣混凝土生產線
30.無采礦許可證或不符合環保、安全生產要求的非機械化非金屬礦開采
(九)醫葯
1.手工膠囊填充工藝
2.軟木塞燙臘包裝葯品工藝
3.不符合GMP要求的安瓿拉絲灌封機
4.塔式重蒸餾水器
5.無凈化設施的熱風乾燥箱
6.勞動保護、三廢治理不能達到國家標準的原料葯生產裝置 (2006年)
(十)機械
1.熱處理鉛浴爐
2.熱處理氯化鋇鹽浴爐(高溫氯化鋇鹽浴爐,暫緩淘汰)
3.TQ60、TQ80塔式起重機
4.QT16、QT20、QT25井架簡易塔式起重機
5.KJ1600/1220單筒提升絞機
6.3000千伏安以下普通棕剛玉冶煉爐
7.3000千伏安以下碳化硅冶煉爐
8.強制驅動式簡易電梯
9.以氯氟烴(CFCs)作為膨脹劑的煙絲膨脹設備生產線 (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十一)輕工
1.5萬噸/年及以下的真空制鹽、湖鹽和北方海鹽生產裝置
2.利用礦鹽鹵水、油氣田水且採用平鍋、灘曬制鹽生產裝置
3.1萬噸/年及以下的南方海鹽生產裝置
4.年加工皮革3萬張(折牛皮標張)以下的製革生產裝置
5.300噸/年以下的油墨生產裝置(利用高新技術、無污染的除外)
6.每分鍾生產能力小於100瓶(瓶容在250毫升及以下)的碳酸飲料生產線
7.1.7萬噸/年以下的化學制漿生產線
8.3.4萬噸/年以下的草漿生產裝置 (2007年)
9.以氯氟烴(CFCs)為發泡劑的聚氨酯泡沫塑料產品、聚乙烯、聚苯乙烯擠出泡沫塑料生產工藝 (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10.以氯氟烴(CFCs)為發泡劑或製冷劑的冰箱、冰櫃、汽車空調器、工業商業用冷藏、製冷設備生產線 (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11.四氯化碳(CTC)為清洗劑的生產工藝 (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12.CFC-113為清洗劑的生產工藝 (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13.甲基氯仿(TCA)為清洗劑的生產工藝 (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14.自行車鹽浴焊接爐
15.印鐵制罐行業中的錫焊工藝
16.火柴排梗、卸梗生產工藝
17.火柴理梗機、排梗機、卸梗機
18.沖擊式制釘機
19.打擊式金屬絲網織機
(十二)紡織
1.建國前生產的細紗機
2.所有「1」字頭細紗機
3.1979年及以前生產的A512、A513系列細紗機
4.B581、B582型精紡細紗機
5.BC581、BC582型粗紡細紗機
6.B591絨線細紗機
7.使用期限超過20年的各類國產毛紡細紗機
8.B601、B601A型毛捻線機
9.輥長1000毫米以下的皮輥軋花機(長絨棉種子加工除外)
10.鋸片在80以下的鋸齒軋花機
11.壓力噸位在200噸以下的皮棉打包機(不含160噸短絨棉花打包機)
12.1332SD絡筒機
13.BC272、BC272B型分條梳毛機
14.B701A型絨線搖絞機
15.B311C、B311C(CZ)、B311C(DJ)型精梳機
16.1511M-105織機
17.K251、K251A型絲織機
18.Z114型小提花機
19.GE186型提花毛圈機
20.Z261型人造毛皮機
21.LMH551型平網印花機
22.LMH571型圓網印花機
23.LMH303、303B、304、304B-160型熱熔染色機
24.LMH731-160型熱風布鋏拉幅機
25.LMH722M-180、LMH722D-180型短環烘燥定型機
26.ZD647、ZD721型自動繅絲機
27.D101A型自動繅絲機
28.ZD681型立繅機
29.DJ561型絹精紡機
(十三)印刷
1.全部鉛排工藝
2.全部鉛印工藝
