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汽車是按什麼分類的
一:按用途分類
1 運輸汽車
(1)轎車 (2)客車 (3)貨車
2 專用汽車
(1)運輸型專用汽車。如:冷藏車、運輸沙土的自卸車、箱式貨車、掛車等。
(2)作業型專用汽車。如:醫療救護車、消防用車、 電視廣播車等。
3 特殊用途汽車
(1)娛樂汽車。如高爾夫球場專用汽車,海灘遊玩汽車等。
(2)競賽汽車。如一級方程式賽車、勒芒24小時耐力賽車
二:按動力裝置類型分類
1 內燃機汽車
(1)活塞式內燃機汽車.(往復活塞式和旋轉活塞式,絕大多數是往復活塞式,馬自達的RX8 是旋轉活塞式)
(2)燃氣輪機汽車
2 電動汽車(EV)
(1)蓄電池式電動汽車(ZEV)
(2)燃料電池式電動汽車(FCEV)
(3)復合車(HEV)
3 噴氣汽車
三:按行駛道路條件分類
1 公路用車
2非公路用車,即越野汽車
四:按行駛機構特徵分類
1 輪式汽車
2 其他類型行駛機構的車輛。如履帶式汽車、雪橇式汽車、氣墊式無輪汽車等
MPV SUV 是現代汽車廠商對市場作出的反應,是按用途特色劃分的,一般轎車按排量分,客車按長度分,貨車和越野汽車按汽車自重分。至於肌肉車,是汽車本身的流力學造成的一種視覺沖擊,本身不屬於汽車分類。如蘭博基尼等。一般是跑車系列。跑車屬於轎車、也屬於公路用車。學術上的分類和現實的分法有一點區別。
⑵ 汽車有哪幾類分類方式
(1)載貨汽車:主要用於運送貨物,有的也可牽引全掛車的汽車。根據最大總質量不同,可分為微型貨車(1.8噸以下),輕型貨車(1.8-6噸),中型貨車(6-14噸),重型貨車(14噸以上)。
(2)自卸汽車:以運送貨物為主且有可傾卸貨箱的汽車。適於壞路或無路地區行駛,多用於國防、林區和礦山。
(3)越野汽車:主要用於壞路或無路地區的全輪驅動的具有高通過性的汽車。適於壞路或無路地區行駛,多用於國防、林區和礦山。
(4)轎車:用於載送人員及其隨身物品且座位布置在兩軸之間的四輪車輛。按發動機排量大小可分為微型汽車(1L以下),普通級轎車(1-1.6L),中級轎車(1.6-2.5L),中高級轎車(2.5-4L),高級轎車(4L以上)。
(5)客車:具有長方形車廂,主要用於載送人員及其隨身行李物品的汽車。按用途不同可分為長途客車、團體客車、市內公共汽車和旅遊客車等。
(6)牽引汽車及半掛牽引汽車:專門或主要用於牽引掛車或半掛車的汽車。根據牽引掛車的不同可分為半掛牽引汽車和全掛牽引汽車。
(7)專用汽車:裝置有專用設備、具備專用功能,用於承擔專門運輸任務或專項作業的汽車。用於完成特殊任務,如消防車、救護車、油罐車、防彈車、工程車等。
⑶ 汽車是如何分類的
首先看一下舊分類的相關情況。舊分類是1988年依照GB/T3730.1-88制訂的,分為三大類,即載貨汽車、客車和轎車,各類按照不同的劃分標准進行了細分類,具體為:
載貨汽車分為(按照總質量劃分):1、重型載貨車(總質量>14噸);2、中型載貨車(6噸<總質量≤14噸);3、輕型載貨車(1.8噸<總質量≤6噸);4、微型載貨車(總質量≤1.8噸)。
客車分為(按照車身長度劃分):1、大型客車(車長>10米);2、中型客車(7米<車長≤10米);3、輕型客車(3.5米<車長≤7米);4、微型客車(車長≤3.5米)。
轎車分為(按照排量劃分):1、高級轎車(排量>4升);2、中高級轎車(2.5升<排量≤4升);3、中級轎車(1.6升<排量≤2.5升);4、普通級轎車(1.0升<排量≤1.6升);5、微型轎車(排量≤1.0升)。
