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成都汽車不禮讓行人怎麼處罰
對機動車不禮讓行人的違法行為實施罰款50元、記3分的處罰;
以下三種行為可完全界定為不禮讓行人的違法行為:
1、行人正從斑馬線過馬路時,司機駕車鳴笛示意行人讓行並快速通過斑馬線;
2、機動車在行經斑馬線時,強行沖散過馬路的隊伍,比如學生放學排隊從斑馬線上過馬路時,仍然有司機強行通過,切斷過馬路的行人隊伍;
3、在斑馬線前,前車已經停車讓行,而後車卻變道強行通過斑馬線。
(1)汽車不讓行人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第四十五條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
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條機動車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應當減速或者停車,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貳』 行車不讓行人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行車不禮讓行人,罰款100元,扣3分;造成交通事故的,罰款200元,扣3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叄』 車輛斑馬線不禮讓行人怎麼解決
法律分析:只要是在斑馬線前未減速讓行的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尤其是在圓餅紅燈可以右轉或者其他被允許通行的左轉彎、掉頭路口,斑馬線前必須減速讓行,遇到行人、非機動車正在通過時必須停車讓行。值得強調的是,規定不僅明確了「讓行」,還要求「減速」,駕駛機動車經過斑馬線時,即使沒有行人通過也要減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肆』 車不讓行人怎麼處罰
對於不按規定避讓行人的機動車駕駛人,交警部門將根據不同情況依法做出50或100元罰款,同時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以哈爾濱的處罰為例,機動車在無信號道路不避讓行人的,罰款50元,駕駛證記3分;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的,罰款100元,駕駛證記3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4)汽車不讓行人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1、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2、准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3、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4、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5、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7、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伍』 私家車不禮讓行人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不禮讓行人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扣3分。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有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禮讓斑馬線,就是司機要對在斑馬線上的行人採取減速慢行或停止行駛,主動避讓或禮讓行人是司機對行人的尊重,對生命的尊重的一種具體的行動體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陸』 機動車不禮讓行人怎麼處罰
機動車不禮讓行人處罰如下:
1、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一次記三分;
2、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三 分:
1、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百分之二十的;
2、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百分之二十的;
3、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百分之三十的;
4、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5、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7、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8、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
9、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10、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11、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12、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
『柒』 機動車輛不避讓行人怎麼處罰扣幾分
對機動車違反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避讓的,將處機動車駕駛員記3分、罰款100元的處罰。對於違反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將記3分、罰款200元。
1、鳴笛催促:駕車遇到行人經過斑馬線的時候,如果駕駛者鳴笛催促強行的,認定為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未停車避讓,處以100元罰款,扣三分!
2、強行穿插:駕車遇到行人隊伍經斑馬線,駕駛員強行穿插通過,並且造成行人中斷過馬路的行為,認定為機動車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未停車讓行,處100元罰款,扣三分!
3、強行通過:同方向上有兩個以上車道,已經有機動車停車避讓行人,其他機動車仍然強行通過的,認定為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處100元罰款,扣三分!
4、圓形紅綠燈未避讓機動車通過機動車圓形信號燈或者右轉黃閃燈路口時,右轉車沒有避讓綠燈放行行人的,認定為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處200元罰款,扣三分!
5、未在停止線讓行:遇到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且行人行進方向與車輛前進方向發生沖突時,機動車經人行橫道未在停止線前停車讓行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處200元罰款,扣三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罰款200,扣3分。
『捌』 交通違法機動車不禮讓行人怎麼處理
機動車不禮讓行人處罰如下:1、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一次記3分;2、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三條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玖』 機動車輛不避讓行人怎麼處罰扣幾分
罰款200元,扣3分。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又根據公安部123號令:「對機動車行經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的違法行為處罰款200元,記3分。
對於行人闖紅燈等行為將處10元罰款,對於翻越道路隔離設施的處10元罰款。機動車輛行經斑馬線應主動禮讓行人。針對一些機動車不主動禮讓行人並搶行通過的,交警會根據《新交規》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原《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不避讓行人,將被處以記2分、罰款50元的處罰;2013年1月1日起執行的新規加重了處罰力度,原有記2分提高為記3分。另據了解,不避讓行人出事故,機動車司機要負主要責任。
『拾』 汽車不禮讓行人怎麼辦
車輛通過人行道不停車讓行會處以扣駕駛證3分,罰款20-200元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對於前兩種情況,如果機動車未禮讓的,將給予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而針對第三種情況,如未避讓,則將給予罰款20至200元,記3分的處罰。當行人准備通過人行橫道時,車道的機動車應該停車讓行,如果沒有停車讓行則應該接受罰款50扣3分的懲罰。路口右轉時,當人行橫道亮起綠燈時,機動車輛應該在行人都過完的情況下再減速通行,不可強行通過,違反的應該接受處罰。當左轉車道和人行橫道的指示燈都為綠燈時,應該先讓人行橫道的行人先過,如果人行橫道有還未開始通行的行人時,也要等到行人先過完再開始通行。行人沒有通過對側綠化帶時本側2號車道可以通行,行人到達路中間時車道同時讓行。行人通過車道線以後方可通過,務必等行人徹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