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輛報廢在哪裡辦理
法律分析:車輛報廢去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進行辦理。車輛報廢年限就是指汽車在使用期間根據車座的數量和使用時期規定的一項安檢制度。規定稱,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條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並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第九十七條 非法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予以收繳,並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九十八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後,並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依照前款繳納的罰款全部納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⑵ 辦車輛報廢到哪裡去辦
辦車輛報廢到哪裡去辦在車輛達到一定壽命之後,是需要進行強制性的車輛報廢,但是很多人對此不是很了解。那麼,大家知道辦車輛報廢到哪裡去辦嗎?在此,的我為大家整理了辦車輛報廢到哪裡去辦相關方面的法律知識,歡迎大家閱讀,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辦車輛報廢到哪裡去辦
你的車輛登記的當地車輛管理所(簡稱車管所)
汽車報廢辦理程序
1、車主單位或個人提出報廢申請;
2、單位或個人攜報廢車輛汽車行車證(或復印件)、交車人本人身份證到市金屬回收總公司交車辦理《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3、車主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行車證、車牌照等到市車管所辦理戶籍注銷登記。
二、相關法規
第一條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勵技術進步、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雜訊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根據機動車使用和 安全技術 、排放檢驗狀況,國家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
第三條商務、公安、環境保護、發展改革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監督管理、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執行有關工作。
第四條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雨天開車一定要注意雨刷是否是好的,時間比較久的雨刷上的橡皮葉會老化,為了雨天開車有比較良好的駕駛視線,汽車雨刷最好一到兩年更換一次。大家如果還需要其他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進行法律咨詢,會給你最專業的答復。
辦車輛報廢到哪裡去辦 @2019⑶ 車輛報廢在哪裡辦理
法律分析:
1、首先說一下應該到哪裡去辦理汽車報廢的手續,根據目前中國的相關法律法規,辦理報廢手續的朋友們要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也就是你所在的當地車管所,辦理車輛報廢手續。
2、辦理汽車報廢之前,車主要做的第一步是將自己的機動車違章的事情處理一下,特別是有事故的,一定要先處理完畢。這樣才能夠進行汽車報廢,不然的話不能車管所不會辦理。
3、申請報廢的車的時候,本人要領取一份表格,主要是填寫機動車的變更和過戶以及改裝事項,其中還包括停駛和報廢審批的申請表各一份,同時會要求加蓋車主的印章。
4、填表完畢要開始進行登記受理的申請,此時車管所會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
法律依據:
《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保護環境,促進循環經濟發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報廢機動車,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應當報廢的機動車。
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應當報廢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自願作報廢處理的,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國家鼓勵特定領域的老舊機動車提前報廢更新,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⑷ 車輛報廢去哪裡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車輛報廢由市機動車管理部門進行辦理。
機動車所有人持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到機動車解體廠業務部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到牌證管理崗等候通知收費,收車牌;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准,核發《汽車報廢通知單》。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將車輛送交解體。回收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後將車輛解體並照相。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車主持《變更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機動車查驗崗核對並簽字,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
機動車使用年限及行駛里程參考
機動車使用年限及行駛里程參考
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