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免稅車購車必看:車輛購置稅是什麼意思買車為什麼要交購置稅
對於許多剛購買新車的小夥伴而言,相信大家都遇到了關於取汽車購置稅的問題,那麼究竟車輛購置稅是什麼意思?2. 車輛購置稅的特點與作用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現行車輛購置稅法的基本規范,是從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稅范圍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
特點:
車輛購置稅除具有稅收的共同特點外,還有其自身獨立的特點: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1.徵收范圍單一
作為財產稅的車輛購置稅,是以購置的特定車輛為課稅對象,而不是對所有的財產或消費財產征稅,范圍窄,是一種特種財產稅。
2.徵收環節單一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課征制,它不是在生產、經營和消費的每一環節實行道道徵收,而只是在退出流通進入消費領域的特定環節徵收。
3.稅率單一
車輛購置稅只確定一個統一比例稅率徵收,稅率具有不隨課稅對象數額變動的特點,計征簡便、負擔穩定,有利於依法治稅。
4.徵收方法單一
車輛購置稅根據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實行從價計征,以價格為計稅標准,課稅與價值直接發生關系,價值高者多征稅,價值低者少征稅。
5.征稅具有特定目的
車輛購置稅具有專門用途,由中央財政根據國家交通建設投資計劃,統籌安排。這種特定目的的稅收,可以保證國家財政支出的需要,既有利於統籌合理地安排資金,又有利於保證特定事業和建設支出的需要。
6.價外徵收,稅負不發生轉嫁
車輛購置稅的計稅依據中不包含車輛購置稅稅額,車輛購置稅稅額是附加在價格之外的,且納稅人即為負稅人,稅負不發生轉嫁。
作用:
1.合理籌集建設資金
國家通過開征車輛購置稅參與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可以更好地將一部分消費基金轉化為財政資金,為國家籌集更多的資金,以滿足國家行使職能的需要。第一,車輛購置稅是在消費環節征稅,具有經常性的特點,只要納稅人發生了購置、使用應稅車輛的行為就要納稅,這就比對所得課稅和商品課稅具有及時性。第二,車輛購置稅按統一比例稅率課征,具有相對的穩定性。第三,車輛購置稅是依法徵收的,具有強制性和固定性,因而其收入是可靠的。因此,車輛購置稅更有利於依法合理地籌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資金,保證資金專款專用,從而促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
2.規范政府行為
需要有健全的宏觀經濟調控體系.以保證其快速協調發展和健康運行。首先,由於稅與費之間的本質區別,以費改稅,開征車輛購置稅,有利於理順稅費關系,進一步完善財稅制度,實現稅制結構的不斷優化。其次,“費改稅”改革,不但能規范政府行為,遏制亂收費,同時對正確處理稅費關系、深化和完善財稅體制改革也能起到積極作用。
3.調節收入差距。
車輛購置稅在消費環節對消費應稅車輛的使用者徵收,能更好地體現兩條原則:第一,兼顧公平的原則。兼顧公平的原則,就是要保護合法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整頓不合理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因此,開征車輛購置稅可以對過高的消費支出進行調節。第二,納稅能力原則。即高收入者多負稅,低收入者少負稅,具有較高消費能力的人比一般消費能力的人要多負稅。
4.配合打擊走私和維護國家權益。
首先,車輛購置稅對同一課稅對象的應稅車輛不論來源渠道如何,都按同一比例稅率徵收,具有同一應稅車輛稅負相同的特性,因此,它可以平衡進口車輛與國產車輛的稅收負擔,體現國民待遇原則。其次,車輛購置稅在車輛上牌使用時徵收,具有源泉控制的特點,它可以配合有關部門在打擊走私、懲治犯罪等方面起到積極的作用。最後,對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以含關稅、消費稅的組成計稅價格為計稅依據,對進口應稅車輛徵收較高的稅收,以限制其進口,有利於保護國內汽車工業的發展。
3. 車輛購置稅的意思是什麼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它是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車輛購置稅的征稅范圍包括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注冊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車輛購置稅合理籌集建設資金的作用:國家通過開征車輛購置稅參與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可以更好地將一部分消費基金轉化為財政資金,為國家籌集更多的資金,以滿足國家行使職能的需要。
第一,車輛購置稅是在消費環節征稅,具有經常性的特點,只要納稅人發生了購置、使用應稅車輛的行為就要納稅,這就比對所得課稅和商品課稅具有及時性。第二,車輛購置稅按統一比例稅率課征,具有相對的穩定性。
