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交通事故當事人陳述材料電瓶車被小轎車撞怎麼寫
交通事故陳述材料是寫下真實的事故經過,只寫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相撞時的情況,碰撞後的停車狀態,是否有人員傷亡等,並盡可能把細節講清楚。
一、汽車與電動車碰撞責任如何劃分?
1.以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為准。一般情況下,如果雙方都沒有違規,則由機動車承擔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2.因一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3.因兩個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根據其對事故的作為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4.各方均無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均無責任。如果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患者方不承擔責任。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具體規則或者標准。
二、汽車撞上電動車,汽車全責如何賠償?
汽車與電動車發生碰撞,汽車應按事故責任賠償電動車的全部損失,包括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等。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等。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