新的車型統計分類是在參考GB/T3730.1-2001和GB/T15089-2001國家標准,結合我國汽車工業的發展狀況制訂的。在大的分類上基本與國際較為通行的稱謂一致,分為乘用車和商用車兩大類,由於各國在車型細分上沒有統一的標准,因此對於乘用車和商用車之下的細分類是按照我國自身的特點進行劃分的。新分類具體情況描述如下:
乘用車(passenger car) 在其設計和技術特徵上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的汽車,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它也可以牽引一輛掛車。
與舊分類相比,乘用車涵蓋了轎車、微型客車以及不超過9座的輕型客車,而載貨汽車和9座以上的客車不屬於乘用車。有一類特殊情況,由於部分車型如金杯海獅同一長度的車既有9座以上的,又有9座以下的,在實際統計中,我們將其車型均列為商用車,在以下商用車的解讀中不再重復敘述。
乘用車下細分為基本型乘用車、多功能車(MPV)、運動型多用途車(SUV)、和交叉型乘用車四類,它是根據現階段我國汽車工業發展的特點進行區別劃分的。
基本型乘用車
英文名稱basic
car它的概念基本等同於舊標准中的轎車,但在統計范圍上又不完全同於轎車,這種區別主要表現在將舊標准轎車中的部分非轎車品種如GL8、奧德賽、切諾基排除在基本型乘用車外,而原屬於輕型客車中的「准轎車」列入了基本型乘用車統計,由於這些特殊的車型產銷數量不是很多,對於分析基本型乘用車的市場發展趨勢影響不大。
多功能車(MPV) 與後面提到的運動型多用途車(SUV)一樣,都屬於近年來行業引進的外來稱謂,英文名稱為mulitypurpose
vehicle,它是集轎車、旅行車和廂式貨車的功能於一身,車內每個座椅都可以調整,並有多種組合方式,前排座椅可以180度旋轉的車型。近年來該車型已有較多的企業生產,如上海通用的GL8、東風柳州的風行和江淮的瑞風,而一些企業生產的類似產品在實際統計中可能也列入多功能車統計。該車型在舊標准中部分列入轎車統計,部分列入了輕型客車統計。
運動型多用途車(SUV) 英文名稱sport utility
vehicle,該車型起源於美國,這類車既可載人,又可載貨,行駛范圍廣泛,驅動方式應為四輪驅動。近幾年我國輕型越野車和在皮卡基礎上改裝的運動型多用途車發展較快,但在驅動方式上不一定是四輪驅動,行業在分析市場時一般將這幾類產品放到一起,本次分類改革我們也將這幾類車型統一歸為運動型多用途車(SUV)類,因此我國的此類產品范圍要廣於國外。同時為了便於分析比較,我們在運動型多用途車(SUV)下又按照驅動方式不同分為四驅運動型和二驅運動型多用途車。該類車型主要有長豐獵豹、北京吉普切諾基、長城賽佛、鄭州日產的帕拉丁等。在舊分類中除了部分切諾基列入轎車中外,其他均列入了輕型客車中。
交叉型乘用車 英文名稱cross passenger car 是指不能列入上述三類外的其他乘用車,這部分車型主要指的是舊分類中的微型客車,今後新推出的不屬於上述三類的車型也列入交叉型乘用車統計。
上述四類車型又分別按照廂門、排量、變速箱的類型和燃料類型進行了細分。
商用車(commercial vehicle) 在設計和技術特徵上用於運送人員和貨物的汽車,並且可以牽引掛車。乘用車不包括在內。
相對舊分類,商用車包含了所有的載貨汽車和9座以上的客車。在舊分類中,整車企業外銷的底盤是列入整車統計的,在新分類中,我們將底盤單獨列出,分別為客車非完整車輛(客車底盤)和貨車非完整車輛(貨車底盤)。商用車分為客車、貨車、半掛牽引車、客車非完整車輛和貨車非完整車輛,共五類。