第三,車輛購置稅是依法徵收的,具有強制性和固定性,因而其收入是可靠的。因此,車輛購置稅更有利於依法合理地籌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資金,保證資金專款專用,從而促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
4. 汽車購置稅是什麼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關於車輛購置稅的具體介紹如下:1、特點:車輛購置稅除具有稅收的共同特點外還有其自身獨立的特點:徵收范圍單一、徵收環節單一、稅率單一、徵收方法單一、征稅具有特定目的、價外徵收稅負不發生轉嫁。2、作用:合理籌集建設資金、規范政府行為、調節收入差距、配合打擊走私和維護國家權益等。
5. 車輛購置稅的徵收作用是什麼
車輛購置稅 徵收的功能是合理籌集建設資金,規范政府行為,調節收入差距,配合打擊走私,維護國家權益。
通過開征車輛購置稅參與國民收入再分配,國家可以更好地將部分消費資金轉化為財政資金,為國家籌集更多資金,滿足國家行使職能的需要。首先,車輛購置稅是在消費階段徵收的,具有規律性。納稅人只要購買和使用應稅車輛,就要納稅,比所得稅和商品稅更及時。二是車輛購置稅統一按比例徵收,相對穩定。三是車輛購置稅依法徵收,具有強制性和固定性,收入可靠。因此,車輛購置稅更有利於依法合理籌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資金,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從而促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健康發展。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健全的宏觀調控體系,以保證其快速、協調發展和健康運行。首先,由於稅費的本質區別,改費為稅,開征車輛購置稅,有助於理順稅費關系,進一步完善財稅體制,不斷優化稅收結構。其次,「費改稅」改革既能規范政府行為、遏制亂收費,又能對正確處理稅費關系、深化和完善財稅體制改革發揮積極作用。
車輛購置稅在消費環節對應稅車輛的使用者徵收,可以更好地體現兩個原則:一是兼顧公平原則。兼顧公平的原則是保護合法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整頓不合理收入,調節過度收入。因此,開征車輛購置稅可以調節過度消費支出。第二,納稅能力原則。也就是說,高收入人群負稅較多,低收入人群負稅較少,消費能力較高的人群負稅多於一般消費能力人群。
首先,車輛購置稅對同一應稅對象的應稅車輛不論來源渠道均按相同比例稅率徵收,具有同一應稅車輛稅負相同的特點。因此可以平衡進口車和國產車的稅負,體現國民待遇原則。其次,車輛 上牌 時徵收車輛購置稅,具有源頭控制的特點,能與相關部門在打擊走私、懲治犯罪方面發揮積極作用。最後,對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按應稅價值征稅,應稅價值包括關稅和消費稅,對進口應稅車輛徵收更高的稅收,限制其進口,有利於保護國內汽車產業發展。
6. 車輛購置稅是什麼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具體特點如下:
1、徵收范圍單一作為財產稅的車輛購置稅,是以購置的特定車輛為課稅對象,而不是對所有的財產或消費財產征稅,范圍窄,是一種特種財產稅;
2、徵收環節單一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課征制,不是在生產、經營和消費的每一環節實行道道徵收,而只是在退出流通進入消費領域的特定環節徵收;
3、稅率單一車輛購置稅只確定一個統一比例稅率徵收,稅率具有不隨課稅對象數額變動的特點,計征簡便、負擔穩定,有利於依法治稅;
4、徵收方法單一車輛購置稅根據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實行從價計征,以價格為計稅標准,課稅與價值直接發生關系,價值高者多征稅,價值低者少征稅;5、征稅具有特定目的車輛購置稅具有專門用途,由中央財政根據國家交通建設投資計劃,統籌安排。這種特定目的的稅收,可以保證國家財政支出的需要,既有利於統籌合理地安排資金,又有利於保證特定事業和建設支出的需要;
6、價外徵收,稅負不發生轉嫁車輛購置稅的計稅依據中不包含車輛購置稅稅額,車輛購置稅稅額是附加在價格之外的,且納稅人即為負稅人,稅負不發生轉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五條
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
第六條
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三)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四)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7. 繳納車輛購置稅作用有哪些,具體表現在什麼方面
我們經常聽到 買車 人或者准備買車的人,在議論關於車輛購置稅的問題。也經常會聽到一些人的抱怨,認為購置稅會加重買車人的經濟負擔。可是,消費者很少去考慮,關於繳納車輛購置稅作用是什麼?為什麼國家會明文規定,而且這一車輛購置稅,幾乎涵蓋了國家所有的車輛以及很多進口轎車也在徵收的范圍之內。總而言之,購置稅的范圍覆蓋我國的國境。那麼究竟購置稅在我們的國家以及日常生活中,扮演者怎樣的角色呢?作為普通消費者我們又改如何去做呢?
