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海門車管所工作時間及上牌材料
一、海門車管所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車輛上牌材料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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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四條車輛管理所各業務崗位辦理登記業務時,對資料齊全並符合規定的,應當在車輛管理所規定的時限內辦結有關業務,並在《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上簽字或者蓋章。
對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的,各業務崗位應當出具退辦憑證,註明不予登記的理由,經業務領導批准後交機動車所有人。
《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中規定:
第六十九條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處三千元罰款。偽造、變造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五千元罰款。
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處二千元罰款。偽造、變造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三千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