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汽車發生刮擦怎麼處理流程
汽車發生刮擦,責任方首先用手機拍照 ,先在遠處拍二張,再在近處拍二張 ,然後兩台車去道邊,如果在賠償上能答成協議 ,就算處理完畢 。如果沒有達成協議 ,就要馬上給保險公司打電話 ,同時將兩台車的行駛證和兩個人的駕駛證拍照 ,以及前面拍的照片,傳給保險公司人員 ,然後去保險公司指定的維修廠去維修車輛 。
『貳』 遇到車禍要怎樣解救傷員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汽車已經普及生活。然而汽車的普及形成的車禍也不在少數,那麼我們如果遭遇了車禍,或者別人遭遇了車禍,我們該如何去營救呢?下面尋醫問葯網就為大家介紹遭遇車禍時的營救傷者的方法。
救助車禍傷者的方法
1、現場組織:
臨時組織救護小組,統一指揮,避免慌亂,要立即撲滅烈火或排除發生火災的一切誘因,如熄滅發動機、關閉電源、搬開易燃物品,同時派人向急救中心呼救。指派人員負責保護肇事現場,維持秩序。開展自救互救,做好檢傷分類,以便及時救護。
採取正確的措施,及時為傷者進行護理,是對傷者搶救的關鍵。但是,在現實中,經常會發現有人在救護傷員時使用一些錯誤的救護方法,這在遠離城鎮的地方較為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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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出了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當保護好現場,如果有人員受傷,應當積極搶救傷員,並且呢撥打122報警電話,讓交警前來處理。並且准備好你的證件交給交警,如果交警不能及時來處理,或者是輕微交通事故交警不來處理,那麼你就要用手機多拍幾張照片,保留現場的交通事故形態和證據。
『肆』 遇到車禍如何對傷者進行急救
車禍發生時,除了確保傷者安全外,別忘了聯絡120和報告交通部門,以防引發其他車禍。車禍時無論傷者受傷程度如何,均需送醫就診。
1.向旁人請求支援。無法自行處理時,一定要向旁人求救。及時聯絡救護。另外無論多大的車禍都需要報警。確保傷者安全。原則上盡量不要移動傷者。但若出事地點太危險,則找人幫忙,小心地將傷者搬移至安全場所。防止引發其他車禍。利用三角板警示標志提醒後方來車。
2.車禍時,無論傷勢多麼輕微,即使看來毫發無傷,也一定要接受醫師診治。車禍時若未接受醫師仔細的診治,可能引起令人意想不到的後遺症。到時不僅是受害者,在肇事者來說也可能帶來金錢或精神上的損害。
3.車禍時可能引起各種程度不一的傷害。最重要的是要沉著應對。首先要檢查的是意識及呼吸、脈搏的有無。千萬不要扭曲傷者身體,因為車禍時常傷及頸部骨頭及神經,扭曲傷者身體更是致命的動作。除了檢視意識、呼吸、脈搏外,更重要的是檢查有沒有大出血。血液自傷口大量噴出的動脈性出血或滴滴嗒嗒大量流出的靜脈性出血,都可能造成生命危險。此時需盡速進行止血。要用干凈的手帕壓住傷口,利用直接壓迫法來防止大出血。大出血時很容易引起休克,所以必須施行休克救護。若為意識清醒、未有大出血的輕傷,只要在救護車抵達前,依傷勢來進行救護即可。希望各位一定要記住:車禍時無論傷勢如何一定要讓醫生徹頭徹尾檢查一遍。
『伍』 車禍傷員的救治措施有哪些
發生車禍時,應按以下原則迅速進行處理:①脫離危險環境,如燃燒的汽車等。②搶救危重傷者。③對骨折、大出血做緊急處理。④迅速呼叫救護車,或攔截車輛送病人去醫院。
救治措施:
(1)車輛著火燃燒、汽油流出、車禍發生在擁擠的高速路段或狹窄街區,則非常危險,有爆炸和更嚴重危害發生的可能,因此必須立即將傷者搬出車外。
(2)如無上述情況,不要急於將傷者搬出車外,否則可能造成更大的傷害,特別是手臂、腿部和脊柱受傷者。正確的方法是:如有明顯肢體骨折者,應做快速固定,先將傷者的雙腳移出,如有可能,最好三人,兩腿兩邊各站一人,托住傷者的腿和腰,另一人站在傷者的頭側,平托住傷者的頭、頸部,移至周圍安全地方平卧。
(3)如心跳、呼吸停止,即刻進行胸外心臟按壓和人工呼吸,直到病人恢復自主呼吸和心跳。
(4)如有大出血,應立即止血。
(5)固定骨折。
(6)緊急呼叫救護車,因在公路上車多,可攔截車輛,請求協助送往就近醫院。
『陸』 出車禍後受傷者怎樣處理賠償
如果你出了車禍受了很嚴重或者是輕微的傷害,這個賠償是由交通警察部門來出具證據根據肇事者的責任和應承擔的責任比部分百分之多少來進行處理和賠償,所以說不是說單純出售後受傷者就能得到賠償或者是得到多少賠償,這個主要是看責任在哪個方位方位對方是全責,那麼他對你的賠償應該是全額的賠償,包括工資醫療等等一些各方面的,他都應該進行賠償,如果責任不全是對方那麼相應的來講,你也要承擔一部分一部分的經濟上的責任,所以這個要根據實際。最實際的肇事情況,交警部門怎麼認定,責任來區分和劃定的。
『柒』 車輛發生事故應該如何處理