客車 在設計和技術特徵上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的商用車輛,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座位數超過9座。
新分類中的客車含義要小於舊分類中的客車,原因為:9座及以下的列入了乘用車,底盤單獨列出為客車非完整車輛。
在客車細分類中,我們先後按照車身長度、用途和燃料類型進行了細分類,由於車身長度按照米數來細分的,因此統計信息更加詳細,又可以按照舊分類中的大、中、輕型客車的劃分標准進行歸類;列出各用途客車,有利於進行細分市場的分析。
貨車 一種主要為載運貨物而設計和裝備的商用車輛,它能否牽引一掛車均可。
與新分類的客車類似,新分類的貨車含義也小於舊分類中的載貨汽車,對應關系為舊分類載貨汽車=新分類中的(貨車+半掛牽引車+貨車非完整車輛)。
貨車的細分是按照總質量、用途和燃料類型來細分的。
半掛牽引車 裝備有特殊裝置用於牽引半掛車的商用車輛。
我國加入WTO後,港口運輸量日益增大,為半掛牽引車的發展提供了機遇,近年來,該車型發展很快。在舊分類中,半掛牽引車是列入載貨汽車統計的,沒有單獨列出,新分類是作為商用車的一大類單獨列出的。
對於半掛牽引車,車輛分類依據的質量是處於行駛狀態中的半掛牽引車的質量,加上半掛車傳遞到牽引車上最大垂直靜載荷,和牽引車自身最大設計裝載質量(如果有的話)的和。
客車非完整車輛和貨車非完整車輛 分別指客車底盤和貨車底盤,客車非完整車輛按照長度進行細分,貨車非完整車輛按照總質量細分。
⑷ 汽車是如何劃分的
「汽車等級一般分為A00級、A0級、A級、B級、C級、D級六個級別。 按照德國汽車分級標准:A00是微型乘用車,A0是小型乘用車,A級是緊湊型乘用車,B級是中型乘用車,C型是中大型乘用車,D級車指的則是大型乘用車,其等級劃分主要依據軸距、排量、重量等參數,字母順序越靠後,該級別車的軸距越...
⑸ 如何劃分汽車種類
汽車是一個種類繁多的大家族,各種汽車有各種不同的用途,因此人們要將它們劃分為不同的類型,有轎車、客車、貨車、越野車、專用車、自卸車和牽引車等,類型裡面還要根據車型細分,按照我國國家標准規定各類汽車劃分如下:
轎車按照發動機排量劃分,有微型轎車(1升以下)、輕級轎車(1-1.6升)、中級轎車(1.6-2.5升)、中高級轎車(2.5-4升)、高級轎車(4升以上);
客車按照長度劃分,有微型客車(不超過3.5米)、小型客車(3.5-7米)、中型客車(7-10米)和大型客車(10米以上);
貨車按照載重量劃分,有微型貨車(1.8噸以下)、輕型貨車(1.8-6噸)、中型貨車(6-14噸)、重型貨車(14噸以上)。
轎車、客車和貨車都是最普遍最常用的汽車,而越野車、專用車、自卸車和牽引車則具有專門的用途,適宜使用在特殊的環境和場合中。越野車主要用於壞路或無路地區的全輪驅動的汽車,但現在用途已經擴展為一般商用車;專用車又稱特種車,是一種不同於上述任何類型汽車並具有特種結構,主要用於特殊用途的汽車,例如救護車、消防車、押鈔車、灑水車、郵政車、電視轉播車、油罐運輸車、水泥攪拌車等等;自卸車是工礦企業和建築工地用於裝載散裝原料、砂土並能使貨箱自動傾翻卸貨的汽車;牽引車專門用於牽引掛車的汽車,例如專門牽引集裝箱掛車。
以上轎車的分類以車的排量為依據,這點各國大同小異。例如美日等大國轎車級別分類如下:
美國轎車分類
級別
A
B
C
C
D
D
E
F
發動機排量
〈1升
1.3升
1.6升
1.8升
2.2升
>2.2、<2.
