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汽車拆解需要什麼手續
汽車拆解需要當地市州商務主管部門的初審意見。申請。擬任法定代表人簡歷及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故意犯罪記錄證明。有資質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原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等手續。報廢相關法律介紹: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憑《機動車報廢證明》收購報廢汽車,並向擁有報廢汽車的單位或個人發放《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擁有報廢汽車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持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到汽車登記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強制報廢:已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灶畝應當強制報廢,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應當按照規定進行登記、拆解、辯州銷毀,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掘森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Ⅱ 拆解報廢車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汽車報廢辦理手續有以下幾點:1、車主單位或個人提出報廢申請;2、單位或個人攜報廢車輛汽車行車證或者復印件、交車人本人身份證到市金屬回收總公司交車辦理《報廢汽車回收證明》;3、車主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行車證、車牌照等到市車管所辦理戶籍注銷登記。
法律依據:《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第九條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對回收的報廢機動車,應當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將注銷證明轉交機動車所有人。
《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樣式由國務院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買賣或者偽造、變造《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Ⅲ 私人拆解報廢車犯法嗎
法律分析:違法的。如果是報廢的車輛,唯有通過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回收才能合法辦理車輛注銷手續,私自處理汽車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報廢仿納激機動車回收管備襪理辦法》 第五條 國家對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實行資質認定製度。未經資質認定,任何單位茄橋或者個人不得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國家鼓勵機動車生產企業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機動車生產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生產者責任。
Ⅳ 報廢車回收拆解許可證怎麼辦
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持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注銷登記。車輛管理所檢驗車輛後,符合規定的,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報廢車回收企業憑《機動車報廢證明》回收報廢車輛納行,經車輛管理所監督車輛解體後,出具《報廢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憑《報廢車回收證明》向車籍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機動車注銷登記。
汽車報廢辦理手續有以下幾點
1、車主單位或個人提出報廢申請;
2、單位或個人攜報廢車輛汽車行車證或者復印件、交車人本人身份證到市金屬回收總公司交車辦理《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3、車主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行車證、車牌照等到市車管所辦理戶籍注銷登記;
4、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到交通局、運管處辦理養路費,營運費注銷固定資產手續。
回收拆解報廢汽車手續怎麼辦理
(一)企業注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依照稅法規定為一般納稅人。
(二)企業經營場地面積不低於10000平方米,其中作業場地(包括存儲和拆解場地)面積不低於6000平方米,企業經營場地應符合《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GB22128-2008)要求。
(三)具備必要的拆解設施設備,設施設備符合《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GB22128-2008)要求。
(四)正式從業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5人。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能應能滿足規范拆解、環保作業、安全操作(含危險物質收集存儲、運輸)等相應要求。國家相關法規有持證帶茄激上崗規定的,相關崗位的操作人員應遵守規定持證上崗。
(五)沒有出售報廢汽車、報廢「五大總成」、拼裝車等違法經營行為記錄。
法律依據: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報廢汽車回收活動,加強對報廢汽車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報廢汽車(包括摩托車、農用運輸車,下同),是指達到國家報廢標准,或者雖未達到國家報廢標准,但發動機或者底盤嚴重損壞,經檢驗蠢襪不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或者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
Ⅳ 辦理拆車廠都需要什麼相關的手續(詳細說明)