3.ZD201、ZD301型系列單字鑄字機
4.TH1型自動鑄條機
5.ZT102型系列鑄條機
6.ZDK101型字模雕刻機
7.KMD101型字模刻刀磨床
8.AZP502型半自動漢文手選鑄排機
9.ZSY101型半自動漢文鑄排機
10.TZP101型外文條字鑄排機
11.ZZP101型漢文自動鑄排機
12.QY401、2QY404型系列電動鉛印打樣機
13.QYSH401、2QY401、DY401型手動式鉛印打樣機
14.YX01、YX02、YX03型系列壓紙型機
15.HX01、HX02、HX03、HX04型系列烘紙型機
16.PZB401型平鉛版鑄版機
17.JB01型平鉛版澆版機
18.YZB02、YZB03、YZB04、YZB05、YZB06、YZB07型系列鉛版鑄版機
19.RQ02、RQ03、RQ04型系列鉛泵熔鉛爐
20.BB01型刨版機
21.YGB02、YGB03、YGB04、YGB05型圓鉛版刮版機
22.YTB01型圓鉛版鏜版機
23.YJB02型圓鉛版鋸版機
24.YXB04、YXB05、YXB302型系列圓鉛版修版機
25.P401、P402型系列四開平壓印刷機
26.P801、P802、P803、P804型系列八開平壓印刷機
27.PE802型雙合頁印刷機
28.TE102、TE105、TE108型系列全張自動二回轉平台印刷機
29.TY201型對開單色一回轉平台印刷機
30.TY401型四開單色一回轉平台印刷機
31.TY4201型四開一回轉雙色印刷機
32.TT201、TZ201、DT201型對開手動續紙停回轉平台印刷機
33.TT202型對開自動停回轉平台印刷機
34.TZ202型對開半自動停回轉平台印刷機
35.TZ401、TZS401、DT401型四開半自動停回轉平台印刷機
36.TT402、TT403、TT405、DT402型四開自動停回轉平台印刷機
37.TR801型系列立式平台印刷機
38.LP1101、LP1103型系列平板紙全張單面輪轉印刷機
39.LP1201型平板紙全張雙面輪轉印刷機
40.LP4201型平板紙四開雙色輪轉印刷機
41.LSB201(880×1230毫米)及LS201、LS204(787×1092毫米)型系列捲筒紙書刊轉輪印刷機
42.LB203、LB205、LB403型捲筒紙報版輪轉印刷機
43.LB2405、LB4405型捲筒紙雙層二組報版輪轉印刷機
44.LBS201型捲筒紙書、報二用輪轉印刷機
45.K.M.T型自動鑄字排版機
46.PH-5型漢字排字機
47.球震打樣製版機(DIA PRESS清刷機)
48.1985年前生產的國產製版照相機
49.1985年前生產的手動照排機
50.離心塗布機
51.J1101系列全張單色膠印機(印刷速度每小時4000張及以下)
52.J2101、PZ1920系列對開單色膠印機(印刷速度每小時4000張及以下)
53.PZ1615系列四開單色膠印機(印刷速度每小時4000張及以下)
54.YPS1920系列雙面單色膠印機(印刷速度每小時4000張及以下)
55.W1101型全張自動凹版印刷機
56.AJ401型捲筒紙單面四色凹版印刷機
57.DJ01型平裝膠訂聯動機
58.PRD-01、PRD-02型平裝膠訂聯動機
59.DBT-01型平裝有線訂、包、燙聯動機
60.溶劑型即塗覆膜機
61.QZ101、QZ201、QZ301、QZ401型切紙機
62.MD103A型磨刀機
(十四)消防
1.火災探測器手工插焊電子元器件生產工藝
(十五)其他
1.含氰電鍍工藝(電鍍金、銀、銅基合金及予鍍銅打底工藝,暫緩淘汰)
2.含氰沉鋅工藝
二、落後產品
(一)石油、天然氣和化工
1.多氯聯苯(農葯)
2.除草醚(農葯)
3.殺蟲眯(農葯)
4.氯丹(農葯)
5.七氯(農葯)
6.毒鼠強(農葯)
7.氟乙醯胺(農葯)
8.氟乙酸鈉(農葯)
9.二溴氯丙烷(農葯)
10.治螟磷(蘇化203)(農葯)
11.磷胺(農葯)
12.甘氟、毒鼠硅(農葯)
13.107塗料
14.改性澱粉塗料
