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汽車駕駛證怎麼考
考駕照的流程包括四項科目考試,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四,具體如下:
1、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考試題庫的結構和基本題型由公安部制定;
2、科目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考試項目包括,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直角轉彎、曲線行駛、側方停車;
3、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科目,考試項目包括,上車准備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通過路口、靠邊停車、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
4、科目四,安全文明駕駛常識。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十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十一條
機動車駕駛人准予駕駛的車型順序依次分為: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型牽引掛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附件1)。
『貳』 怎麼考駕駛證
法律分析:攜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前往駕校報名點進行報名,並等待安排理論學習時間。(註:外地學員需暫住證,駕校可代辦;有其他駕駛證的學員需攜帶駕證原件(增駕);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摩托車准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學習大型貨車駕駛,必須是當地身份證且年滿21周歲。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四十條 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准駕車型的,申請人預約考試科目二,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報考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准駕車型的,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明滿十日後預約考試;
(二)報考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准駕車型的,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明滿二十日後預約考試。
『叄』 機動車駕駛證怎麼考
【法律分析】
法定的駕照考試流程應為:學車報名;學車體檢;考科目一;倒庫;考科目二(五項);考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領取駕照。考試順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進行,前一科目考試合格後,方准參加後一科目的考試。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十二條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年齡條件:1、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准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2、申請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或者輪式自行機械車准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3、申請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准駕車型的,在20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4、申請中型客車准駕車型的,在21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5、申請牽引車准駕車型的,在24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6、申請大型客車准駕車型的,在26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第十三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申請准駕車型為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暫住地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申請准駕車型為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的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