申辦設立報廢車輛拆解企業許可證。
辦理機構: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申請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依照稅法規定為一般納稅人;
二拆解場地面積不低於5000平方米;
三具備必要的拆解設備和消防設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於500輛。
(5)如何拆解汽車合法化擴展閱讀:
1、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申請後2個月內組織對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省許可證辦公室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審查部。
審查部自收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報送材料之日起45日內完成企業生產條件抽查和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許可證辦公室;
2、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審查部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企業申請後15日內將相關材料轉交審查部。審查部自接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2個月內組織對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
Ⅵ 個人拆解機動車犯法嗎
法律分析:屬於違法行為,如果是報廢的唯有通過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回收才能合法辦理車輛注銷手續,車主私自處理汽車屬於違法行為。如果車主把報廢汽車出售給個人或者廢品回收站,一經發現將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如果對方使用報廢汽車發生交通事故或者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原車主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清改
法律依據:《中華敏皮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1、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2、更換發動機的;
3、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4、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
5、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
6、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
申請機動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屬於前款一至五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屬於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情形橋正差之一的,還應當同時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行駛證。
Ⅶ 個人拆解報廢車合法嗎
法律分析:按相關規定,私自把車賣給廢品站不構成犯罪,但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報廢汽車回收管臘孫理辦法》
第十二條 報廢汽車擁有單慧局伍位或者個人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贈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前或業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將報廢汽車出售、贈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或者個人的,或者自行拆解報廢汽車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Ⅷ 拆車廠需要哪5個證
第一類:《報廢汽車拆解工證》
當前市場上的報廢車分為兩種:傳統燃油車和新能源電動車,拆車廠如果只接收燃油車業務,那麼只安排工作人員考拆解燃油車必須要的《報廢汽車拆解工證》即可。如果考慮到日後會接收新能源車報廢拆解業務,那麼還得有持《報廢汽車拆解工(新能源)證》的專業人員。
第二類:《報廢汽車拆解工(環保管理)證》
國家對拆車廠的環保要求是非常嚴格的,不僅場告液如地設置要符合環保標准,日常生產操作也要嚴格遵守環保管理要求,所以目前國家要求開拆車廠的企業,必須要配備一名以上專業的環保管理員。 第三類:《動力蓄電池回收處置專項技術證》
廢舊動力蓄電池貯存或者處理不當將會對環境造成污染,為了妥善的處理這些退役蓄電池,對於開展新能源汽車回收業務的拆車廠,國家還要求有專業的動力蓄電池回收處置工。
第四類:《電工操作證》
報廢汽車有很多電子配件、線束等,需要有專業的電工來指導精細化拆解。另外,拆車廠各類拆解設備都離不開電力,需要有懂電力知識的專業電襪啟工確保正常生產。
第五類:《安全管理員證》
安全生產是企業的生命線,為了提高企業的埋橡安全意識,確保安全生產,在拆車廠申請合法的經營資質時必須要配備至少一名安全管理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Ⅸ 拆解報廢汽車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一)符合本省、市、自治區報廢汽車回收行業發展規劃。 (二)注冊資金50萬元以上,依照稅法規定為一般納稅人。 (三)符合國家《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GB22128-2008)強制性條款。 (四)佔地面積不低於10000㎡,其中包括拆解車間、存儲場地、舊零件倉庫等。 (五)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於500輛。 (六)正式從業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5人。 (七)沒有出售報廢汽車、報廢「五大總成」、拼裝車等違法經營行為記錄。 (八)封閉或半封閉拆解場車間,場地硬化並防滲漏,油、水(含雨水)分離等環保設施; (九)車架剪斷設備、車身剪斷或壓扁設備,總成拆解平台或精細拆解平台等設備; (十)專用廢液收集裝置和密閉存儲容器,空調製冷劑的收集裝罝,廢蓄電池存儲容器,安全氣囊引爆裝置等設備; (十一)其他有利於提高拆解水平、清潔環保、安全生產、回收利用、管理現代化的設備設施,包括:對報廢車輛回收、拆解流程以及零部件進行信息化管理的設備;對零部件分類存放的貨架、倉庫等設備設施。 (十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需提供的全部材料: (一)所在地市州商務主管部門初審意見。 (二)申請報告。 (三)股東會決議,應載明擬設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額等內容。 (四)擬任法定代表人簡歷(由檔案所在單位或社區證明)及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無故意犯罪記錄證明。 (五)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原件(包括銀行詢證函復印件、進賬單復印件等銀行出具的塵唯出資證明,每頁需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公章。出具驗資證明日期距申請材料報至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日期在3個月以內。 (六)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七)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章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內部管理制度和業務規則(包括報廢汽車回收管理制度、報廢汽車回收制度、報廢汽車拆解制度、報廢汽車拆解廢金屬銷售制度、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可用零件銷售及管理制度)等。 (八)經營場地面積不低於10000㎡,其中作業場地(包括存儲和拆解場地) 面積不低於6000㎡;並提供經營場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有效證明文件(承租或者撥付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 (九)主要拆解設備清單(附購買或租賃證明)。 (十)消防設施清單,應由縣級以上消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原件。 (十一)當地公安部門、工商部門出具的沒有出售報廢汽車、報廢「五大總成」、拼裝車等違法經營行為記錄的證明原件。 (十二)當地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環境登記表》證明原件。 (十三)當地公安部門提供本地汽車擁有量,年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能力不少於500輛的證明原件。 (十四)正式從業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5人,應提供從業人員情況,包括崗前培訓及專業資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十五)管理現代化設備設施。用於建立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檔案和資料庫圓咐,記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以及拆解後零部件、材料和廢棄物的流向、自動化橘兄純辦公、實時監控錄像等設備設施。 (十六)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場地要求(具體詳見審批表): 1、符合要求的經營場地。 2、報廢汽車存儲場地(包括臨時存放)的地面要硬化並防止廢液滲入地下,地面與裙腳要用堅固防透的材料建造,防滲層至少1米厚粘土層,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其它人工材料,要保證不對空氣、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存儲場地周邊要設置導流渠。 3、封閉或半封閉拆解場車間,地面應防止滲漏。拆解車間應通風、光線良好,安全防範設施齊全,並遠離居民區,不得建在城市居民區、商業區及環境敏感區,污染控制區應設有防風、防雨設施。 4、存儲場地和拆解車間的總排水口應設置油水分離裝置和與其相接的排水溝,能對分離的廢油進行回收,污水經處理後直接排入水體的水質滿足三級排放標準的要求。 5、存留在報廢汽車中的各種廢液應抽空並分類回收,各種廢液的排空率應不低於90%,廢液是突出的污染源,必須用不同容器分類回收,並達排空標准。 6、設置舊零件倉庫。 (十七)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設施設備要求(具體詳見審批表): 1、車輛稱重設備。 2、室內拆解預處理平台,並配有專用的廢液收集裝置和分類存放各種廢液的專用密閉容器,最好是可升降的台架,便於工人在底部排泄燃油等廢液,廢液要存放在不相容的開孔直徑不超過70毫米並有放氣孔的桶中,各類容器有明確標識,容器能防漏、防灑濺。 3、拆除蓄電池、液化氣罐所需的專用工具,即抽油機、抽液機。在室內拆解預處理平台使用專用工具和容器排空和收集車內的廢液,應使用專用工具。 4、安全氣囊引爆裝置。安全氣囊直接引爆裝置或者拆除、存儲、引爆裝置,車內直接引爆裝置;或拆除後存儲、引爆裝置,由汽車生產單位提供或企業購置,確保安全氣囊引爆避免事故。 5、分類存放含聚氯聯苯或聚氯三聯苯的電容器、機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容器,這類物資有再利用的價值,但屬於危險物,應有危險廢物識別標志,標明具體物質名稱,並設置危險廢物警識標志。容器及材質要滿足相應的強度要求。 6、車架剪斷設備、車身剪斷和壓扁設備。 7、車輛起重運輸設備。 8、「五大總成」 拆解平台或精細拆解平台。 (十八)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消防設施、環保和存儲要求(具體詳見審批表): 1.消防設施,滅火器、消防水池、沙池等及消防通道。 2、各類廢棄物的存儲設施應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相關標准GB18599和GB18597《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地污染控制標准》要求執行。 3 、不同分類回收容器。存留在報廢汽車中的各種廢液應抽空並分類回收,各種廢液的排空率應不低於90%,廢液是突出的污染源,並達排空標准。 4、汽車空調製冷劑的收集裝置。主要是CFC-12和HFC13a兩類製冷劑、應分別回收,儲存設備(國家環保總局申請提供)。 5、各種專用密閉容器存儲廢液容器。防止廢液揮發,並交給合法的廢液回收處理企業,盛裝廢液的容器必須完好無損,材質和襯里與盛液相容,不相互反應。 6、標識明確的各種存儲零部件、材料、廢棄物的容器。為避免混合、混放,避免因容器元件的混淆導致的混合、混放,污染容器和可再利用零部件。 7、標識明確的拆解後所有零部件、材料、廢棄物進行分類存儲庫房,含有害物質的部件應標明有害物質的種類。 (十九)填報《湖南省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審批表》。 (二十)審核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註:申請人應將申報材料按順序用A4紙裝訂成冊(附目錄),提供一份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