>2.8
日本轎車分類
德國轎車分類
級別
輕四輪
小型汽車
普通車
Aoo
Ao
A
B
C
D
發動機排量
0.55升
1-2
>2
〈1升
1.3升
1.6升
2.2升以上
不過,上述車輛類型的分類將會過時。因為它是我國在1988年6月發布的有關國家標准(GB/T3730.1-1988)上劃分的。隨著我國汽車工業的發展和與國外汽車業的合資合作與交流日益增多,面對近十幾年來出現的各式各樣汽車,這些標准巳與國際通行標准不銜接,不適應實際需要。
為了改變這一現象,我國重新制定了有關汽車分類的新標准(GB/3730.1-2001)。新標准依據國際標准(ISO
3833)制定,其中最顯著的修改,一是廢除「轎車」的提法,改稱為「乘用車」,二是不再將越野車單獨分為一類,而是歸屬到各個車類中。
新標准將汽車分為兩大類:乘用車和商用車。
乘用車(不超過9座)分為普通乘用車、活頂乘用車、高級乘用車、小型乘用車、敞篷車、倉背乘用車、旅行車、多用途乘用車、短頭乘用車、越野乘用車、專用乘用車等11類。
商用車分為客車、貨車和半掛牽引車等3類。客車細分為小型客車、城市客車、長途客車、旅遊客車、鉸接客車、無軌客車、越野客車、專用客車。貨車細分為普通貨車、多用途貨車、全掛牽引車、越野貨車、專用作業車、專用貨車。
新標准廢除「轎車」的名稱而改稱「乘用車」,被認為是對傳統觀念的變革,它將改變傳統觀念將轎車視為奢侈品的思想,回復到主要是一種代步工具的概念。
⑹ 汽車怎樣分類
朋友,你好!
舊分類是1988年依照GB/T3730.1-88制訂的,分為三大類,即載貨汽車、客車和轎車,各類按照不同的劃分標准進行了細分類,具體為:
載貨汽車分為(按照總質量劃分):1、重型載貨車(總質量>14噸);2、中型載貨車(6噸<總質量≤14噸);3、輕型載貨車(1.8噸<總質量≤6噸);4、微型載貨車(總質量≤1.8噸)。
客車分為(按照車身長度劃分):1、大型客車(車長>10米);2、中型客車(7米<車長≤10米);3、輕型客車(3.5米<車長≤7米);4、微型客車(車長≤3.5米)。
轎車分為(按照排量劃分):1、高級轎車(排量>4升);2、中高級轎車(2.5升<排量≤4升);3、中級轎車(1.6升<排量≤2.5升);4、普通級轎車(1.0升<排量≤1.6升);5、微型轎車(排量≤1.0升)。
新的車型統計分類是在參考GB/T3730.1-2001和GB/T15089-2001國家標准,結合我國汽車工業的發展狀況制訂的。在大的分類上基本與國際較為通行的稱謂一致,分為乘用車和商用車兩大類,由於各國在車型細分上沒有統一的標准,因此對於乘用車和商用車之下的細分類是按照我國自身的特點進行劃分的。新分類具體情況描述如下:
乘用車(passenger car) 在其設計和技術特徵上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的汽車,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它也可以牽引一輛掛車。
與舊分類相比,乘用車涵蓋了轎車、微型客車以及不超過9座的輕型客車,而載貨汽車和9座以上的客車不屬於乘用車。有一類特殊情況,由於部分車型如金杯海獅同一長度的車既有9座以上的,又有9座以下的,在實際統計中,我們將其車型均列為商用車,在以下商用車的解讀中不再重復敘述。
乘用車下細分為基本型乘用車、多功能車(MPV)、運動型多用途車(SUV)、和交叉型乘用車四類,它是根據現階段我國汽車工業發展的特點進行區別劃分的。
基本型乘用車 英文名稱basic car它的概念基本等同於舊標准中的轎車,但在統計范圍上又不完全同於轎車,這種區別主要表現在將舊標准轎車中的部分非轎車品種如GL8、奧德賽、切諾基排除在基本型乘用車外,而原屬於輕型客車中的「准轎車」列入了基本型乘用車統計,由於這些特殊的車型產銷數量不是很多,對於分析基本型乘用車的市場發展趨勢影響不大。
