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科技型中小企業加計扣除比例
一、正面回答
研發費用100%加計扣除,科技型中小企業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投入為200萬元,如按之前75%比例加計扣除,可在稅前實際扣除350萬元,比例提至100%後,可在稅前實際扣除400萬元。參照上述公告,企業的加計扣除比例提高了25%,加計扣除額就會提高50萬元,如若企業適用25%企業所得稅率,企業相較以前少納稅50×25%=12.5萬元。
二、詳情分析
用戶分為法人用戶和自然人用戶兩種。法人用戶是由企業使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手機號碼注冊的唯一的一個企業賬號,法人用戶可以直接進行後續流程的操作,自然人用戶是由個人通過身份證號和手機號碼注冊的個人賬號。法人用戶可以將政務服務平台上特定業務的操作許可權授權給自然人用戶,方便開展工作。
三、科技型中小企業好處
科技中小企業自2022年1月1日起,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不僅限於生產加工業。科技研發型企業,將繼續延續執行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生產加工業100%,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加計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可以稅前加計扣除的金額為100*100%=100萬元,相比多扣除了25萬元,假如企業當年度適用25%稅率,該項政策即可為企業多節省25*25%=6.25萬元。
B. 高新技術產業加計扣除,從什麼時候開始百分之七十五
高新技術產業加計扣除,從什麼時候開始百分之七十五
高新技術企業與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一、高新技術企業的申請;申請的條件:(一)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的企業,比;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全部;(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
高新技術企業與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
一、高新技術企業的申請
申請的條件:(一)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二)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四)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6%;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六)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天津濱海新區高新技術企業申請的條件:(一)企業未經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二)注冊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三)企業在近3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形成1項以上自主知識產權;(四)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五)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於3%,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兩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六)企業具備較高成長性,具有完善良好的生產、技術、財務等管理制度。)
高新技術企業申請的材料: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2.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3. 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合同)、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 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5.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並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6.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以及技術性收入的情況表。
(申請濱海新區高新技術企業,由申請單位按隸屬關系向所在功能區科技主管部門申報,並提供以下材料:(一)《天津市濱海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二)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三)經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本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和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實際年限不足兩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四)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五)自主知識產權證書復印件。)
二、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
研發費用的范圍:
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年度)》規定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其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實際發生的下列費用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
(一)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
(二)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三)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
(四)專門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
(五)專門用於研發活動的軟體、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六)專門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
(七)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八)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費用。
研發費用核算的基本要求:1、企業未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或企業研發機構同時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開進行核算,准確、合理的計算各項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2、企業必須對研究開發費用實行專賬管理,同時必須按照本辦法附表的規定項目,准確歸集填寫年度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究開發費用實際發生金額。企業應於年度匯算清繳所得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本辦法規定的相應資料。申報的研究開發費用不真實或者資料不齊全的,不得享受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主管稅務機關有權對企業申報的結果進行合理調整。3、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個研究開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開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究開發費用額。另外,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允許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費用和支出項目,均不允許計入研
究開發費用。
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的申請程序要求:企業申請研究開發費加計扣除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如下資料:
(一)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研究開發費預算。(二)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三)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當年研究開發費用發生情況歸集表。(四)企業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關於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五)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或協議。(六)研究開發項目的效用情況說明、研究成果報告等資料。企業實際發生的研究開發費,在年度中間預繳所得稅時,允許據實計算扣除,在年度終了進行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時,再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研發費用的扣除方法:
合作開發及委託開發項目的研發費用:1、對企業共同合作開發的項目,凡符合上述條件的,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擔的研發費用分別按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2、 對企業委託給外單位進行開發的研發費用,凡符合上述條件的,由委託方按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受託方不得再進行加計扣除。對委託開發的項目,受託方應向委託方提供該研發項目的費用支出明細情況,否則,該委託開發項目的費用支出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資本化研究開發費用:企業根據財務會計核算和研發項目的實際情況,對發生的研發費用進行收益化或資本化處理的,可按下述規定計算加計扣除:1、研發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允許再按其當年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的50%,直接抵扣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2、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該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
三、天津市濱海區稅收優惠
(一)關於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對在天津濱海新區設立並經天津市科技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的內、外資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對在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天津出口加工區和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內的企業,繼續執行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前款規定的企業,可減按l 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存在稅收優惠政策交叉的情況,由企業選擇適用其中一項政策,不能兩項或幾項優惠政策疊加執行。
(二)關於提高固定資產折舊率
天津濱海新區內企業的固定資產(房屋、建築物除外),可在現行規定折舊年限的
基礎上,按不高於40%的比例縮短折舊年限。具體執行口徑如下:
1.按40%比例縮短折舊年限的固定資產,是指企業在2006年7月1日後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和2006年7月1日前購置並尚未折舊完的固定資產,其中,企業在2006年7月1日前購置的固定資產(房屋、建築物除外),應在其尚未折舊年限的基礎上按不高於40%的比例縮短折舊年限。
2.折舊年限的「現行規定」,是指企業正在執行的財政部公布的分行業財務制度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企業在2006年7月1日前已採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放管理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審批項目後續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3]113號)中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不得換用縮短折舊年限的方法。
3.對2006年7月1日後新購置的固定資產(房屋、建築物除外),企業可在縮短折舊年限辦法和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中選擇一項,不得疊加執行。上述方法確定後,以後年度不得隨意調整。
4.企業可以在不高於40%的幅度內,自主選擇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比例,該比例確定後,不得在以後年度隨意調整。企業也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選擇部分固定資產實行加速折舊,該范圍確定後,不得在以後年度隨意調整。
C. 重慶開縣工業園區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1、用地補助。入園項目執行每畝9萬元的土地基準價格。凡投資強度每畝達到150萬元及以上的,按照每畝9萬元給予補助,投資強度每畝未達到150萬元的,按同比例降低土地補助資金,投資強度每畝低於130萬元的,不給予土地補助。平橋高新技術產業園項目執行每畝20萬元的土地基準價格,凡投資強度達到300萬元及以上的,按照每畝9萬元給予補助,投資強度每畝低於250萬元以下的,不給予土地補助。企業在全部繳納土地綜合價金後,方能取得土地使用權。
項目由園區提供「七通一平」,即供水、供電、供氣、電視、電話、網際網路、道路和場地平整。
2、廠房及設備設施補助。根據項目資本金給予12%的廠房及設備設施補助。
3、物流補助。按照項目繳納的稅收總額給予補助。企業竣工投產後,第一個財務年度繳納稅收總額在500萬元及以下的,按照25%給予物流補助;繳納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及以下的,按照30%給予物流補貼;繳納1000萬元以上的,按照40%給予物流補貼。第二個財務年度按照20%給予物流補貼。第三個財務年度,按照15%給予物流補貼。
4、用工補助。政府主流媒體無償為企業發布招工信息。政府確定的勞務中介機構免費為企業招工。企業自主招工給予一定職業介紹補助。按項目培訓招用人數享受培訓補助費用,培訓期為1—3個月,每人每月補助300元。招用移民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與勞動合同相應期限的崗位補助,標准為每人每年1000元,其期限不超過3年。招用移民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的,按實際招用移民人數,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助,其期限不超過3年。
5、所得稅優惠。入園企業按國家西部大開發政策,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所招用的開縣移民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三峽移民就業工作的通知》(渝府〔2006〕214號)規定,在招用後3年內按每人每年4800元的限額給予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的地方所得部分先征後返的優惠,其期限不超過3年。
6、進口設備稅收減免。對轉移落戶庫區的工業企業,凡屬國家鼓勵發展的國內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在規定的范圍內,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7、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扶持。入園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財務核算制度健全、實行查賬征稅的轉移落戶庫區的企業,其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技術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推銷。
8、新產品稅收優惠。入園企業凡列入國家級、市級新產品項目計劃的新產品,經鑒定投產後,從鑒定年的1月1日起,國家級新產品三年內、市級新產品兩年內按新產品新增增值稅縣內留成部分的60%獎勵給企業。
9、最低收費。凡國家及市級明確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有收費幅度的,一律按最低標准收取。
國家和市級明令禁止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已取締的收費項目,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縣級部門自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取締。
10、減免收費。新入園項目、改擴建項目及園區自建項目,縣級有關部門有權減免的,減免有關行政事業性費用。
入園項目、改擴建項目及園區自建項目除可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外,還可享受城市建設配套費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
11、品牌獎勵。鼓勵入園企業實施品牌戰略,提高產品附加值。
獲得中國名牌產品、重慶市名牌產品的,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獎勵;復評再次獲得的,分別給予5萬元、1萬元獎勵。