15.改性纖維塗料
16.揮發性有機物含量超過200克/升或游離甲醛含量超過0.1克/千克的室內裝修裝飾用的水性塗料(含建築物、木器傢具用)
17.可溶性金屬鉛含量超過90毫克/千克、或鎘含量超過75毫克/千克、或鉻含量超過60毫克/千克、或汞含量超過60毫克/千克的室內裝修裝飾用塗料(含建築物、木器傢具用)
18.揮發性有機物含量超過700克/ 升或游離異氰酸酯含量超過0.7%的室內裝修裝飾用的溶劑型木器傢具塗料
19.聚乙烯醇水玻璃內牆塗料(106內牆塗料)
20.多彩內牆塗料(樹酯以硝化纖維素為主,溶劑以二甲苯為主的O/W型塗料)
21.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外牆塗料
22.焦油型聚氨酯防水塗料
23.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塗料
24.聚乙烯醇及其縮醛類內外牆塗料
25.聚醋酸乙烯乳液類(含EVA乳液)外牆塗料
26.聚氯乙烯建築防水接縫材料(焦油型)
27.聯苯胺和聯苯胺型偶氮染料
28.軟邊結構自行車胎
29.滴滴涕(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30.六氯苯 (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31.滅蟻靈 (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二)鐵路
1.C50型敞車
2.P50型棚車
3.N60型平車
4.G50型輕油罐車
5.東風1、2、3型內燃機車
(三)鋼鐵
1.工頻爐和中頻爐等生產的地條鋼,工頻爐和中頻爐生產的鋼錠或連鑄坯,及以其為原料生產的鋼材產品
2.熱軋硅鋼片
3.25A空腹鋼窗料
4.I級螺紋鋼筋產品 (2005年)
(四)有色金屬
1.銅線桿(黑桿)
(五)建材
1.使用非耐鹼玻纖或非低鹼水泥生產的玻纖增強水泥(GRC)空心條板
2.陶土坩堝拉絲玻璃纖維增強塑料(玻璃鋼)製品
3.25A空腹鋼窗
4.S-2型混凝土軌枕
5.一次沖洗用水量9升以上的便器
6.角閃石石棉(即藍石棉)
7.普通雙層玻璃塑料門窗及單腔結構型的塑料門窗
8.採用二次加熱復合成型工藝生產的聚乙烯丙綸類復合防水卷材、棉滌玻纖網格(高鹼)復合胎、聚氯乙烯防水卷材(S型)
(六)醫葯
1.鉛錫軟膏管
2.粉針劑包裝用安瓿
3.葯用天然膠塞(其中注射劑:注射用青黴素(鈉鹽、鉀鹽)、基礎輸液立即淘汰,其餘大容量注射劑淘汰期限為:2005年年底)
4.直頸安瓿
(七)機械
1.T100、T100A推土機
2.ZP-II、ZP-III乾式噴漿機
3.WP-3挖掘機
4.0.35立方米以下的氣動抓岩機
5.礦用鋼絲繩沖擊式鑽機
6.БY-40石油鑽機
7.直徑1.98米水煤氣發生爐
8.CER膜盒系列
9.熱電偶(分度號LL-2、LB-3、EU-2、EA-2、CK)
10.熱電阻(分度號BA、BA2、G)
11.DDZ-I型電動單元組合儀表
12.GGP-01A型皮帶秤
13.BLR-31型稱重感測器
14.WFT-081輻射感溫器
15.WDH-1E、WDH-2E光電溫度計
16.BC系列單波紋管差壓計
17.LCH-511、YCH-211、LCH-311、YCH-311、LCH-211、YCH-511型環稱式差壓計
18.EWC-01A型長圖電子電位差計
19.PY5型數字溫度計
20.XQWA型條形自動平衡指示儀
21.ZL3型X-Y記錄儀
22.DBU-521,DBU-521C型液位變送器
23.JO2、JO3系列小型非同步電動機
24.JDO2、JDO3系列變極、多速三相非同步電動機
25.YB系列隔爆型三相非同步電動機(機座號63-355mm,電壓660伏及以下)
26.DZ10系列塑殼斷路器
27.DW10系列框架斷路器
28.CJ8系列交流接觸器
29.QC10、QC12、QC8系列起動器
