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車輛更名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車輛更名過戶需要的手續,具體如下:
1、個人過戶給公司需要,行駛證、登記證書、車身發票、賣方的身份證、賣方去車管所照相等;
2、公司過戶給公司需要,機動車登記證書、有效期內的交強險、過戶雙方的企業代碼證和公章、行駛證等;
3、個人過戶給個人需要,車輛行駛證,車輛登記證,車輛購置稅證,養路費憑證。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六條
申請轉讓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交驗機動車,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讓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查驗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讓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在機動車抵押登記期間申請轉讓登記的,應當由原機動車所有人、現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車輛管理所一並辦理新的抵押登記。
在機動車質押備案期間申請轉讓登記的,應當由原機動車所有人、現機動車所有人和質權人共同申請,車輛管理所一並辦理新的質押備案。
車輛更名過戶的流程是什麼
1、車管所查檔;
2、刑偵、工商驗車;
3、領取行駛證受理回執;
4、領取行駛證正本;
5、購置稅過戶;
6、保險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