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汽車的基本結構包括哪些部分
汽車由四大部分構成:
1、發動機:是汽車的動力裝置;
2、底盤:是支承、安裝汽車發動機及其各部件、總成,形成汽車的整體造型,並接受發動機的動力,使汽車產生運動,保證正常行駛;
3、車身:是安裝在底盤的車架上,用以駕駛員、旅客乘坐或裝載貨物;
4、電氣設備:包括電源、用電設備、全車線等。
B. 汽車的整體構造是由哪4個部分組成的
汽車總體結構:
一般由發動機、底盤、車身、電氣與電子設備等部分組成。
發動機是汽車的動力源,它由機體、曲柄連桿機構、燃料供給系、冷卻系、潤滑系、點火系(汽油發動機用)和起動系等幾部分組成。
底盤是汽車的基礎,接受發動機發出的動力,使汽車正常行駛。它由傳動系、行駛系、轉向系和制動系等組成。
電氣設備由電源(發電機和蓄電池)、汽油發動機點火系、起動系、照明與信號裝置、空調、儀表等組成。汽車電子設備主要有電控燃油噴射系統及微機控制點火系、電控自動變速器、電控防抱死制動系統(ABS)、電控門鎖、自動防盜報警裝置、車輛網路系統和汽車音響等。
車身是汽車的載體,用以裝載駕駛人操縱裝置、載客或載貨。貨車車身由駕駛室和貨廂(或封閉式貨廂)組成;轎車和客車車身是一個整體,有承載式車身和非承載式車身兩種。
轎車總體構造如圖4-1所示,載貨汽車總體構造如圖4-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