30.JR0、JR9、JR14、JR15、JR16-A、B、C、D系列熱繼電器
31.電動機驅動旋轉直流弧焊機全系列
32.GGW系列中頻無心感應熔煉爐
33.B型、BA型單級單吸懸臂式離心泵系列
34.F型單級單吸耐腐蝕泵系列
35.GC型低壓鍋爐給水泵
36.JD型長軸深井泵
37.KDON-3200/3200型蓄冷器全低壓流程空分設備
38.KDON-1500/1500型蓄冷器(管式)全低壓流程空分設備
39.KDON-1500/1500型管板式全低壓流程空分設備
40.3W-0.9/7(環狀閥)空氣壓縮機
41.C620、CA630普通車床
42.X920鍵槽銑床
43.B665、B665A、B665-1牛頭刨床
44.D6165電火花成型機床
45.D6185電火花成型機床
46.D5540電脈沖機床
47.J53-400雙盤摩擦壓力機
48.J53-630雙盤摩擦壓力機
49.J53-1000雙盤摩擦壓力機
50.Q11-1.6×1600剪板機
51.Q51汽車起重機
52.TD62型固定帶式輸送機
53.3噸直流架線式井下礦用電機車
54.A571單梁起重機
55.4146柴油機
56.快速斷路器:DS3-10、DS3-30、DS3-50(1000、3000、5000A)、DS10-10、DS10-20、DS10-30(1000、2000、3000A)
57.BX1-135、BX2-500交流弧焊機
58.AX1-500、AP-1000直流弧焊電動發電機
59.SX系列箱式電阻爐
60.單相電度表:DD1、DD5、DD5-2、DD5-6、DD9、DD10、DD12、DD14、DD15、DD17、DD20、DD28
61.SL7-30/10~SL7-1600/10、S7-30/10~S7-1600/10配電變壓器
62.刀開關:HD6、HD3-100、HD3-200、HD3-400、HD3-600、HD3-1000、HD3-1500
63.鍋爐給水泵:DG270-140、DG500-140、DG375-185
64.熱動力式疏水閥:S15H-16、S19-16、S19-16C、S49H-16、S49-16C、S19H-40、S49H-40、S19H-64、S49H-64
65.0.4-0.7噸/時立式水管固定爐排鍋爐(雙層固定爐排鍋爐除外)
66.動力用往復式空氣壓縮機:1-10/8、1-10/7型
67.高壓離心通風機:8-18系列、9-27系列
68.X52、X62W 320×150升降台銑床
69.J31-250機械壓力機
70.TD60、TD72型固定帶式輸送機
71.以未安裝燃油量限制器(簡稱限油器)的單缸柴油機為動力裝置的農用運輸車(指生產與銷售)
72.E135二沖程中速柴油機(包括2、4、6缸三種機型)
73.TY1100型單缸立式水冷直噴式柴油機
74.165單缸卧式蒸發水冷、預燃室柴油機
75.非法改裝車輛和已到報廢期限的車輛
(八)輕工
1.汞電池(氧化汞原電池及電池組、鋅汞電池)
2.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
3.直排式燃氣熱水器
4.含重鉻酸鉀火柴
5.螺旋升降式(鑄鐵)水嘴
6.用於凹版印刷的苯胺油墨
7.進水口低於溢流口水面、上導向直落式便器水箱配件
8.鑄鐵截止閥
(九)紡織
1.H112、H112A型毛分條整經機
2.B751型絨線成球機
3.1332系列絡筒機
(十)消防
1.二氟一氯一溴甲烷滅火劑(簡稱1211滅火劑)(2005年)
2.三氟一溴甲烷滅火劑(簡稱1301滅火劑)(2010年)
3.簡易式1211滅火器
4.手提式1211滅火器(2005年)
5.推車式1211滅火器(2005年)
6.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
7.手提式酸鹼滅火器
(十一)其他
1.59、69、72、TF-3型防毒面具
Ⅹ 什麼是鋼鐵限制類,淘汰類裝置
什麼是鋼鐵限制類、淘汰類裝置
