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車輛報廢哪裡辦理
一、車輛報廢哪裡辦理
1、車輛報廢到當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本人去不了的也可以委託人代辦理。
2、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七條
國家對達到一定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引導報廢。
達到下列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其所有人可以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
(二)租賃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練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教練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
(四)公交客運汽車行駛40萬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80萬千米;
(六)專用校車行駛 40萬千米;
(七)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
(八)微型載貨汽車行駛50萬千米,中、輕型載貨汽車行駛60萬千米,重型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行駛70萬千米,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行駛40萬千米,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行駛30萬千米;
(九)專項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行駛50萬千米;
(十)正三輪摩托車行駛10萬千米,其他摩托車行駛12萬千米。
二、車輛報廢的處理流程是什麼
1、申請報廢的汽車車主領填表格;
2、登記受理崗申請;
3、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回收企業;
4、回收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後將車輛解體並照相;
5、車主持變更表、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辦理報廢登記。
Ⅱ 機動車報廢在哪個地方辦理
報廢汽車應當到當地車輛管理所辦理。車輛違章需要在車報廢前處理。到了報廢年限的車按照指導流程報廢後,大部分都會拿到報廢補貼。在汽車被取消注冊之前,司機需要處理以前的違規行為。報廢汽車所納缺需的程序如下:1.報廢汽車有銷售報廢汽車需要提供汽車登記證書、號牌、駕駛證的單位或個人。報廢汽車為單位需提供加蓋公章的代碼證復印件4份,個人需提供汽車所有人身份證復印件4份;2.公司業務部門專管員負責接收報廢汽車,並填寫停/復駛登記表,加蓋單位公章,個人車主簽名。管事、保管員驗車拍照,磨發動機號、車架號;3.專管員和保管員驗車合格後,由專管員負責填寫公司內部列印的報廢汽車報告單,由銷售人員、專管員、保管員、科長、主管經理、總經理簽字後,由保管員登記並辦理入庫手續,專管員將相關單據移交辦公室專管員登記;4.公安機關車輛管理部門有專人定期到公司檢查車輛。車輛檢驗合格後,辦公室負責人到市政府一站式商務局窗口開具《報廢汽車回收須知鋒畢》;5.公安機關車輛管理部門應當對檢驗合格的車輛進行拆解。大中型貨車和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部門的監督下拆解,拍照,填寫報廢車輛監售登記表;6.汽車解體後七日內,由專控員將車輛停/復牌注銷登記表、車輛登記證書、號牌、駕駛證、《報廢汽車回收標識》復印件和《報廢汽車監督銷售登記表》送公安機關車輛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7.注銷登記後,通知車主領取報廢汽銀茄芹車回收標識、注銷登記和殘值款項。
Ⅲ 車輛報廢在哪裡辦理
法律分析:車輛報廢去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進行辦理。車輛報廢年限就是指汽車在使用期間根據車座的數量和使用時期規定的一項安檢制度。規定稱,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條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並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第九十七條 非法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予以收繳,並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九十八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後,並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依照前款繳納的罰款全部納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Ⅳ 汽車報廢在哪裡辦理
到你們當地的交管所去申請報廢即可。
(一)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公安機關應當於受理當日,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並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二)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耐敬業。
(三)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憑《機動車報廢證明》收購報廢汽車,並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
(四)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注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五)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對回收的報廢汽車應當逐車登記,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不得拆解、改裝、拼裝、倒賣有犯罪嫌疑的汽車及其「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總成」是指從報廢汽車上拆解下的發動機、前後橋、變速器、轉向器、車架。
車輛報廢是什麼
達到國家報廢標昌虛慎准或者雖然未達到國家報廢標准,但發動機或者底盤嚴重損壞,經檢驗不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或者不符合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稱為報廢汽車。
報廢條件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譽中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法律依據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