第一步:
打開車輛危險警告燈,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雙閃。並在車後方放置三角警示牌,放置距離城市道路50-100米,高速公路150-200米。做好這些之後,就能很好的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第二步:
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拍照的時候一定要從多個角度進行拍攝,雙方的車牌也一定要拍攝清楚,路面分道線也一定要拍進去,這些照片都可以作為事故責任劃分的依據。
第三步:
我們要請對方出示駕駛證、行駛證、年檢合格標志、強制保險憑證。如果對方不肯出示,就可能存在問題。這個時候我們一定要拍照確定對方駕駛員,以便留作證據。
第四步:
及時向自己的保險公司報案,在交警未趕到事故現場之前,千萬不要隨意移動車輛。如果雙方在未達成協商之前,就把車移動到了路邊,那保險公司是完全有權利拒絕理賠的。
第五步:
如果雙方協商處理沒有結果,就及時報警。等交警趕到現場,劃分完事故責任之後,再填寫完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交通事故現場處理的整個流程就算是結束了。
『捌』 發生車禍第一時間應該怎麼辦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後,有關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必須保護現場,積極搶救傷者,及時報告事故處理機關,聽候處理。
1、立即停車。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必須立即停車。肇事後逃跑,甚至置傷亡人員或國家財產不顧,只為了逃脫個人罪責而跑掉,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也是極不人道和違反社會公德的惡劣行為,其結果只會受到法紀的加重處罰。所以駕駛員肇事後必須馬上停車。
注意:停車以後按規定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如夜間事故還需開示寬燈、尾燈。在高速公路發生事故時還須在車後按規定設置危險警告標志。如果車上還有人員乘坐,將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避免發生二次事故,造成二次傷害。
2、立即搶救傷員。停車後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死亡人員,確屬當場死亡而無絲毫搶救希望者,應原地不動,用草席、篷布、塑料布等物覆蓋。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進行搶救。如果受傷者傷勢較輕,可暫留現場等待交警處理。如果傷勢較重,應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靠近市區的還可以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或請醫院派車前去搶救。
注意:要用白灰、石頭、繩索等物將傷員倒位描出。如一時無過車輛或救護車,也可動用肇事車將傷員送醫院搶救,但要將肇事車各個車輪的著地點以及傷員倒位描出,做好標記,並要留人員看護現場,同時向交警部門、保險公司報案。
3、及時報案。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後應及時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打電話或委託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交警報案,在警察來到之前不能離開事故現場,不允許隱匿不報。在報警的同時也可向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如果現場發生火災,還應向消防部門報告。
注意:「交通事故報警」、「急求中心」、「火災報警」的全國統一呼叫電話號碼分別為「122」、「120」、「119」。也可以統一撥打「110」由「110」來調度指揮相關救援單位。
4、保護現場。保護現場對於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了解事故情況,正確處理交通事故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現場保護的內容有:交通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以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