下面有詳細的說明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版
(鋼鐵部分)
限制類
1、未同步配套建設干熄焦、裝煤、推焦除塵裝置的煉焦項目
2、180平方米以下燒結機(鐵合金燒結機除外)
3、有效容積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煉鐵高爐;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噴吹裝置、除塵裝置、余壓發電裝置,能源消耗大於430公斤標煤/噸、新水耗量大於2.4立方米/噸等達不到標準的煉鐵高爐
4、公稱容量30噸以上100噸以下煉鋼轉爐;公稱容量100噸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氣回收、除塵裝置,新水耗量大於3立方米/噸等達不到標準的煉鋼轉爐
5、公稱容量30噸以上100噸(合金鋼50噸)以下電爐;公稱容量100噸(合金鋼50噸)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煙塵回收裝置,能源消耗大於98公斤標煤/噸、新水耗量大於3.2立方米/噸等達不到標準的電爐
6、1450毫米以下熱軋帶鋼(不含特殊鋼)項目
7、30萬噸/年及以下熱鍍鋅板卷項目
8、20萬噸/年及以下彩色塗層板卷項目
9、含鉻質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電極壓型設備、焙燒設備和生產線
11、直徑600毫米以下或2萬噸/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電極生產線
12、8萬噸/年以下預焙陽極(炭塊)、2萬噸/年以下普通陰極炭塊、4萬噸/年以下炭電極生產線
13、單機120萬噸/年以下的球團設備(鐵合金球團除外)
14、頂裝焦爐炭化室高度<6.0米、搗固焦爐炭化室高度<5.5米,100萬噸/年以下焦化項目,熱回收焦爐的項目,單爐7.5萬噸/年以下、每組30萬噸/年以下、總年產60萬噸以下的半焦(蘭炭)項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採用熱裝熱兌工藝的中低碳錳鐵、電爐金屬錳和中低微碳鉻鐵精煉電爐
16、300立方米以下錳鐵高爐;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於1320千克/噸的錳鐵高爐;規模小於10萬噸/年的高爐錳鐵企業
17、1.25萬千伏安以下的硅鈣合金和硅鈣鋇鋁合金礦熱電爐;1.25萬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鈣合金電耗高於11000千瓦時/噸的礦熱電爐
18、1.65萬千伏安以下硅鋁合金礦熱電爐;1.65萬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鋁合金電耗高於9000千瓦時/噸的礦熱電爐
19、2×2.5萬千伏安以下普通鐵合金礦熱電爐(中西部具有獨立運行的小水電及礦產資源優勢的國家確定的重點貧困地區,礦熱電爐容量<2×1.25萬千伏安);2×2.5萬千伏安及以上,但變壓器未選用有載電動多級調壓的三相或三個單相節能型設備,未實現工藝操作機械化和控制自動化,硅鐵電耗高於8500千瓦時/噸,工業硅電耗高於12000千瓦時/噸,電爐錳鐵電耗高於2600千瓦時/噸,硅錳合金電耗高於4200千瓦時/噸,高碳鉻鐵電耗高於3200千瓦時/噸,硅鉻合金電耗高於4800千瓦時/噸的普通鐵合金礦熱電爐
20、間斷浸出、間斷送液的電解金屬錳浸出工藝;10000噸/年以下電解金屬錳單條生產線(一台變壓器),電解金屬錳生產總規模為30000噸/年以下的企業
淘汰類
1、土法煉焦(含改良焦爐);單爐產能5萬噸/年以下或無煤氣、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處理達不到准入條件的半焦(蘭炭)生產裝置
