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多地推新能源汽車買車、充電送補貼
現在社會為響應節能減排的國家的號召下,新能源汽車具有清潔、環保等零排放優點,現在很多地區年內包括上海、深圳、廣州、海南等多地發布新能源汽車消費補貼政策。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量達到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20%左右,到2035年,純電動汽車成為新銷售車輛的主流,公共領域用車全面電動化,燃料電池汽車實現商業化應用,高度自動駕駛汽車實現規模化應用,有效促進節能減排水平和社會運行效率的提升。
隨著新能源汽車技術成熟和市場化的推進,應逐步推出補貼政策;加大對充電換電等基礎設施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對新能源汽車核心關鍵技術的研發支持力度;推動新能源汽車與相關能源、工業互聯網、信息科技、智能製造等方面技術的融合,這也是廣大人民能更好的降低成本和能獲得更好的體驗,相信在未來出行,新能源能逐漸取代燃油車,使我們有一個更美更藍的天空(綠水常在,青山常在,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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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國家政策
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國家政策:當前國家對新能源汽車消費端的支持總的來說可概括為金錢補貼、稅費減免、牌照路權三個方面。
從2018年2月12日起實施,2月12日至6月1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期間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按照此前對應標準的0.7倍補貼,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按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准不變。
從2018年起將新能源汽車地方購置補貼資金逐漸轉為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新能源汽車使用和運營等環節。實施好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購置補貼等財稅優惠政策,加強城市停車場和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
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重點加大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公交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補助對象。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後支付。
資金撥付。中央財政將補貼資金撥付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實行按季預撥,年度清算。生產企業在產品銷售後,每季度末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財政、科技部門提交補貼資金預撥申請,當地財政、科技部門審核後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組織審核後向有關企業預撥補貼資金。年度終了後,根據核查結果進行補貼資金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