現場保護方法是:尋找現場周圍的就便器材,如石灰、粉筆、磚石、樹枝、木桿、繩索等,設置保護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標圍現場時,應盡量做到不妨礙交通。如果車輛通行確實有可能使現場受到破壞和危及安全時,可以暫時封閉現場,中斷交通,待交警到現場勘察完畢後,再行疏通。
5、做好防火防爆措施。事故當事人還應做好防火防爆措施,首先應關掉車輛的引擎,消除其他可能引起火警的隱患。事故現場禁止吸煙,以防引燃泄漏的燃油。
注意:載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事故時,危險性液體、氣體發生泄漏,要及時將危險物品的化學特性,如是否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及裝載量、泄漏量等情況通知警方及消防人員,以便採取防範措施。
6、協助現場調查取證。在交通警察勘察現場和調查取證時,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的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的真實情況,應積極配合協助交通警察做好善後處理工作,並聽候公安交警部門處理。
一、受害者一方如何處理
1、確認肇事者並馬上報警,確保事故能夠及時得到處理,如果自己有受傷情況盡快撥打120,使自己得到救助,在接受相關治療後向有關部門報告。
2、保護現場,收集材料。注意查看周圍的情況,看看交通信號燈的情況並查看是否有目擊者能為自己作證。
3、如果肇事者要逃逸,記住肇事車輛的應立即記錄車輛號牌、車型、顏色等特特徵。
二、其他相關人員如何處理
1、發生交通事故後,過往車輛的駕駛員和行人都有義務報案和協助報案。事故發生地附近有執勤交通警察的,可以向其報案。
2、現場工作人員,要看現場散落物等情況,確定現場范圍,進行封閉保護,不準車輛和行人進入;遇有下雨、下雪、刮風等自然現象,對現場可以造成破壞時可用席子、塑料布等將現場上的屍體、血跡、車痕、制動印痕和其他三落物等遮蓋起來。搶救傷者時,必須移動車輛或其他物品,也必須作出標記,以證明現場的變動情況。
『玖』 當汽車發生事故時,第一時間應該如何做
做法:
1、停車、拍照、協商
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當先停車,有人員傷亡的應當先救人,如各方損害不嚴重,雙方可以協商解決,這就是交通事故的快速處理,協商不成進行報警處理,有條件的話可以進行拍照保存證據,現在有很多手機App可以實現拍照取證的功能。
2、報警、簡易程序與一般程序
如果選擇報警,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警之後對交通事故處理分為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程序規定》第23條對於交通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輕微受傷的情況,我們可以適用簡易程序,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根據相關規定,交通警察當場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無法當場製作的交通警察應當在三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在配合交警現場記錄過程中,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如實陳述,並提供證據,對於事故造成的物品損壞一定要寫進事故認定書里,便於後期主張賠償。
相對於簡易程序,一般程序的流程比較多,通常包括調查事故現場,詢問當事人以及必要的檢驗鑒定,每一個環節都需要當事人積極配合,如實陳述事實,提供證據,這樣才能盡快的完成事故認定,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
3、證據材料
在拿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後,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妥善保管,這是辦理交通事故案件最重要的證據材料,除此之外,還應該向交通管理部門索要三證一單,即事故車輛的行駛證,事故司機的駕駛證和身份證以及事故車輛的保險單,這些材料都是將來發生糾紛時,去法院訴訟必需的材料。
事故定義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必須有損害後果的發生。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