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燃煤鍋爐的基準含氧量多少
燃煤鍋爐的煙氣氧量最高不超過8%,這是在運行工況比較差的情況下控制的最高數值,如果再高了,排煙熱損失就太高了。如果鍋爐密封良好、爐膛結構和擾動合理,可控制到5%左右,這是比較理想的數值。現在很多鍋爐廠為了提高熱效率(有的也為了有一個好看的理論數值)都把煙氣氧量5%作為基準數值。但實際運行很難達到,低於8%還是很容易達到的。
㈡ 鍋爐煙氣含氧量的標准
1、流化床鍋爐和採用膜式壁的鍋爐:氧含量<6.0%;
2、除1之外的其他層燃鍋爐:氧含量<8.2%;
3、正壓燃油(氣)鍋爐:氧含量<2.7%;
4、負壓燃油(氣)鍋爐:氧含量<4.2%;
以上數據都是估算的,但誤差控制在±0.5%以內。
㈢ 國家基準氧含量對照表
國家政策要求新建燃煤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標准限值,即基準氧含量6%條件下,煙塵、SO2、NOx排放濃度分別不高於10mg/m3、35mg/m3、50mg/m3。
各行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中都有這樣一項規定,實測的排放濃度必須折算為基準氧含量濃度,換句話說,性能考核時判斷排放是否達標是以折算後的濃度為准。以電廠為例,要求燃煤鍋爐的煙氣污染物排放濃度的折算氧基準是6%O2。為什麼要進行這樣的規定,其原因是:經過折算能夠標准化污染物的排放值,使數值具有可比性。
國標是進入受限空間的氧氣含量大於19.5%且小於22%。在受限空間作業低於上述含量值人類呼吸將很困難,所以必須按有關規定或標准進行檢測,低於上述含氧量則必須進行空氣置換,直到合格為止。
㈣ 燃氣鍋爐煙氣含氧濃度正常范圍及煙氣出口溫度是多少
鍋爐的過量空氣系數中的含氧量在4%-4.5%最佳,當負荷低於額定負荷的80%,要適當的提高含氧量,鍋爐為導熱油鍋爐,出口油溫240°,入口溫度180°。
煙氣氧含量是鍋爐運行重要監控參數之一和反映燃燒設備與鍋爐運行完善程度的重要依據,其值的大小與鍋爐結構、燃料的種類和性質、鍋爐負荷的大小、運行配風工況及設備密封狀況等因素有關。
(4)一般工業煙氣含氧量是多少擴展閱讀
《鍋爐大氣污染排放標准》自1983年發布以來,雖經多個版本的修改,但其中在監測燃煤鍋爐煙塵排放濃度時,應根據煙氣中的含氧量計算過量空氣系數,並將煙塵排放濃度一律折算為過量空氣系數為1.8時的濃度的規定,始終沒有改變。
在已實行的標准中,直接用氧含量進行折算替代了以往版本中用過量空氣系數折算方法,更加突出了煙氣氧含量對排放濃度計算的重要性。煙氣氧含量是計算鍋爐污染物排放濃度的重要參數,在運行中有效控制煙氣氧含量,是鍋爐污染物排放能否達標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