獲得中國馳名商標、重慶市著名商標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復評再次獲得的,分別給予3萬元、1萬元獎勵。
獲得國家標准化良好行為4A級稱號的,給予1萬元獎勵。
獲得「採用國際和國外先進標准」證書的給予1萬元獎勵。
獲得ISO9000系列、ISO14000系列、HACCP管理體系認證的,分別給予1萬元獎勵。
同一產品同年度獲得同一性質不同等級稱號,以最高等級標准獎勵,不重復計獎。
12、金融支持。對入園企業,縣中小企業貸款管理辦公室、金融辦優先推薦貸款,擔保機構優先提供擔保服務,協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的資金問題。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享受相關貼息政策。
13、財政支持。鼓勵入園企業自主創新。對符合國家產業鼓勵類的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和技術創新項目,優先享受財政貼息、政府資助和低息貸款等優惠政策。
D. 加計扣除報告大概多少錢
加計扣除報告大概4000元。從審計機構出具稅務審計加計扣除報告的收費數據情況來看市面上報價其費用大概是4000元可以出具,根據企業賬務和工作量來決定。加計扣除報告出具可以讓公司清楚了解研發費用情況,可以減輕企業納稅負擔,少繳稅。
E. 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高新技術企業現行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1、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企業研究開發投入可以進行研發費用確認享受所得稅加計扣除優惠。
3、企業經過技術合同登記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合同可以享受免徵營業稅優惠。
4、另外,各地還有地方性的不同的優惠和獎勵政策,比如:
蘇州工業園區:對於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新疆烏魯木齊高新區(新市區):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家企業最高可一次性獲得30萬元獎勵。
所有獎勵資金都實行專款專用的辦法,全部用於企業的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產品科技含量提升等科技研發活動。
(5)工業園區加計扣除多少錢擴展閱讀:
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屬於一種稅收政策,是指依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8年4月聯合頒布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依照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申請享受減至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因此高新技術企業也是按年享受稅收優惠。而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上註明的發證時間是具體日期,不一定是一個完整納稅年度,且有效期為3年。
這就導致了企業享受優惠期間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的有效期不完全一致。為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明確規定,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自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註明的發證時間所在年度起申報享受稅收優惠。
並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例如,A企業取得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上註明的發證時間為2016年11月25日,A企業可自2016年度1月1日起連續3年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即,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年度為2016、2017和2018年。
F.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指的是什麼怎麼算呢
按照稅法規定在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政策。
例如,稅法規定研發費用可實行150%加計扣除政策,如果企業當年開發新產品研發費用實際支出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在稅前進行扣除,以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7年五月又發布了財稅〔2017〕34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其中明確指出: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
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研發費用稅前扣除適用於財務核算健全並能准確歸集研發費用的居民企業。以下三類企業不能享受加計扣除:
一是非居民企業。
二是核定徵收企業。
三是財務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確歸集研究開發費用的企業
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可享受加計扣除。企業研究開發活動是指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研究開發活動。根據該定義,企業研究開發活動應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一是具有創新性,對本地區相關行業的技術、工藝具有推動作用;
二是具有價值性,企業通過研發活動在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方面的創新取得了有價值的成果;三是符合目錄,即國稅發〔2008〕116 號文第四條規定,企業從事的研發活動必須符《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 年度)》。
網路-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G. 產業園區稅收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國內很多的地區出台了一系列的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
一、華北地區
北京某園區稅收優惠政策:享受地方留成部分50%-60%的獎勵扶持,培養和扶持企業上市有相當的優惠,人才落戶政策。
天津某園區稅收優惠政策:享受地方留成部分70%-80%的獎勵扶持。
二、華東地區
浙江某園區稅收優惠政策:享受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園區留成的80%;合夥企業個人所得稅享園區留成的80%-90%的獎勵扶持。
江西某園區稅收優惠政策:享受地方留成部分的60%-80%的獎勵扶持。
上海某園區稅收優惠政策:享受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園區留成的40%;個人所得稅在達到一定的納稅額,可享園區留成部分30%的獎勵扶持。、
福建某園區稅收優惠政策:享受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園區留成的70%-90%;企業高管和專業技術人才,在達到一定年納稅額可享80%的獎勵扶持。
三、華中地區
湖北某園區稅收優惠政策:享受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園區留成部分60%-80%的獎勵扶持
四、華南地區
廣東某園區稅收優惠政策:對於百強企業,給予百萬到千萬的獎勵;對於高管和特殊人才給予豐厚的人才獎勵。
當然每個園區的入園門檻及留成比例不盡相同,同時,影響企業節稅金額的兩個重要因素是:一、地區留成比例,二、地區的扶持力度,除了以上列舉出的各園區的扶持力度,企業還需考慮地區留成比例以及自身的業務規模是否達到享受此政策的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第五章 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 第一節 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實施更大力度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等普惠性政策。拓展優化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和激勵政策,發揮重大工程牽引示範作用,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創新產品和服務。通過完善標准、質量和競爭規制等措施,增強企業創新動力。健全鼓勵國有企業研發的考核制度,設立獨立核算、免於增值保值考核、容錯糾錯的研發准備金制度,確保中央國有工業企業研發支出年增長率明顯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完善激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