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道路停車收費歸哪個部門管
道路停車收費歸哪個交通部門管的:1、停車收費員歸停車場的負責人或者是承包商管理。具體的還需要根據停車場所決定收費如果合理舉報他們也是沒有作用的。如果是非法收費可以向物價部門投訴撥打12358舉報電話或者向消費者協會投訴;3、正規的停車場有經營性停車場收費許可證是可以收費的應該有正規的停車發票;4、《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第九條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協同城市規劃部門制訂停車場的規劃並對停車場的建設和管理實行監督。所以如果遇到不合理的情況可以向公安交通部門反應情況。
㈡ 工業園有權收費停車嗎
一、工業園有權收費停車嗎
1、工業園無權收費停車。物業收了費就要提供車位。建議先找業委會,由業委會出面提出整改,無效果的話由業委會找物業管理處的上級公司,上級公司仍不作為的情況下可以找社區或房管局物管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二、在小區內停車收費合法嗎
是否合法要分情形,具體如下:
1、物業公司是沒有權利收取停車費的。因為此時各個車位屬於購買或接受贈與的業主所有,停車場內的公共部分屬於所有擁有車位所有權的業主共有;
2、物業公司經過建設單位的授權之後是可以代替建設單位向業主收取停車費的,由業主和建設單位在合同中具體約定。物業此時是沒有權利要求收取小區停車費;
3、停車場的所有權應歸全體業主共有,對於停車場的使用和收費標准由業主大會在管理規約中約定。
㈢ 東莞工業園有權收費停車嗎
有。東莞工業園區停車收費需要審批,工業園區配套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停車場經營者可根據建設經營成本、市場供求和競爭狀況、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自主確定免費時間及收費標准,東莞工業園有權收費停車。停車經營者應依法經營,並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無須向我局辦理收費許可證明。工業園區等配套停車場停車收費放開後,由經營者自主定價,職能部門主要是加強價格行為的監管。
㈣ 什麼部門在管理工業區停車費
目前停車場管理權歸屬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停車場的性質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不得任意改變。但是實際上,作為經營停車場的管理單位,普遍存在著多頭管理、各自為政的問題。最主要的表現是在道路范圍內的臨時停車場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的不一致。有的歸各區公安分局經營管理,有的歸當地街道辦事處經營管理,有的歸停車場產權單位經營管理,造成了這些經營單位只管收錢,不考慮停車場地的投資興建。有的產權單位甚至將社會停車場出租給專業運輸單位,從而改變了社會停車場的性質。當然還有別的情況,例如一些大型公共建築內部的停車場無人負責管理,無人監督執行,有的停車場甚至挪作他用,改變了停車場的性質。因此,建議你可以向公安交通部門投訴咨詢
㈤ 工業園停車收費要國家審批嗎
法律分析:需要。工業園停車收費屬於經營,需要辦理許可證,不然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收費許可證》是收費單位依法收費的憑證。各收費單位要做到亮證收費,自覺接受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㈥ 收停車費需要哪些部門批准
法律分析:開停車場需要經過市規劃局、城鄉建設局和市公安局批准。
規劃、建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停車場的相關管理工作。
規劃部門負責編制停車場專業規劃、制定建築物停車位配建標准、停車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等。
建設部門負責停車場建設項目的審查和監督等。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對停車場出入口設置、場內交通標志和標線、車輛行駛安全秩序實施監督管理等。
停車場系統是收取停車費的主要工具,定期收費方式一般採用按月收取,也就是一部車輛每月交一個固定的停車費用,
法律依據:《青島市停車場管理辦法》
第三條 停車場是指供各種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的露天或室內場所。停車場分為專用停車場和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是指主要供本單位車輛停放的場所;公共停車場是指主要為社會車輛提供服務的停車場所。
第四條 公安機關是停車場管理的行政主管機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具體負責停車場的行政管理工作。規劃、建設、城管、市政、工商、物價、稅務、財政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停車場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鼓勵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或利用空閑場地開辦公共停車場。建設和開辦公共停車場,實行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
㈦ 停車收費歸哪個部門管
停車收費員歸停車場的負責人或者是承包商管理。
正規的停車場有經營性停車場收費許可證,是可以收費的,應該有正規的停車發票。
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第九條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協同城市規劃部門制訂停車場的規劃,並對停車場的建設和管理實行監督。所以如果遇到不合理的情況,可以向公安交通部門反應情況。
㈧ 請問物業園區內收取停車費需要到哪個部門報備
物價局和停管辦備案,並在收費區域公示。
㈨ 停車場收費歸哪個部門管理
一、停車場收費歸哪個部門管理
1、停車場收費歸哪個部門管理,需視情況而定:
(1)普通地下停車場,小區單位內停車場歸物業公司管理的,或者業主委員會管理的;
(2)公共停車場,最初為政府投資或者引入市場投資建造的,管理會歸專門成立的管理公司管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二、買車位需要什麼手續
1、業主在購買車位的過程中,需要提供相關材料及款項;
2、凡已租賃本小區地庫車位的業主,具有該車位的優先購買權;
3、購買車位的業主需支付車位維修基金,契稅等相關費用;
4、地下車庫車位購買後是可以買賣的,但是只限於賣給同小區的業主;
5、車位以個為銷售單位,而不是以面積銷售。有關面積可以詢問管理處;
6、購房合同所有產權人必須本人親自到場簽訂《車位買賣合同》;
7、如用支票支付車位款,需在支票到賬後方能辦理進戶手續。
㈩ 停車收費是哪個部門管理
一、停車位收費屬於哪個部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