談到車輛購置稅作用的時候,不得不提的就是關於車輛購置稅的來歷。它是由車輛購置稅附加費演變而來的。是在2001年的時候,國家開征的新稅種,現在的車輛購置稅基本保留了以前車輛附加費的特點,屬於國家直接稅的范疇。
那麼國家開征車輛購置稅作用是什麼呢?我們都知道一個國家要正常的運行,就需要很多的資金來滿足國家行使職能的需要。而車輛購置稅是屬於在消費環節征稅,具有經常性和及時性的特點。而且它的稅率相對比較穩定,加上國家對於購置稅的立法規定,使得它具有強制定和固定性。徵集的車輛購置稅一般都是用於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從客觀上促進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國家近幾年大力發展的“路路通”計劃,可以說也得益於此。
車輛購置稅作用在消費者身上,具體表現為,通過對消費應稅車輛使用者的徵收費用,能更好的兼顧公平的原則以及納稅能力的原則。簡單來說,就是調節和整理過高收入,高收入者多負稅,低收入者少負稅,調節國民整體的收入差距。還有最重要的一點,車輛購置稅的開征,從一定程度上配合國家對於走私的打擊力度,維護了國家的權益。由於車輛購置稅對於所有的納稅車輛,都是按同一比例進行徵收,並且在上牌時徵收,可以配合有關部門打擊走私,懲治犯罪的目的。所以,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應該履行自己作為公民的納稅義務。
8. 車輛購置稅怎麼計算有什麼作用
購買汽車是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的,那麼怎麼樣算車輛購置稅呢?車輛購置稅有什麼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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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購置稅怎麼計算?
車輛購置稅的計算公式為:裸車價格÷1.17×0.1,大約為裸車價格的8.55%。
具體規定如下: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
現行車輛購置稅法的基本規范,是從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稅范圍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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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購置稅有什麼作用?
合理籌集建設資金、規范政府行為;
調節收入差距、配合打擊走私和維護國家權益.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稅范圍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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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汽車購置稅的用途都有哪些
1、合理籌集建設資金
國家通過開征車輛購置稅參與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可以更好地將一部分消費基金轉化為財政資金,為國家籌集更多的資金,以滿足國家行使職能的需要。第一,車輛購置稅是在消費環節征稅,具有經常性的特點,只要納稅人發生了購置、使用應稅車輛的行為就要納稅,這就比對所得課稅和商品課稅具有及時性。第二,車輛購置稅按統一比例稅率課征,具有相對的穩定性。第三,車輛購置稅是依法徵收的,具有強制性和固定性,因而其收入是可靠的。因此,車輛購置稅更有利於依法合理地籌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資金,保證資金專款專用,從而促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
2、規范政府行為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有健全的宏觀經濟調控體系.以保證其快速協調發展和健康運行。首先,由於稅與費之間的本質區別,以費改稅,開征車輛購置稅,有利於理順稅費關系,進一步完善財稅制度,實現稅制結構的不斷優化。其次,「費改稅」改革,不但能規范政府行為,遏制亂收費,同時對正確處理稅費關系、深化和完善財稅體制改革也能起到積極作用。
3、調節收入差距。
車輛購置稅在消費環節對消費應稅車輛的使用者徵收,能更好地體現兩條原則:第一,兼顧公平的原則。兼顧公平的原則,就是要保護合法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整頓不合理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因此,開征車輛購置稅可以對過高的消費支出進行調節。第二,納稅能力原則。即高收入者多負稅,低收入者少負稅,具有較高消費能力的人比一般消費能力的人要多負稅。
4、配合打擊走私和維護國家權益。
首先,車輛購置稅對同一課稅對象的應稅車輛不論來源渠道如何,都按同一比例稅率徵收,具有同一應稅車輛稅負相同的特性,因此,它可以平衡進口車輛與國產車輛的稅收負擔,體現國民待遇原則。其次,車輛購置稅在車輛上牌使用時徵收,具有源泉控制的特點,它可以配合有關部門在打擊走私、懲治犯罪等方面起到積極的作用。最後,對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以含關稅、消費稅的組成計稅價格為計稅依據,對進口應稅車輛徵收較高的稅收,以限制其進口,有利於保護國內汽車工業的發展。
10. 車輛購置稅申報有什麼用
1、既是納稅人交納車輛購置稅的完稅依據,也是作為車輛管理部門辦理車輛牌照的主要依據;
2、根據政策規定,納稅人應當持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沒有完稅證明的,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得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
3、便於攜帶,是車輛通行公路的合法證明之一,便於車輛通行公路和稅務機關稽查車輛繳(免)稅時查驗;
4、核發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有利於強化管理,有效地防止偷稅漏稅現象;
5、核發完稅證明有利於車輛管理部門加強對車輛的分類管理和年檢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