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坐長途汽車不能帶上車的東西有哪些
禁止攜帶進入汽車站的物品:
一、槍支、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
1.公務用槍: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
2.民用槍:氣槍、獵槍、小口徑射擊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
3.其他槍支:模擬槍、道具槍、發令槍、鋼珠槍、催淚槍、電擊槍、消防滅火槍等;
4.具有攻擊性的各類器械、械具:警棍、催淚器、電擊器、防衛器、弓、弩等。
二、爆炸物品類:
1.彈葯:各類炮彈和子彈等;
2.爆破器材:炸葯、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手雷、手榴彈等;
3.煙火製品: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發令紙以及黑火葯、煙火劑、引線等。
三、管制刀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刀等。
四、易燃易爆物品:
易燃、助燃、可燃毒性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氧氣、煤氣(瓦斯)等;
2.易燃液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製品等;
3.易燃固體: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等;
4.自燃物品: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
五、毒害品:
氰化物、砒霜、毒鼠強、汞(水銀)、劇毒農葯等劇毒化學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
❷ 長途汽車 安檢規定哪些東西不能帶上車
長途汽車安檢,禁止攜帶的物品:
汽油、酒精(含高度白酒)、油漆、泡沫填充劑、香蕉水、含有酒精的花露水、松香水、打火機、含有易燃成分乙酸乙酯的洗甲水、發膠摩絲、管制刀具、鞭炮、模擬槍、射釘槍、菜刀、氫氣球等。
目前汽車總站所屬各車站,對於移動充電寶也有了相應的管理措施。即各種充電寶應隨身攜帶,不要放入托運行李中。如果是隨身攜帶,即使發生意外也可以及時處理。
一旦發現違禁物品,車站都會立刻沒收或代為暫存。對於異常旅客,將會採取核對身份證件以及進行二次安檢的措施。。硬闖車站的,甚至還會被車站防暴隊及駐站民警聯手「擒獲」。
❸ 交通小常識,汽車站安檢不能帶什麼東西
汽車站安檢不能帶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政府限制運輸的物品。
凡是危險品,如雷管、炸葯、鞭炮、汽油、煤油、電石、液化氣體等爆炸、易燃、自燃物品和殺傷性劇毒物品,國家限制運輸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動物以及損壞或污染車輛等物品(如雞、鴨、狗、豬、猴、貓、蛇),都不能帶入車內。
長途汽車站除了將管制刀具、酒精等物品,還將油漆、泡沫填充劑、香蕉水、打火機、洗甲水、發膠摩絲、鞭炮、兒童模擬槍、氫氣球等12種物品列入「黑名單」禁止攜帶上車,一旦發現攜帶車站都會立刻沒收或代為暫存。
(3)汽車站安檢禁止帶哪些物品上車擴展閱讀
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汽車可以限量攜帶下列物品:
1、 氣體打火機5個,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過20亳升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不超過100毫升的酒精、冷燙精。不超過600毫升的摩絲、發膠、衛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
3、軍人、武警、公安人員、民兵、獵人憑法規規定的持槍證明佩帶的槍支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