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汽車在高速路上應該怎麼行駛啊
相關規定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八條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
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② 駕駛小型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行駛的最低車速為多少
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1、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
2、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
3、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車在同方向三條車道的中間,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③ 請問汽車如何在高速公路上安全行駛
江蘇高速公路發布的高速公路駕駛行車安全須知,希望對你有幫助:
1、正確的駕駛姿勢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駕駛姿勢的不同帶來的疲勞感也不一樣。調整好座位、後視鏡的同時,確實系好安全帶,用正確地姿勢駕駛。
2、適應車輛特性行駛
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的大小、載荷的狀態對行駛有很大影響。上路前要充分了解車輛的特性再行駛。貨物裝的太多,提速很困難。
3\高速公路與一般公路相比,由於道路行車條件的極大改善,行車干擾小,汽車行駛速度的大大提高,易使汽車駕駛員的心理活動受到一些不良的影響, 妨礙了駕駛員的正確駕駛過程;同時,又由於汽車本身的安全性變差,對安全行車產生了嚴重的威脅。
4\ 高速行駛常使得汽車駕駛員的視覺能力減弱,視野變窄,對汽車行駛間距的辨認縮短,產生速度判斷錯覺。
◇動體視力的下降 移動中觀察移動的物體稱為動體視力。由於高速行駛再加上疲勞,使得動體視力有所下降。
5
在高速公路上,不要時快時慢,應利用油門的操作調節速度,保持一定的速度駕駛。即使需要大量減速時,首先分利用發動機阻牽將速度降下來,然後分幾次踩腳剎。此時,若有時間再降一下檔位效果更好。
6\方向盤的運用要領
在高速公路上,方向盤的操作,由於速度快,方向盤變得很輕。即使稍微動一點,車的方向也會有很大的變化。在超車等車道變更時要注意方向盤的變換千萬不能過大。
7\利用油門調節車速
出色的油門操作
在主幹道上,進行減速等調節設速時,利用油門的操作來進行。盡早獲取信息,預測危險,避免急打方向盤、緊急剎車等操作。
④ 小型轎車在高速上面可以跑最右側最低速60的那條道嗎
可以。沒有硬性規定。
道路安全法中表明,我國高速公路的最低限速不得低於60km/h,最高限速不得超過120km/h。但有些路段會出現限速80km/h的情況,這時要注意提速,時刻關注路標的相關指示;並且在高速公路上一直以60km/h的速度行駛,要行駛在最右側的慢車道。另外請保證隨車有駕齡3年以上的司機。
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
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高速公路上不僅有超速限制,還有低速限制,低速時往往是最容易讓人忽略的,如果在高速公路上低於規定速度行駛,是會受到相應的處罰的。
⑤ 小車在高速公路上可以一直在最右側行駛嗎
不可以,最右側是大車的車道。
以單線3車道的高速公路為例,最右側車道速度限制在60-90km/h,中間車道限速90-110km/h,左側車道限速110-120km/h,而大型車輛最高限速為100km/h,那麼右車道為大型車輛的基本行車道。
如果大型車輛需要選擇超車,只能選擇中間車道進行超車,不能駛入左側車道。小型汽車一般選擇中間車道為基本的行車道,而左側車道為超車道。
以單線2兩車道的高速公路為例,左側車道為快車道和超車道的混合道路。一般情況下大型貨車只能在右側道路行駛,選著超車時進入左車道,超車完畢後需要返回右車道行駛。
⑥ 高速公路分道限速怎麼走呢小型車在右側車道跑120行嗎
這種情況小型客車不可以在任意一條道上跑120,只能在最左側道上跑12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八條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相關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能見度小於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2、能見度小於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3、能見度小於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並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規定情形時,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應當通過顯示屏等方式發布速度限制、保持車距等提示信息。
⑦ 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有什麼要求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是要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最地時速不低於60公里,若遇到故障需要停車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無法正常行駛的,應當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曳、牽引。
一、道路安全法對於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特殊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第六十八、六十九、五十二條(1)可以了解到,對於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警告標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並且迅速報警。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無法正常行駛的,應當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曳、牽引。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攔截檢查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法執行緊急公務除外。
⑧ 高速小車走哪條車道
高速超車道在高速行車道的最左側,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
1、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在車道內停車;
2、在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
3、騎、軋車行道分界線或者在路肩上行駛;
4、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5、試車或者學習駕駛機動車。
第八十三條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人。兩輪摩托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不得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