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拍違停車輛在哪裡舉報
根據不同的情況分別向顫陪弊交警舉報、物業投訴、所屬企事業單位投訴。在市政管轄的公共場所違章停車,撥打110或122向交警舉報。工作人員會根據車主登記的聯系方式,聯系車主來移動車子,並對交通違章行為進行教育和處罰。
根據不同的情況分別向交警舉報、物業茄族投訴、所屬企事業單位投訴。
一、在市政管轄的公共場所違章停車,撥打110或122向交警舉報。工作人員會根據車主登記的聯系方式,聯系車主來移動車子,並對交通違章行為進行教育和處罰;
二、在小區、商場等公共場所違章停車,找物業、管理方投訴。請其糾正違規停放行為;
三、公司企業和機關單位所屬的停車區域的亂停亂放可以撥打企業和單位的後勤保衛處舉報,請工作負責人幫忙糾正違規停放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亂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