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賣車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當事人持有機動車,想賣掉過戶他人,需要當事人雙方出具身份證(異地戶籍的需要有機動車登記地區居住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購車票據,行駛證,保險手續,車檢需要合格。由雙方當事人和車輛一起,持以上證件材料,到機動車登記車牌的車管所,申請辦理該機動車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Ⅱ 賣車都需要什麼手續費
賣車都需要的手續費主要有代辦費用、過戶費用、評估車輛費、驗車費以及打票費。賣車需要材料主要包括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車輛發票,即新車市由4S開具的原始購車發票,二手車則是由二手車交易市場開具的二手車交易發票、車主身份證原件、買主身份證原件及相關證明等,此外車輛也需要到場。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
第三條
二手車交易市場是指依法設立、為買賣雙方提供二手車集中交易和相關服務的場所。第四條
二手車經營主體是指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從事二手車經銷、拍賣、經紀、鑒定評估的企業。第五條
二手車經營行為是指二手車經銷、拍賣、經紀、鑒定評估等。
(一)二手車經銷是指二手車經銷企業收購、銷售二手車的經營活動;
(二)二手車拍賣是指二手車拍賣企業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二手車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經營活動;
(三)二手車經紀是指二手車經紀機構以收取傭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車而從事居間、行紀或者代理等經營活動;
(四)二手車鑒定評估是指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對二手車技術狀況及其價值進行鑒定評估的經營活動。
Ⅲ 賣車需要哪些手續
賣車需要哪些手續
法律分析:
賣車需要去原登記地車管所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法律規定在車輛交付以後的30天以內雙方需要開車去原登記地車管所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在辦手續之前車輛的所有違章必須全部處理完畢,否則將無法辦理相關手續。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時需要提供身份證、二手車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即可。
法律依據: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九條規定: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三)機動車登記證書;(四)機動車行駛證;(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Ⅳ 賣二手車需要什麼手續
二手交易需要的手續
1.車輛行駛證。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登記副表(車輛所轄區車管所抽取,帶身份證、行駛證、養路費證去抽取)。
4.車輛購置附加稅證。
5.買賣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如果是外地戶口,需要攜帶暫住證,買方的暫住證需要滿一年。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Ⅳ 賣車需要什麼手續和費用
【法律分析】:賣車需要的手續主要包括: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車輛發票(新車市由4S開具的原始購車發票,二手車則是由二手車交易市場開具的二手車交易發票),車主身份證原件,買主身份證原件及相關證明等(如暫住證、外籍人士居留證、軍官證等),此外車輛需要到場。
一般的交易流程主要包括:驗車查詢違章復印所需手續遞交手續繳納交易費用領取交易手續及交易發票,當取得二手車交易發票後,買主就可以拿著交易發票去交易市場進行過戶手續了。
賣車前的准備工作。主要是對二手車市場的了解,以及對市場上同類型的車價格做下對比,了解自己愛車的市場價值。將車子清潔整理後,去二手車評估機構或二手車評估網上做下簡單的價值評估。
【法律依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依法經營和納稅,遵守商業道德,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二手車賣方應當擁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者處置權。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確認賣方的身份證明,車輛的號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車輛保險單、交納稅費憑證等。
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出售、委託拍賣車輛時,應持有本單位或者上級單位出具的資產處理證明。
Ⅵ 賣車需要什麼證件
賣車需要准備以下證件:
1、原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4、原始購車發票紅聯或上次過戶發票紅聯原件及復印件
5、購置稅完稅證明
6、賣方是單位則需要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帶公章
車輛過戶:
過戶轉移登記也就是買主將車過戶到自己名下。賣方提供二手車交易發票,買方通過車輛管理所辦理車輛交易後的產權轉移登記,並取得新的行駛證。此外,這次過戶轉移登記也將記錄在原始登記證書上。
車輛交易完成了,賣主的車款拿到了,買主的過戶也完成了,提醒賣車車主在交易中不要忘記了對車輛稅費等進行變更登記。
Ⅶ 賣車需要哪些證件和手續
首先要具備交易雙方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無論是買方賣方出示身份證證明其合法的公民身份這是最基礎的,也是前提,如果買方為外地人,但是想要南寧買賣二手車上當地的拍照,則需要出示有效期內的暫住證(居住證)。
賣車證件之車輛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必不可少。
車輛登記證顧名思義就是車輛的身份證,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大綠本」,是車輛所有權的法律證明,其上記錄著車輛的有關情況,在二手車交易的過程中極為重要,賣方需出示車輛登記證才能表明其車輛的所有權,如果在交易的過程中,賣方以各種理由為借口不出示車輛登記證,那麼買方就必須有所警惕,因為車輛很有可能是非法盜竊得來的黑車。
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也要提供
機動車行駛證是准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機動車行駛證》是我國法律、法規認可的重要證件,具有非同小可的作用。機動車駕駛員務必高度重視它,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駕駛員手中的《機動車行駛證》上詳細記載了許多重要的信息,包括車輛號碼、車主姓名、型號類別、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載質量或者乘坐人數、初次登記日期以及年度檢驗記錄等。《機動車行駛證》具有唯一性的特點,即對於某一輛機動車來說,只有一組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只有一個車牌號碼。
Ⅷ 賣別人的車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當事人持有機動車,想賣掉過戶他人,需要當事人雙方出具身份證(異地戶籍的需要有機動車登記地區居住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購車票據,行駛證,保險手續,車檢需要合格。
由雙方當事人和車輛一起,持以上證件材料,到機動車登記車牌的機動車,申請辦理該機動車過戶手續。
2、所需材料:
1、原車主(或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張(若是公戶,則為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
2、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張
3、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張
4、原始購車發票(或上次過戶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各1張
5、購置稅完稅證明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