多功能車(MPV) 與後面提到的運動型多用途車(SUV)一樣,都屬於近年來行業引進的外來稱謂,英文名稱為mulitypurpose vehicle,它是集轎車、旅行車和廂式貨車的功能於一身,車內每個座椅都可以調整,並有多種組合方式,前排座椅可以180度旋轉的車型。近年來該車型已有較多的企業生產,如上海通用的GL8、東風柳州的風行和江淮的瑞風,而一些企業生產的類似產品在實際統計中可能也列入多功能車統計。該車型在舊標准中部分列入轎車統計,部分列入了輕型客車統計。
運動型多用途車(SUV) 英文名稱sport utility vehicle,該車型起源於美國,這類車既可載人,又可載貨,行駛范圍廣泛,驅動方式應為四輪驅動。近幾年我國輕型越野車和在皮卡基礎上改裝的運動型多用途車發展較快,但在驅動方式上不一定是四輪驅動,行業在分析市場時一般將這幾類產品放到一起,本次分類改革我們也將這幾類車型統一歸為運動型多用途車(SUV)類,因此我國的此類產品范圍要廣於國外。同時為了便於分析比較,我們在運動型多用途車(SUV)下又按照驅動方式不同分為四驅運動型和二驅運動型多用途車。該類車型主要有長豐獵豹、北京吉普切諾基、長城賽佛、鄭州日產的帕拉丁等。在舊分類中除了部分切諾基列入轎車中外,其他均列入了輕型客車中。
交叉型乘用車 英文名稱cross passenger car 是指不能列入上述三類外的其他乘用車,這部分車型主要指的是舊分類中的微型客車,今後新推出的不屬於上述三類的車型也列入交叉型乘用車統計。
上述四類車型又分別按照廂門、排量、變速箱的類型和燃料類型進行了細分。
商用車(commercial vehicle) 在設計和技術特徵上用於運送人員和貨物的汽車,並且可以牽引掛車。乘用車不包括在內。
相對舊分類,商用車包含了所有的載貨汽車和9座以上的客車。在舊分類中,整車企業外銷的底盤是列入整車統計的,在新分類中,我們將底盤單獨列出,分別為客車非完整車輛(客車底盤)和貨車非完整車輛(貨車底盤)。商用車分為客車、貨車、半掛牽引車、客車非完整車輛和貨車非完整車輛,共五類。
客車 在設計和技術特徵上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的商用車輛,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座位數超過9座。
新分類中的客車含義要小於舊分類中的客車,原因為:9座及以下的列入了乘用車,底盤單獨列出為客車非完整車輛。
在客車細分類中,我們先後按照車身長度、用途和燃料類型進行了細分類,由於車身長度按照米數來細分的,因此統計信息更加詳細,又可以按照舊分類中的大、中、輕型客車的劃分標准進行歸類;列出各用途客車,有利於進行細分市場的分析。
貨車 一種主要為載運貨物而設計和裝備的商用車輛,它能否牽引一掛車均可。
與新分類的客車類似,新分類的貨車含義也小於舊分類中的載貨汽車,對應關系為舊分類載貨汽車=新分類中的(貨車+半掛牽引車+貨車非完整車輛)。
貨車的細分是按照總質量、用途和燃料類型來細分的。
半掛牽引車 裝備有特殊裝置用於牽引半掛車的商用車輛。
我國加入WTO後,港口運輸量日益增大,為半掛牽引車的發展提供了機遇,近年來,該車型發展很快。在舊分類中,半掛牽引車是列入載貨汽車統計的,沒有單獨列出,新分類是作為商用車的一大類單獨列出的。
對於半掛牽引車,車輛分類依據的質量是處於行駛狀態中的半掛牽引車的質量,加上半掛車傳遞到牽引車上最大垂直靜載荷,和牽引車自身最大設計裝載質量(如果有的話)的和。
客車非完整車輛和貨車非完整車輛 分別指客車底盤和貨車底盤,客車非完整車輛按照長度進行細分,貨車非完整車輛按照總質量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