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汽車行駛證是干什麼用的
《機動車行駛證》是准予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法定證件,是證明汽車合法可上路行駛的重要證件
《機動車行駛證》的具體作用如下
1.車輛上牌憑證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規定
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機動車行駛證》上記錄有車輛的號牌號碼、車輛類型、所有人、住址、品牌型號、使用性質、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注冊登記日期、發證日期、總重量、整備質量、核定載客人數、外廓尺寸、檢驗記錄等信息。
相當於車輛的身份證明
2.產權權屬證明
《機動車行駛證》上登記的車主是法律承認的車輛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處置該宗財產的權力。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經濟糾紛等,他也是法定的責任承擔人
機動車是一種特殊的動產,如果你的機動車被犯罪分子盜竊,報案後,公安機關經過偵察又查獲了這輛車。
這時必須出示《機動車行駛證》,而且該證記錄的車主姓名、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等均與實物完全一致,才能證明這輛車確實屬於你的財產,才有可能領回
3.保險索賠憑證
《機動車行駛證》是車輛所有人進行保險索賠的重要且必要的憑證。
對於辦理了保險的機動車輛,如果發生了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交通事故,投保人只有持《機動車行駛證》,而且是有效的《機動車行駛證》(即按時參加了年悔衫度檢驗的),保險公司才有可能理賠。
如果不能出示有效《機動車行駛證》,即使在保險有效期之內,保險公司也將拒絕賠償
另外要注意,車主買新車時即使同時購買機動車輛保險,部分保險項目也要在機動車入戶和領取《機動車行駛證》之日起才能生效
4.新車保修憑證
《機動車行駛證》還有一個特殊的功能,就是能夠確定新車「保修期」的起始日期。
在汽車碧扒腔生產廠家的保修時間及范圍內,用戶可以憑《汽車保修卡》、《機動車行駛證》等證件,在該廠的特約服務站免費接受保修服務。
汽車的保修期根據《機動車行駛證》來確定
溫馨提示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第三章第十七條規定
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機動車行駛證》,方准行駛。
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不準轉借、塗改或偽造
第四章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和《機動行駛證》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規定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此森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4)《機動車行駛證》是極為重要的汽車產權、保險理賠、新車保修憑證,應妥善保管,隨車攜帶,不得轉借與偽造。
如有丟失、損毀的情況發生,應及時到當地車管所進行補辦
以上信息來源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機動車登記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