2、炭化室高度小於4.3米焦爐(3.8米及以上搗固焦爐除外)(西部地區3.8米搗固焦爐可延期至2011年);無化產回收的單一煉焦生產設施
3、土燒結礦
4、熱燒結礦
5、90平方米以下燒結機(2013年)、8平方米以下球團豎爐;鐵合金生產用24平方米以下帶式錳礦、鉻礦燒結機
6、400立方米及以下煉鐵高爐(鑄造鐵企業除外,但需提供企業工商局注冊證明、三年銷售憑證和項目核准手續等),200立方米及以下鐵合金、鑄鐵管生產用高爐
7、用於地條鋼、普碳鋼、不銹鋼冶煉的工頻和中頻感應爐
8、30噸及以下轉爐(不含鐵合金轉爐)
9、30噸及以下電爐(不含機械鑄造電爐)
10、化鐵煉鋼
11、復二重線材軋機
12、橫列式線材軋機
13、橫列式棒材及型材軋機
14、疊軋薄板軋機
15、普鋼初軋機及開坯用中型軋機
16、熱軋窄帶鋼軋機
17、三輥勞特式中板軋機
18、直徑76毫米以下熱軋無縫管機組
19、三輥式型線材軋機(不含特殊鋼生產)
20、環保不達標的冶金爐窯
21、手工操作的土瀝青焦油浸漬裝置,礦石原料與固體原料混燒、自然通風、手工操作的土豎窯,以煤直接為燃料、煙塵凈化不能達標的倒焰窯
22、6300千伏安以下鐵合金礦熱電爐,3000千伏安以下鐵合金半封閉直流電爐、鐵合金精煉電爐(鎢鐵、釩鐵等特殊品種的電爐除外)
23、蒸汽加熱混捏、倒焰式焙燒爐、艾奇遜交流石墨化爐、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橋式整流艾奇遜直流石墨化爐及其並聯機組
24、單機產能1萬噸及以下的冷軋帶肋鋼筋生產裝備(2012年,高延性冷軋帶肋鋼筋生產裝備除外)
25、生產預應力鋼絲的單罐拉絲機生產裝備
26、預應力鋼材生產消除應力處理的鉛淬火工藝
27、2.5萬噸/年及以下的單套粗(輕)苯精製裝置(酸洗蒸餾法苯加工工藝及裝置)
28、5萬噸/年及以下的單套煤焦油加工裝置(2012年)
29、100立方米及以下鐵合金錳鐵高爐
30、煅燒石灰土窯
31、每爐單產5噸以下的鈦鐵熔煉爐、用反射爐焙燒鉬精礦的鉬鐵生產線及用反射爐還原、煅燒紅礬鈉、鉻酐生產金屬鉻的生產線
32、燃煤倒焰窯耐火材料及原料製品生產線
33、單條生產線規模小於20萬噸的鑄鐵管項目
34、環形燒結機
35、一段式固定煤氣發生爐項目(不含粉煤氣化爐)
36、電解金屬錳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變壓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2011年),化合槽有效容積150立方米以下的生產設備
37、單爐產能7.5萬噸/年以下的半焦(蘭炭)生產裝置(2012年)
38、未達到焦化行業准入條件要求的熱回收焦爐(2012年)
39、6300千伏安鐵合金礦熱電爐(2012年)(國家貧困縣、利用獨立運行的小水電,2014年)
40、還原二氧化錳用反射爐(包括硫酸錳廠用反射爐、礦粉廠用反射爐等)
41、電解金屬錳一次壓濾用除高壓隔膜壓濾機以外的板框、箱式壓濾機
42、電解金屬錳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變壓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傾倒槽(2014年)
43、有效容積18立方米及以下輕燒反射窯
44、有效容積30立方米及以下重燒鎂砂豎窯
另外,對執行差別電價政策以外的鋼鐵企業,還需要以《粗鋼生產主要工序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21256-2013)為標准,按工序能耗推行階梯電價政策,實行用電階梯電價加價措施,具體標准——
對於2014年10月1日之前投產的鋼鐵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