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汽車上路要貼什麼標志
1、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一年。
2、汽車環保標志,為了進行節能減排檢查和汽車定期環保檢查的需要頒發,分為黃標和綠標,年度檢驗。
3、強制保險標志,目前來說車輛需要貼的標識只有交強險和年檢標志兩個了,環保標識已經取消了,和年檢標志合並了,私家車6坐以下車型含6座新車6年內免於上線檢車,但2年需要向交警部門提供一下交強險年審換一下年檢標志,第6年開始每年都要檢車一次,直到車輛15年。
Ⅱ 汽車必須張貼哪些標志
汽車前擋風玻璃必須要貼三大標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強制保險標志、環保檢驗合格標志。1、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一年。2、汽車環保標志:為了進行節能減排檢查和汽車定期環保檢查的需要頒發分為黃標和綠標年度檢驗。3、強制保險標志:目前來說車輛需要貼的標識只有交強險和年檢標志兩個環保標識已經取消和年檢標志合並私家車6坐以下車型含6座新車6年內免於上線檢車但2年需要向交警部門提供一下交強險年審換一下年檢標志第6年開始每年都要檢車一次直到車輛15年。
Ⅲ 現在汽車不用貼任何標了嗎
現在汽車需要貼哪些標志?
對於大部分地區而言,車上基本是不用貼任何標志的,因為這些標志已經逐漸進行合並以及電子化。正常來說,汽車上路行駛需要按規定貼上的標志有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交強險標志和環保檢驗合格標志。
交強險標志現在可以不貼,假如所在的地區已經實行車險電子保單,那麼車輛就不需要貼交強險標志。沒有實行車險電子保單的地區,車輛依然需要貼交強險標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