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藍牌輕卡新政策
藍牌新政終於定了!1月1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生產和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不符合新規的產品在2022年3月1日起禁止生產。
新政策對輕型貨車的車輛結構配置提出了以下技術要求:
1. 輪胎負荷不大於總質量的1.4倍。輪胎名義斷面寬度不超過7.00in(英制)或者不超過195mm(公制);後輪採用單胎的,後輪胎名義斷面寬度不超過265mm(公制)。
2. 發動機(柴油)排量:不大於2.5L(冷藏車不大於3.0L)。
3. 貨廂內部寬度:不大於2100mm(自卸式貨車不大於1800mm)。
另外,對於總質量超過3500kg的倉柵式輕型貨車後部載貨車廂,應採用多層倉柵式結構(貨廂底板至倉柵頂部最大距離小於或等於1500mm除外),層板布置應均勻、合理、不可拆卸。
自卸式貨車後輪應採用單胎結構,車輛總長度應小於等於5000mm。
此外,普通欄板式、廂式、倉柵式、平板式貨車不得使用自卸式汽車底盤。
《通知》共包括五大點12項內容,關鍵信息如下:
1. 提高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安全技術要求
其中,第二項要求:對已列入《公告》的排量大於2.5升但符合本通知其他要求的輕型貨車在產產品,給予生產銷售過渡期6個月。
2. 落實生產企業產品安全質量、生產一致性主體責任
其中,第六項要求:嚴禁為同一機動車配發不同《公告》型號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嚴禁對檢驗不合格、不符合生產一致性要求的車輛出具整車出廠合格證明。
3. 嚴把車輛產品檢驗機構產品檢測關
其中,第八項要求:檢驗機構要嚴格貨車產品空載檢測,重點檢測貨車產品整備質量。
4. 強化車輛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管
其中,第十項要求:對生產企業仍有生產銷售「大噸小標」產品、「一車雙證」或者參與、協助使用「值班車廂(車斗)」騙領機動車牌證等違規行為的,一經確認,工業和信息化、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將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理,並責令企業收回違規產品,一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汽車新產品《公告》申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刑事責任。
5. 嚴格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登記管理
其中,第十一項要求:對在用「大噸小標」輕型貨車產品,生產企業可以按照《公告》中對應的貨車產品型號予以整改、變更。
以上是關於藍牌新政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貳』 藍牌輕卡最新政策
藍牌輕卡政策實施了多項限制,包括總重、發動機排量、貨箱內部尺寸、輪胎規格等方面的限制。此外,藍牌自卸車的長度和貨箱寬度也有限制,並且必須使用單胎。這些政策旨在進一步鞏固非法改裝車輛的整治成果,消除輕型貨車的「大噸小標」現象,並壓實各方責任,形成閉環管理。
藍牌輕卡新規對藍牌皮卡發展有利有弊。其中,排量的限制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政策,將會對輕卡行業和黃牌貨車產生巨大影響,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皮卡行業的發展。
法律依據方面,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標准查驗車輛,對不符合國家標准或與公告、合格證不一致的車輛不予辦理注冊登記。對於違規生產、非法改裝等嫌疑車輛,將開展現場調查並固定違規證據。生產企業可以按照公告中對應的貨車產品型號予以整改、變更,涉及非法改裝的應當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